曾宪义教授张希坡教授林榕年教授程天权教授叶秋华教授郑 定教授赵晓耕教授王云霞教授
马小红教授丁相顺教授史彤彪教授姜栋讲师范忠信教授胡旭晟教授夏锦文教授王健教授

曾宪义
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日本国名誉博士
法学院名誉院长
法律史博士学位点主持人建立人
中国人民大学台湾法律问题研究所所长
中国人民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兼法学委员会主席
中国人民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法学家》杂志社社长兼主编
《中国高等学校学术文摘 法学》编委会主任
    研究领域:中国法制史、比较法律文化、台湾法
    曾宪义教授自1990年至2005年先后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最后一届即第九届系主任和法学院第一、二、三届院长共达15年,带领和团结全院师生精心谋划、齐心协力,团结奋斗,使法学院发生了焕然一新的根本性变化,实现了历史性的超越,创造了法学院的辉煌时代。人大法学院在国内和国际上的地位大大提升,成为全国法学教育的教学中心、研究中心、信息中心和国际交流中心,取得了在全国法学教育领域排名第一的领先地位,开始跻身于世界著名法学院行列,并奠定了法学院持续发展和冲击世界一流法学院的坚实雄厚的学科基础、师资基础、物质基础和发展空间,获得了“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这是全国法律院校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曾宪义院长就人大法学院创建世界一流大学法学院和推动中国法学教育走向世界的情况向江泽民同志做汇报
李鹏委员长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曾宪义教授亲切握手,中间为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教授和时任中国人民大学党委书记马绍孟教授
2004年10月1日,温家宝总理在北海公园参加盛大游园联欢活动时,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曾宪义教授亲切交谈,通过曾宪义教授“向中国人民大学师生问好”
1998年5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荣获国家授予的“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成为全国高校系统第一个获此殊荣的单位
    曾宪义教授担任两届十二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担任两届十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现任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名誉主任,担任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领导小组组长和两届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第一副主任迄今达十二年,担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咨询委员会委员和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副主任迄今达十年,此外,现在还担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担任国家博士后管委会专家组召集人,担任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委员等;在教育部和中央国家政法机关的领导与支持下,和全国法学教育界一起共同奋斗,全面推进了我国法学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改革了法学学科的专业设置,建立了新的课程体系,组织学者编写出版了向全国推荐的核心课程教材,建立了全国高等法学专业教育教学监督评估体系和监督评估制度,推动建立了国家司法考试与高等法学教育的良性互动关系,参与酝酿、筹备、创立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法学教育的规模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
1997年11月,成立国家教委全国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曾宪义教授主持第一次工作会议
2001年9月,2001~2005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暨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成立大会和《21世纪中国法学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研究》重大课题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召开,曾宪义教授连任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并当选研究会会长
    曾宪义教授还致力于不断推进法学教育、法学研究的国际交流与合作:1992年5月应奥地利政府邀请赴奥地利访问了著名了维也纳大学及其它几所大学的法学院,做了学术讲演,并建立了学术交流合作关系。1993年3月赴韩国访问,同韩国汉城大学法学部部长与日本东京大学副校长兼法学部部长共同发起和主持了中日韩三国法律史与法律文化学术研讨会。之后,于2005年4月应韩国法学院协会的邀请,又再次赴韩国汉城出席了韩国法学院协会的会议,并做了“中国法学教育”的学术报告。1993年9月赴日本立命馆大学及早稻田大学、东京大学访问和讲学,并建立了互派人员等交流合作关系。2002年1月应早稻田大学邀请以中日法学会中方会长的身份出席了中日法学学术研讨会。2003年4月,应邀访问日本立命馆大学,日本立命馆大学和日本政界法律界著名人士以及中国驻日大使馆公使衔参赞、日本驻中国大使馆人员等举行隆重仪式,授予曾宪义教授日本国名誉博士,曾宪义教授还访问了日本中央大学,同该校校长会谈并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
2003年4月在日本,曾宪义教授被日本立命馆大学授予名誉博士学位,是中国法学界第一位获此殊荣的学者
日本立命馆大学授予曾宪义教授的名誉博士学位证书
    1993年10月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接待了时任法国埃克斯马赛大学法学院院长路易特教授,接着在1994年12月应时任埃克斯马赛大学校长路易特教授的邀请访问了埃克斯马赛大学,做了学术讲演,并和路易特校长及埃克斯马赛大学法学院院长签署了双方的交流合作协议,每年互派学者访问讲学,建立了中法法律合作研究中心,曾宪义教授和路易特教授共同开辟和建立了中法两国法学界的交流与合作关系;接着,曾宪义教授又到了法国巴黎同巴黎一大教授、法国科学院院士戴尔玛斯(女)教授和巴黎一大其它的法学教授会谈,还访问了法国最高法院,同时任法国最高法院院长特律什会晤,同欧盟财务总监会谈,共同建立了“欧洲法律培训项目”的长期合作项目。1997年11月至12月,应美国哈佛大学、耶鲁大学、哥伦比亚大学、纽约大学、印第安纳大学等著名大学法学院邀请,做了六次学术讲演并与印第安纳大学签订了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举办“暑期中国法律培训班”的长期合作项目,由美国方面负责在世界各国著名法学院招收研究生每年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参加暑期中国法律培训班学习。
1997年12月4日,曾宪义院长应邀访问美国国务院。同克林顿总统特别代表葛维宝教授会谈,共同倡议举行中美两国著名法学院院长联席会议
曾宪义院长1994年11月访问法国,同艾克斯-马赛法律、经济与科技大学校长路易特、法学院院长乐白签署学术交流合作协议后握手祝贺
2001年,曾宪义教授和美国耶鲁大学校长理查德·莱温教授夫妇、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律中心主任葛维堡教授互祝耶鲁大学300年校庆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50年院庆
