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郝铁川教授做客“明德法律文化论坛”第四十三期
2007年11月14日晚,华东政法学院博士生导师、中国比较法学会副会长郝铁川教授做客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曾宪义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基金会主办的“明德法律文化论坛”,专题演讲“中国的法律浪漫主义与法律虚无主义”。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马小红教授主持,来自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及我院的百余名学者、研究生参加了本次论坛。
郝铁川教授认为,现在的中国法律具有浪漫主义和虚无主义两种倾向。从法律虚无主义入手,郝铁川教授认为法律的虚无主义的主要表现是:重视权利集中,忽视权利制约;重视道德作用,忽视法的作用;重视义务的履行,轻视权利的保障。法律虚无主义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历史传统的影响,二是因为中国是追赶型现代化国家,在追赶的过程中,有时过于追求速度和效益而忽视了必要的制约。谈及法律浪漫主义的表现,郝铁川教授将其总结为两点:忽略中国社会的实际状况;对法治作用的有限性认识不足。郝铁川教授认为,克服法律浪漫主义与虚无主义是中国法治和社会健康发展的保证,知识分子与官员在可能的条件下角色互换及换位思考,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法律浪漫主义与法律虚无主义的倾向。
郝铁川教授的主题演讲历时近三个半小时,在演讲中郝铁川教授广征博引,并例举了大量生动而具说服力的事例,参加论坛者深受启发,不时发出会意的笑声。演讲结束后,听众意犹未尽,许多参加者向郝铁川教授表示谢意并期望能有更多的时间对演讲中所涉及到的问题进行更深入的切磋和探讨,欢迎郝铁川教授能经常光临论坛。(张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