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 “反革命”的岁月
(一)培养法律精英的“反革命”
盛振为的前半生,积极进取,奋发有为,走过了辉煌的50年。特别是在他主管东吴法学院的教务、院务期间,虽外寇入侵,家贼作乱,风云莫测,动荡不安,可他却安如泰山,一心一意,兢兢业业,呕心沥血,鞠躬尽瘁,将全部身心都用在了东吴法学教育的事业上。如果说东吴法学院是中国及远东最好、世界著名的法学院,是培养法律精英的法学院那么,盛振为的贡献应当说最大,他是培养法律精英的世界著名教育家。
到了50年代,盛振为刚好是“知命”之年,无论是治学还是做事,都如日中天。然而,他却大祸临头,性命难保,一事无成。在没有任何犯罪事实和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他被无法无天的革命者打成了最为严重的犯罪——“反革命”,判刑10年,流放甘肃,强制劳改。后因中国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夫人宋庆龄说情,劳改6年,提前释放。但“反革命”的罪名依然像妖魔附体一样残害着他。他在以后的历次革命运动中,人格受尽了凌辱,精神受尽了摧残,肉体受尽了折磨,吃尽了人间的苦头。直到80年代,这位80多岁的老人做了30多年的“反革命”才被平反昭雪,然而他又沦为被遗弃的老人。
盛振为1900年生,1997年去世。他的一生几乎走完了整个20世纪。这将近一个世纪的人生又整好一分为二,50岁前,他是中华民族的法学精英,是中国培养法律精英的杰出教育家,50岁后,他被打入人间地狱,牛马不如。50岁整好是一个世纪的中点,整好是两个时代的分界线。50岁前的中国是战乱的中国,也是世界的中国,是从传统走向现代的中国,是那个时代为盛振为提供了施展才华的舞台,他也为那个时代、为中国的法学教育事业、为人类的文明进步事业做出了不朽的贡献;50岁后的中国是和平的中国,是革命者对反革命者实行专政的内乱中国,是脱离国际先进文明体系并以其为敌的孤立的中国,是那个时代毁了盛振为的后半生,盛振为丝毫没有错。对盛振为的革命,从一定意义上说,也革了一个时代的命。
这是一场什么样的革命?它为什么革盛振为的命?革命者没有法律,更没有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的现代法律,也没有溯及既往的远古法律,定盛振为为“反革命”依据的是革命者所奉行的溯及既往的革命政策。在对盛振为进行革命的时候,盛振为没有任何反抗行为,定他为“反革命”主要依据他在50岁前的所作所为。因此,他不是“现行反革命”而是“历史反革命”。这位“历史反革命”是中华民族的法律精英,是培养法律精英的世界著名教育家。
(二)图书馆的劫难
既然盛振为是“反革命”,按照革命者的逻辑,盛振为通过募捐亲手建立的远东最佳图书馆也就成了“反革命”的图书馆。盛振为在劫难逃,他用以培养“反革命”的图书馆也自然在劫难逃。革命者不仅对法学精英、法学教育家充满仇恨,也对法学图书、法学图书馆充满仇恨。
1952年,帝国主义虽然夹着尾巴逃跑了,中国却孤立了,孤立于国际文明世界之外,竟然关起门来在自家内部寻找帝国主义走狗,无中生有地制造阶级敌人,人妖颠倒地把民族法律精英当做反革命罪犯,肆无忌惮地毁灭法律文明。那一年,东吴法学院的教授们在绝望中眼看着他们辛勤培养的并寄予无限希望的学子被全部解散,一走而空,眼看着革命者抡起锤头这类落后的生产工具不是用来生产却是拼命地毁坏这座他们亲手建起来的并为中华民族引以为自豪的最具有文明象征意义的远东第一法律图书馆,眼看着他们用募捐来的钱购置的像生命一般珍爱的所有图书资料被一扫而空,不是易地换主,就是被当做废纸而送进垃圾堆。这些图书资料是东吴法学院全体师生们的共同财富,是他们的第二生命,虽然日寇入侵、国土沦陷,他们也能将其全部转移保藏起来。而面对革命者,师生们则无能为力,他们只能痛心地看着,甚至有泪也不敢流,只能往肚子里流。他们根本无法阻止,也无法转移隐藏,甚至也不能然哀求。不用说图书馆和图书了,就是世界最名的教授,也只能像战俘一样乖乖地等候革命者的处置,任凭其遣散、改业、定罪、劳教、坐牢,所有的教授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迫害。