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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盛清

    陈盛清,教授,江苏溧阳市人,1910年11月出生于一个农民家庭,九三学社成员,1928年至1931年在苏州高中学习,1935年毕业于中央政治学校大学部(国立政治大学前身)法律系。
教学工作方面,曾任法律系主任、安大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并获得法律史法学硕士授予点,先后为中外法制史研究生独自开设: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中国民法史、中国刑法史、唐律疏议、历代刑法志、比较法制史、比较民法史、比较刑法史,以及为民法、国际私法研究生开设英美民法等课程。并应邀在华东政法学院、中山大学法律学系为硕士研究生讲授比较法制史。南开大学法学研究所成立后,曾兼任该所研究员、法制史导师。(著名法律史学者、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朱勇教授即出自先生门下)
    1990年告别研究生讲台后,笔耕不辍,著有《包拯政治法律思想》一书;现正撰写《中国老年法学》,结合老年传统文化、老年法律文化,拟议有中国特色的老年法和有中国特色的老年法学,迎接祖国大陆与港、澳、台的老龄化社会。
在安大法律系工作期间,曾应邀参加中央民法起草小组召开的民法座谈会,被指派为第一小组长,讨论民法草案二稿修改的全过程,为期一个月。又曾参加司法部首次所属政法院校硕士授予点的评议工作。
    关于学术活动和社会工作方面:作为中国法学会发起人之一,曾任中国法学会一、二届理事、三届名誉理事;中国法律史学会学术顾问;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一、二、三届会长、四届顾问;安徽省社联二届副会长;安徽省法学会一、二届副会长,三、四届名誉会长;安徽省律师协会一、二届顾问;安徽省老年学会副会长。此外,还曾兼任江淮职业大学"名誉职"的副校长。
 

录入编辑: 陈庆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