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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游戏中的法律问题研讨会[1月11日]

 

《网络游戏中的法律问题:以“第二人生”为例》大型圆桌会议研讨

时间:1月11日(周五)晚18点30分

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01国际学术报告厅

主办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APICLS)
     北京市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

与会专家:

1 费安玲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副院长
2 郭禾   人民大学知识产权法 教授
3 刘德良 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北京邮电大学文法学院教授
4 赵晓力 清华大学法学院法理学 副教授
5姚欢庆 人民大学知识产权法 副教授
6 冯玉军 人民大学法理学 副教授
7 时延安 人民大学刑法学 副教授
8 石佳友 人民大学国际法 副教授
9 李德成 北京市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主任 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10 阿拉木斯 中国电子商务政策与法律委员会副主任 中国电子商务法律网总裁

拟探讨的论题:

  在创造一个虚拟世界的同时,我们也重新创造出现实世界中相当部分的问题和挑战:虚拟所有权、电子商务、网络知识产权、网上支付安全、网络欺诈、个人信息保护、民事责任、基本权利保护(如表达自由)、非歧视原则、虚拟犯罪、洗钱、虚拟世界的法律规则、虚拟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国际服务贸易、争议解决与诉讼管辖权等

背景说明:

  “第二人生“是美国由美国林登(Lindon)实验室开发并运营的一款模拟人生游戏。与盛行在我国的打斗型游戏不同的是,该款游戏主要是通过给玩家提供模拟人生体验。在这种游戏里,只要可以想到,玩家可以进行一切在现实环境里无法做到的事情。在该游戏中,运营商允许玩家对自己在游戏中创造的虚拟物品享有所有权。玩家可以用游戏币Lindon币(250Lindon币兑换1美元)在其中购买虚拟土地和其他虚拟物品,也可以用这些虚拟物品在游戏中进行买卖获得利益,最终可以兑换成美元。据悉,Sony、IBM及一些汽车公司等厂商已经在其中开设了工厂或商店;很多厂商在游戏里做广告宣传, 甚至有的国家在里面开设了“大使馆”、美国总统候选人也在里面开设了虚拟办公室。Lindon实验室通过出卖虚拟土地、收取广告费用和交易中介费用而获利。由此,在该宽游戏里,各种诸如帮助别人设计虚拟替身等设计师、房地产商、广告商等各种职业应运而生。在这里,你可以买卖房产,可以发布广告,可以买卖服装、珠宝甚至性,而且林登实验室使你可以将虚拟的财产兑换成现实的货币。实际上, 已经有人在该款游戏中通过炒房地产而成为现实世界中的真正百万富翁。由于游戏本身的巨大吸引力,目前已经有超过800万的注册用户,其人均GDP已经超过中国、印度而居于世界第79位。显然,这一切,都使得“第二人生”超出了游戏范畴,使得虚拟与现实之间很难区分开来。

  “第二人生”作为一款游戏,一个网络虚拟社区,发生在其中得虚拟物品财产权、替身之间的盗窃、抢劫、强奸、裸体表演、替身之间的婚姻、市场与广告管理问题、玩家在游戏里的收入是否应该纳税、游戏币与现实货币之间的兑换可能引起的洗钱问题及由此对现行货币法律制度和货币政策的影响等给人们带来了许多困惑:这些不能不引起法律人的反思:虚拟世界是现实世界的映射?还是与现实世界完全不同的另一个空间?对这个空间到底应该如何规制?

录入编辑: 冯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