随后作为法律精英的他们竟然被排在比妓女还卑贱的“臭老九”的地位,遭受“牛鬼蛇神”一般的人类最野蛮的虐待。士农工商的传统排位变成了纯一色的工农兵,“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传统变成了“万般皆上品,唯有读书贱”,中国遭受了一场人类历史上所从来未有过的文化浩劫。不仅传统的历史被颠倒过来,沉渣泛起,又把世界先进的法律文明扫地出门。在那个不堪回首的年代,知识就是犯罪,知识越多越反动,越是无知越革命,越是无知越高贵,中国不仅变成了文化沙漠,更变成了文化的屠宰场。一个以镰刀、锤头、鲜血为图腾崇拜物者,只能代表落后、愚昧、野蛮、恐怖的文化。大批既贫穷又无知的人一旦用镰刀和锤头武装起来、组织起来,一旦为丧心病狂、嗜权如命、阴狠毒辣的野心家所愚弄、所欺骗、所蛊惑、所煽动、所利用、所操纵,就必然无所畏惧,无所不为,什么祸都敢闯,必然对人类文化文明造成毁灭性的破坏,虽德国的纳粹法西斯主义、日本的天皇军国主义也不能不甘拜下风。贫穷、无知与专制主义有天然的联系,二者一旦结合在一起,就是人类的灾难,人类文明的灾难。这是最可怕的,比任何大规模的杀伤性武器都可怕。
(三)勿忘东吴法学院
千万不能忘记1952年,不能忘记那一年的“院系调整”,不能忘记那一年清除“旧法人员”,不能忘记那是东吴法学院37年辉煌历史中悲壮的最后一年。
虽在日本军国主义的飞机大炮屠刀下,东吴法学院却顽强地存活下来,且不断发展壮大,甚至不辱使命,出色地完成了对日本战犯的审判,将不可一世的日本战犯正法,然而它却在和平时期为中国人自己所扼杀。中国人干了日本军国主义不想干或想干而干不了的事情。这里有太多太多的回味,值得世代牢记,深刻反思,彻底忏悔。一个不知忏悔自己罪恶的人,是不会从罪恶中走出来的,只会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继续作恶。
见怪不怪的是,国人无人不知中国有个圆明园,更无人不知外人火烧圆明园的罪恶,然而除极个别人外却无人知道中国近代还有个名扬天下的东吴法学院,更无人知道自家人扼杀东吴法学院的罪恶。甚至善恶颠倒,视罪恶为功德,视功德为罪恶。国人被愚弄得太久太久,太深太深,不仅文明程度太低,还不乏反文明的倾向。人们包括所谓的学界名家,为了牢记火烧圆明园的罪恶,以激发仇外的所谓民族精神,往往把圆明园作为纯粹的艺术品而大加赞赏,无中生有地从中发现所谓的民族智慧,并对其中无数珍宝的价值津津乐道,居然普遍认为,圆明园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是东西方建筑艺术结合的最佳典范,其中无数的金银珠宝个个价值连城,即便一个石雕也是无价之宝。并无根地推论,外人火烧圆明园是对中华民族所犯的滔天大罪,以此激发中华民族对外人的深仇大恨,助长极端的民族主义之情绪,培植愚昧的爱国主义之心理。当然,火烧圆明园无疑是罪恶,但圆明园则是更大罪恶的物化形态,是中国腐朽堕落的专制主义象征,是奴役掠夺中华民族的罪恶记录,中华民族有不容推卸的责任。圆明园不外是皇家的园林,生活于其中的不外是皇帝,宫女,还有被阉割的男人,是最腐朽的人从事最腐朽生活的地方,其中的珠宝再多再珍贵,也不外是最腐朽之人的手中玩物而已。因而,它不是一座纯艺术品,也不能仅用金钱来计算它的价值,更非什么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一个民族竟然把自己的聪明才智都用到皇家园林之类的修建上,用以供养腐败透顶的统治者从事荒淫无度、奢侈糜烂的生活,自己则甘受其奴役与敲剥,并炫耀吃苦耐劳之美德,这是什么样的民族,是什么样的民族智慧,又是什么样的民族精神?这是一个打造专制主义又受专制主义奴役却自高自大的民族,是一个有智慧却不能自用不能当家作主而专门服务于专制主义又自我夸耀的民族,是典型的阿Q精神,是玩弄精神胜利法的高手。圆明园是专制主义的产物,它的艺术水平越高、所藏珠宝越多越珍贵,罪恶也就越大。作为罪恶象征的圆明园,作为用中华民族的血汗打造出来而由皇家独享的圆明园,中华民族不亲手解决,将它化私为公,使它货归原主,反倒任外人火烧抢劫,遭抢劫后不但不自我反省,又帮助中国自家的专制主义将虚张声势的仇恨一味地发泄于外人,这是中华民族的莫大悲哀。圆明园即使不被外人火烧,也只能供统治者继续腐败,继续作恶,直至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再由饥寒交迫、怒火满腔的中国人自己烧杀抢掠。
