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董必武,新中国法治的奠基人、开拓者、先行者。新中国成立后,董必武任政务院副总理、政法委员会主任,领导司法工作。作为杰出的政治家和法学家,董必武同志在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法制建设、法律人才培养以及法律科学研究等方面做出的重要贡献。
为引导学术取向,激发对现实问题的关注及历史责任感,并切实影响学术旨趣与法治精神,法学院研究生会特意组织此次论坛,并期望以老一代马克思主义法学家的声音、学术的力量激励法律学人,培养国家建设需要的法学人才,推动中国的法治进程。
主 讲 人:孙国华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成员
朝阳法学研究中心主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
特邀嘉宾:张希坡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曾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法制史教研室主任
评 议 人:冯玉军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时 间:2007年12月12(周三)晚6:30
地 点:明德法学楼602
主 办 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
赞 助:朝阳法学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