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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德法律文化沙龙第六期成功举行

      2007年1月1日下午,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曾宪义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基金会主办的“明德法律文化沙龙”在明法楼815会议室举行,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专业博士研究生朱腾做了题为“论汉代‘春秋决狱’的法律思维及其影响”的主题发言。沙龙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律史专业博士研究生余钊飞主持,中国人民大学马小红教授和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和中央民族大学的博士研究生10余人参加了本次沙龙。
 
     朱腾同学在发言中认为“随着法律儒家化的不断前行,作为历史上存在过的司法现象的春秋决狱最终归于消失。然而,隐藏在这种法律现象背后的法律思维对中国古代法的影响却是极为深远的”。为此,朱腾同学从以下几个方面作了相应的论证:首先,“春秋决狱”在法律上具有双重功能。其一为填补法律的漏洞,其二为评价法律在个案中的运行状态。这两者在目的定位上是一致的,即以法律与经义并用的方式加强判决的可接受性。这些法律思维模式在董仲舒时代之后的法律史进程中不断转化自己的形态并塑造了一种独特的法律文化类型。其次,尽管“春秋决狱”在唐律形成之后基本淡出;但其实践性法律思维,即综合考量法与经义以最大程度地促成判决的合理化却贯穿于唐以后的所有历史时期。在这个角度上讲,“春秋决狱”从未消失。再次,情、理、经义与法四位一体的现实法秩序从不同层面展示了“春秋决狱”的实践性法律思维的价值。
 
      朱腾同学的主题报告条理清晰,论证严密,得到了参会人员的高度评价。邱少辉博士、郭成龙博士作了相关的评议。随后与会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热烈探讨。最后,马小红教授做了认真精彩的点评。
 
      明德法律文化沙龙为首都高校法律文化方向的博士生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必将在促进学术交流,培养年轻学者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余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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