如果圆明园是罪恶的代表,是藏污纳垢最黑暗最腐朽最龌龊的场所,是吸食中华民族鲜血、骨髓、灵气的恶魔,是为中华民族造孽,那么,东吴法学院则是现代法学教育的典范,是为中华民族培养民主、宪政、法治建设精英的摇篮,是为中华民族造福,为中华民族的子孙后代造福,是为人类造福。圆明园与东吴法学院不可同日而语。东吴法学院极其简陋,根本就不是东西方艺术结合的典范,根本就不需要那么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智力去打造,更不可能有那么多的奇珍异宝,那样的事情只有中国的皇家才做得到。东吴法学院里也没有皇帝,没有宫女,没有太监,没有阴险狡诈的奸臣,没有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臣,更没有身怀绝技、武装到牙齿的爪牙日夜看守。然而东吴法学院却有从世界顶尖学府毕业的法学博士,有闻名世界的法学教授专家学者,有全中国最聪颖的莘莘学子,它为中国的政界、商界、学术界、教育界、立法界、司法界、律师界培养输送一批又一批优秀的人才,是中国最好亚洲最好世界著名的法学院。圆明园无疑是罪恶的纪念碑,而东吴法学院则没有任何罪恶,非但没有任何罪恶,反倒功德无量。火烧圆明园是用小罪恶对待滔天大罪,而扼杀东吴法学院则是用滔天大罪对待无量功德。外人的罪恶远不如中国自家人的罪恶大,扼杀东吴法学院的罪恶远大于火烧圆明园的罪恶。所以,既不能忘记火烧圆明园的罪恶,更不能忘记扼杀东吴法学院的罪恶。况且,中国自家人的罪恶不仅仅是扼杀一个东吴法学院,而是一大批大学,即使幸存者也成了残废的大学,毫无独立性,而所建立的一整套教育体系、文化体系、经济体系、政治体系无一不是变态的畸形的,法律体系则被彻底摧毁。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忘记过去就意味着背叛。只有以极大的勇气和科学的态度正视自家的历史,而不是掩饰罪恶或视罪恶为功德以欺世盗名,才有可能脱胎换骨,改恶从善,重新做人。
(四)对“反革命”的革命属性
盛振为是个受过扎实的国学教育,特别是受过中国和世界最严格最系统最权威的法学教育,而革命者的绝大多数没有受过任何教育,即便极少数也没有受过盛振为那样的教育。所以,这是一次无教养者对有教养者的革命,是无知对有知的革命。
盛振为是中国证据法学的创始人,他不仅在中国首开证据法学课程,又把证据法学办成了东吴法学院的品牌课程,他所撰写的证据法学专著是当时最系统最权威的著作,以至于在后来半个多世纪都无有出其右者。他是中华民族的法学精英。而革命者不要说传道授业、著书立说,就连证据也不知是何物,甚至连听也没有听说过。因此,这是一场法律文盲对法律精英的革命。
盛振为不仅受过系统的比较法教育,也受过精深的英美法教育,因而他十分清楚什么是先进的法律文明,什么是落后的法律文明,什么法律文明代表中国和世界的发展方向。而革命者的绝大多数都从来没有出过国门,长期在深山老林、穷乡僻壤里闹革命,即便极少数出过国门,却又认贼为父,认友为仇,把外国的垃圾当圣经。因此,对盛振为的革命也是恐怖暴力对先进的法律文明的革命,是系关中国的未来和方向的革命。
盛振为是著名的法学家,他深知一个国家和民族要自立于现代文明世界之林,没有什么比法律、法律秩序更重要。一个没有法律、没有法律秩序的无法无天的民族只能与野人为伍,不配做现代人,不配做文明人。因此,他是法律的守护者,秩序的建设者。而革命者既无知又贫穷,极容易被蛊惑被利用,极容易产生仇恨富人和文人的变态心理。常常不分青红皂白,只要你富,不管你是怎么富的,你就是财主,就是地主,就是资本家,就是阶级敌人。因为我穷所以我革命,革命就是穷人革富人的命,使所有人都成为穷人。只要你有学问,你学问大,哪怕你是民族之魂,人类之宝,但只要你不跟我是同伙,你就是附在资产阶级兽皮上的毛,就是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就是“反革命”。因为我无知所以我革命,革命就是无知革有知的命,使所有人都成为无知。越是无知就越胆大,越是贫穷就越革命者,根本不要法律,不要秩序。因此,这是一次秩序的破坏者对秩序的守护者、建设者的革命。
