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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8年度中国人民大学校史研究项目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校史研究工作,学校决定设立中国人民大学校史研究项目,以课题形式开展有关校史研究。所有校史研究项目均属校级立项项目,统一在校史编纂工作委员会和“中国人民大学校史研究丛书”编委会领导下进行。

 

现就2008年度校史研究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计划

 

(一)项目类别

 

1、校志研究

 

本年度开展的校志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子项目:

 

1)总述;(2)领导体制与组织机构志;(3)学科规划与建设志;(4)本专科教育志;(5)研究生教育志;(6)留学生与港澳台学生教育志;(7)科学研究志;(8)校园建设和管理志;(9)党建与群众工作志。

 

上述项目均已有一定基础,申请人可在其中选择一个项目,并在原有基础上,补充2006年和2007年的相关内容,修改完善后达到出版水平。

 

2、口述史研究

 

主要包括对有关历史当事人的访谈、录音整理、编辑。目前已有19位老教授、老干部的采访资料,本年度在原有基础上,完成第一批共30-40人的采访和口述材料的整理核实,编辑成集后出版。

 

3、中国人民大学新世纪图志

 

搜集学校2001年至2007年教学、科研、人事、国际交流及校园规划与建设等各项事业发展的数据,绘制成统计图,直观地展现学校在新世纪的发展状况。各项数据的采用须统一统计口径。

 

4、中国人民大学“五七”干校记

 

搜集、整理学校1969年至1972年在江西省余江县开办“五七”干校的有关材料(含文献、照片、口述材料等),真实记录当时的历史状况,丰富学校史料对这一阶段的记载。

 

5、纪念华北大学成立60周年

 

在《华实录》基础上,补其不足,抢救和挖掘一批材料和事迹(如二部和四部的史料、北平文管会、在解放战争和保卫祖国的战斗中牺牲的校友等),编写《华北大学纪念文集》。

 

6、其他项目

 

如人物研究、学科发展史、有关重要历史时期、重大历史事件的专题研究,以及结合人大传统、人大精神的校园文化研究等与校史相关的研究项目。

 

(二)资助额度

 

本年度拟投入资助经费10万元,每项课题经费为0.51万元。

 

(三)项目周期

 

所有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一年。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请人须为我校在职或离、退休的教学科研人员或行政管理人员,具有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项目实施的能力,且能从事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二)项目申报根据校史研究室推荐和个人申请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三)申请人须填写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

 

(四) 申报截止日期为200858

 

三、项目评审

 

所有项目均由校史研究室组织专家组评审,立项情况报学校科研处备案。

 

四、项目实施

 

(一)校史研究室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与评审立项的项目负责人签订项目协议书,通知学校财务处拨款。

 

(二)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协议书开展工作,经费使用按照学校财务处有关规定执行。

 

(三)校史研究室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校史研究室定期汇总项目实施信息,报校史编纂工作委员会和“中国人民大学校史研究丛书”编委会。

 

五、项目结项

 

所有项目均应按时结项。具体结项流程如下:

 

(一)填写项目结项表(见附件2)。

 

(二)鉴于校史研究项目的特殊性,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项表和结项成果后,由校史研究室交由校史编纂工作委员会和“中国人民大学校史研究丛书”编委会审阅。经审阅,达到出版水平、适合出版的项目成果统一纳入“中国人民大学校史研究丛书”系列,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陆续出版。审阅合格、不宜出版的成果在适当刊物发表或作为珍贵资料保存。

 

(三)结项成果经校史编纂工作委员会和“中国人民大学校史研究丛书”编委会审阅合格的,项目负责人应到财务处打印经费明细账,据以编写经费决算表,由财务处审核通过后加盖公章。

 

 

附件:1、中国人民大学校史研究项目申请书

 

      2、中国人民大学校史研究项目结项表

 

 

                 中国人民大学校史研究室

 

                  2008421

 

 

(联系人:付春梅  电话:82509930  E-mail xiaoshi@ruc.edu.cn   

       办公地点:明德主楼1301室)

录入编辑: 郭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