    在访美期间,应美国总统特别代表葛维宝教授的邀请在美国国务院举行会谈,并联合倡议于1998年6月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举行首届“中美两国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联谊会议”暨“中美法学教育的未来学术研讨会”,美国总统写来了亲笔贺信,中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肖扬院长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会见和宴请了全体代表。1998年10月,根据中美两国政府的协议,应美国联邦政府教育部长的邀请,曾宪义教授担任代表团团长,率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派遣的第一个中国法学教育代表团到美国进行了访问交流活动。2000年6月,在北京组织举办了中国—欧洲各国著名法学院院长会议暨学术研讨会;2001年6月主持举办了中国—亚洲法学教育论坛。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中国首席大法官兼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肖扬在人民大会堂台湾厅会见大会两主席及双方代表团全体成员
在人大法学楼国际会议厅举行的中国-欧洲著名法学院院长联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肖扬,最高人民检查院常务副检察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梁国庆,教育部副部长韦钰,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胡康生出席会议并讲话
    2001至2002年5月,应美国大学法学院录取委员会的邀请,先后赴土耳其伊斯坦布尔、中南美洲波多黎各出席法学教育国际研讨会,并发表演说。2004年11月,赴美国访问了耶鲁大学、乔治华盛顿大学和印第安纳大学,签订了中美两国共同举办“中国法律暑期培训班”新的十年协议,同时还应邀同美国大学法学院协会会谈,并签署了在中国第二届中美法学院院长联席会议和学术研讨会的合作协议。特别是2000年12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万人大礼堂举行了“21世纪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成立50周年庆祝大会”,李鹏委员长等十位国家领导人和四十位正副部级领导莅会,全世界五大洲132所最著名的大学法学院院长全部出席.
李鹏委员长等国家领导人亲切接见出席“21世纪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成立50周年庆祝大会”的中外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并合影留念
“21世纪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成立50周年庆祝大会”在人民大会堂大礼堂隆重举行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曾宪义教授致开幕词
    2004年10月,曾宪义教授第二次担任代表团团长,率领中国法学教育代表团访问欧洲。访问考察了德国的海德堡大学、慕尼黑大学、柏林大学、洪堡大学和英国的牛津大学、剑桥大学、伦敦大学、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和曼彻斯特大学。
中国法学教育代表团访问牛津大学
中国法学教育代表团访问曼彻斯特大学
中国法学教育代表团访问德国海德堡大学
    2005年4月由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和美国发学院协会联合主办,由中国政法大学承办在北京举行了第二届中美法学院院长联席会议和学术研讨会。在曾宪义教授和全国法学教育界的共同努力下,通过举行这一系列的带有里程碑意义的国际法学学术盛会和学术活动,推动了中国法学走向世界,世界法学教育走向了中国。
此外,曾宪义教授还在中国大陆境外的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进行访问和交流,建立了稳定的交流合作关系。曾宪义教授自1988年起,担任中国人民大学台湾法律问题研究所所长,1990年就组织和主持了首届海峡两岸法学家学术研讨会。1992年12月作为中国大陆第一批法学家访问了台湾,同台湾东吴大学合作举行了法学教育学术研讨会,曾宪义教授做了学术讲演。自1991年起曾宪义教授每年都到香港访问讲学。1994年同中央司法部律师资格考试中心和香港树仁学院合作在香港举办了律师资格考试课程培训班。1995年和香港城市大学签订了在香港地区联合招收和培养研究生的长期合作协议,产生了极好的政治影响。1998年率领代表团访问了澳门大学,签订了交流合作协议。2005年3月,曾宪义教授担任代表团团长,率领中国大陆66所大学的校长、法学院院长参加的迄今层次最高、规模最大的中国大陆法学家代表团先访问了香港,举行了学术研讨会,接着又去台湾,举行了海峡两岸法学教育研讨会,曾宪义教授做了学术讲演。上述学术活动有利于开拓和推动我国大陆同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学教育的交流与合作。
    曾宪义教授自1960年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毕业后留校任教迄今,一直从事法律史教学与研究工作,担任了中国法律史学会第四届理事会会长,多年来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主任,他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如《哈佛法学评论》、《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法学家》等等)和著名出版社(如英国著名的巴特沃斯出版社等)发表和出版了具有学术价值和影响的论文和著作,目前正主持“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重大图书出版项目”《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十卷),并有配套项目《百年回眸——法律史研究在中国》,《法律文化研究(年刊)》(每年出版一集,现已出版第一、二两集)。曾荣获国家最高奖项之一的“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和“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两项、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特等奖”和“国家新闻出版署、法制日报10年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特等奖、在2005年曾宪义教授指导的博士论文获得了全国法律史学科迄今唯一的一篇“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他本人也获得了“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奖”。
曾宪义教授和张文显教授、李龙教授、吴汉东教授、韩大元教授等主持的《中国法学教育教学改革实施工程》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曾宪义等五位教授荣获的优秀教学成果国家奖证书
    此外,《中国法制史》课程被确定为法学本科教育十四门核心课程之一和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研究生必修课程,以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班的必修课目和全国综合水平考试的内容,中、外法律史被确定为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内容。同时,在法律法学界的积极倡议下,经国家机关批准于2005年底建立了法律、法学界唯一的基金会——曾宪义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基金会。在曾宪义教授的积极推动下和全国法律史同仁的共同努力下,法律史学科在法学教育领域中的地位得到了提升和确立,为法律史学科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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