盛振为是中国近代最杰出的法律教育家。他在东吴法学院任职期间,始终维护学院独立超然的行政地位,心想于学院,情系于学院,智用于学院,福谋于学院,力出于学院,权使于学院。他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始终坚持发扬比较法教育的特色。他招聘的教授,国内一流,世界著名,他们的文章著述当时领先,至今不朽。他的学生更是桃李中华,桃李世界,在一些重要的国际舞台上身手非凡,为法学院、为中华民族扬名。他奇迹般地为法学院建设一个远东最好的图书馆。有足够的实例说明,东吴法学院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的一颗璀璨的明星,盛振为则为它做出了最大的贡献。而革命者根本就做不来这类事情,也从来不想做这类事情,做不来、不想做也好,如果允许别人做或把别人做出的文明成果强为己有,也多少算是明智之举,可是革命者没有这种起码的智慧,他们既敌视他人的文明成果,又敌视这些文明成果的创造者和拥有者,不仅自己没有文明起来,反倒毁灭了已有的文明,不仅毁灭了已有的文明,又毁灭了一代文明的创造者。因此,革命者对盛振为的革命既是对法学教育家的革命,也是对中国近代教育的革命,是反知识、反文化、反文明的革命,说得严重一点是一次野蛮的革命。
盛振为还是中华民族真正英雄的幕后英雄,是民族英雄的英雄。这里有两件足以载入中国历史和世界历史的重大历史事件,不应被忘记。
一是东京审判。1946年,中华民国作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胜国,出席远东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进行审判的法官、检察官、顾问等人,几乎全部出自东吴法学院。这些中国的法官们个个都受过系统的比较法教育,个个都是英美法的专家,他们不辱使命,出色地完成了对日本战犯的审判,为国家和民族赢得了崇高的荣誉,为人类的和平与正义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是真正的民族英雄。然而问题不能到此为止,必须知道,这些法官们都是盛振为院长亲手选派的,他们或者是盛振为聘请的教授,或者是盛振为的学生。如果这些法官们是国际舞台上的最佳演员,盛振为就是舞台后的最佳导演;如果这些法官们是用法律之绳降伏战争顽凶的民族英雄,盛振为就是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国际舞台之上的幕后英雄。而革命的队伍里一个这样的人才也没有,绝大多数都是农民,连工人也极少有。如果没有盛振为,没有盛振为主管的东吴法学院,在那次人类史上第一次国际军事审判中,中国很有可能缺席,即便出席也很难肩负起历史的使命,甚至丑态百出,贻笑于大方。
二是国际法官。从上世纪30年代到90年代末,中国一共出了6位国际法院的法官,中华民国出了4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自70年代成为联合国合法成员国以后出了2位。这6位国际法官纯一色地全都是东吴法学院的教授或毕业生,而这些教授和毕业生不是盛振为的同事就是盛振为的学生。这些法官是中国的人才,也是人类的人才,而盛振为则是培养人才的人才。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1950年盛振为被强行免职、革命者要对法学院下手时,盛振为最担心的根本就不是自己的院长职务,而是东吴法学院的比较法教育,它真诚实意、苦口婆心地请求政府千万保留东吴法学院的教育传统,以为新政府培养外交人才和政府官员。然而革命者根本就不听这一套,不仅没有保留东吴法学院比较法的教育传统,连法学院都被关闭,盛振为随之被打成“反革命”。但邪恶终究是邪恶,真理终究是真理;邪恶终究要受到历史的惩罚,真理终究会得到历史的证明;邪恶可以得逞于一时,却不可永远得逞,真理可以湮没于一时,却不可永远湮没;邪恶总有现出原形的时候,真理总有闪出金光的时候。是罪恶还是功德不能由胜者王侯说了算,不应过于趋炎附势,还应有些历史的眼光。最具讽刺意味的是,革命政权的两位国际法官全都是盛振为这位“反革命”的学生。盛振为这位“反革命”的眼光超出革命者30多年,而且还必将继续证明是正确的,这是当初的革命者连做梦都梦不到的,同时革命者们的一切幻想几乎全部泡汤,不得不进行艰难的解构重建工程。这是革命者们最不愿看到的,但又不得不自食苦果。
有关中国近代的法学教育,学界有这样的流传:“南东吴,北朝阳”;“东吴出律师,朝阳出法官”。严格说来,这个传说是极不准确的。东吴法学院不仅出律师,更出法官,而且出的是世界顶尖级的法官,中国东京审判的法官几乎全出于东吴,中国国际法官则纯一色地出于东吴。东吴还出众多国内国际著名的学者教授、立法委员和政府高官。据盛振为统计,只是到1934年,东吴法学院的毕业生就有7人是立法委员,这在今天无论哪个法学院都难望其项背;而教授多达50人,分别执教于国内外27所著名大学,这些大学包括世界顶尖级的美国哈佛大学、西北大学,国内厦门、复旦、南开、朝阳等私立大学,中山、暨南、武汉、中央等国立大学,其中任各大学院长或系主任、教务长或教务主任者10人。如果说,东吴法学院是培养中国近代法律精英的摇篮,盛振为则是这个摇篮最合适的保育员;如果说,东吴法学院是为中华民族培养法律英雄的圣地,盛振为就是培养民族英雄的英雄。
对盛振为的革命就是对民族英雄和民族法律精英的革命,是对民族英雄之英雄、民族法律精英之精英的革命。这样的革命者不说是民族的败类、叛徒、敌人,也足以置中华民族于万劫不复之地。一个民族英雄、法律精英所培养出来的学生都可做国际法官,都可将屠杀千千万万个自己同胞的日本战犯绳之以法,而这个民族非但不爱戴他,敬仰他,保护他,视他为国家之宝,民族之魂,反倒视他为敌人,比对待外敌还残忍,使其遭受牛马不如的非人待遇。这样的民族不管历史多么悠久,文化多么灿烂,人口多么众多,资源多么丰富,幅员多么广大,都永远没有希望。一个不能生育自己的英雄、精英的民族是劣种民族,一个虽然能够生育自己的英雄、精英却不能为其提供自由成长环境的民族是没有教养的民族,一个视自己的英雄、精英为害群之马的民族是野种民族。
这次革命不仅革了盛振为一个人的命,也几乎革了中国所有法律精英的命。东吴法学院的在校学生被强行遣散,他们所学不仅毫无用武之地,甚至成了他们不幸的理由;全体在职教授或强行改业,或被强行发配远恶之地,从事奴隶不如的劳改,或也被打成“反革命”,身陷牢狱之灾。即便以往毕业于东吴法学院的法律精英,或受聘于东吴法学院的著名教授,也几乎无不受到株连,有的比老院长老同事老学长盛振为的命运还要悲惨。
与此相反,大英帝国宁可要一个莎士比亚也不要一个印度殖民地。这虽有民族歧视的倾向,但说明他们是何等地尊重自己的文化大师。有人问在二战中立下赫赫战功、大名鼎鼎的丘吉尔:二战给英国造成的最大损失是什么?丘吉尔回答说,既不是疆场上牺牲的烈士,也不是巨大的经济损失,而是少培养了几届大学生。中国的革命者居然把命革到了自家的法律精英、文化精英的头上,革自家法律精英、文化精英的命比对待外敌还起劲,几乎所有的法律精英、文化精英都统统被整垮或驯服。两相对比,何止天壤之别!拿破仑打了无数次胜仗,而滑铁卢一战就前功尽弃,但他说,他的民法典将永存。拿破仑极有预见性,后来的实践果真像他所说的那样。中国的革命者不仅没有留下一部法典,反倒把已有的法典全部废除了,这且不算,还要斩草除根,还要向法学教育、法学家开刀。美国则是全世界各个国家、各个民族精英人才的避风港,越是受独裁国家迫害的人才就越向往美国,美国成了世界最大的人才库。那样的国家要是不繁荣昌盛,还有什么国家能繁荣昌盛!那样的国家要是不领导世界,还有什么国家能领导世界?难道让那些专以迫害、虐待、驯化知识分子为能事的国家领导世界?要是这类国家领导世界,世界就一定陷入恐怖的深渊,就非回到蛮荒时代不可。林语堂在上世纪30年代给复旦大学的师生演讲时曾说:不要奢望中国会出现世界一流的政治家,中国如果有英国那样的三流政客而不被枪毙就是中国的福气。中国人过于愚昧,只会赶走一个皇帝,迎来一个救世主,从来不会自己做主。而中国的政治家则往往以惑乱黔首而发迹,以称王称霸而成业,始为匪首,终为暴君。可谓瘸驴拉破磨,有什么样的民众就有什么样的政治家,有什么样的政治家就有什么样的民众。饥寒愚昧的民众只配做暴民,做奴隶,做邪教徒,只能把野心家、邪教主推向神坛,推向暴君的宝座。而邪教主、暴君只会愚弄民众,欺骗民众,蛊惑民众,利用民众,牺牲民众。饥寒愚昧的民众与邪教主式的暴君相结合,前者必自食恶果,后者也绝不会有好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