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乃立秋官司寇。使
帅其属而掌邦禁。以佐王刑邦国。刑官之属。
大司寇卿一人。
小司寇中大夫二人。
士师下大夫四人。
乡士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旅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
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遂士中士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县士中士三十有二人。府八人。史十有六人。胥十有六人。徒百有六十人。
方士中士十有六人。府八人。史十有六人。胥十有六人。徒百有六十人。
讶士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朝士中士六人。府三人。史六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司民中士六人。府三人。史六人。胥三人。徒三十人。
司刑中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二十人。
司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
司约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
司盟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
职金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司厉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十有二人。
犬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贾四人。徒十六人。
司圜中士六人。下士十有二人。府三人。史六人。胥十有六人。徒百有六十
人。
掌囚下士十有二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掌戮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十有二人。
司隶中士二人。下士十有二人。府五人。史十人。胥二十人。徒二百人。
罪隶百有二十人。
蛮隶百有二十人。
闽隶百有二十人。
夷隶百有二十人。
貉隶百有二十人。
布宪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禁杀戮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十有二人。
禁暴氏下士六人。史三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野庐氏下士六人。胥士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蜡氏下士四人。徒四十人。
雍氏下士二人。徒八人。
萍氏下士二人。徒八人。
司寤氏下士二人。徒八人。
司烜氏下士六人。徒十有六人。
条狼氏下士六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修闾氏下士二人。史一人。徒十有二人。
冥氏下士二人。徒八人。
庶氏下士一人。徒四人。
穴氏下士一人。徒四人。
翨氏下士二人。徒八人。
柞氏下士八人。徒二十人。
薙氏下士二人。徒二十人。
硩蔟氏下士一人。徒二人。
翦氏下士一人。徒二人。
赤犮氏下士一人。徒二人。
蝈氏下士一人。徒二人。
壶涿氏下士一人。徒二人。
庭氏下士一人。徒二人。
衔枚氏下士二人。徒八人。
伊耆氏下士一人。徒二人。
大行人中大夫二人。
小行人下大夫四人。
司仪上士八人。中士十有六人。
行夫下士三十有二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
环人中士四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象胥每翟上士一人。中士二人。下士八人。徒二十人。
掌客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二人。徒三十人。
掌讶中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掌交中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徒三十有二人。
掌察四方中士八人。史四人。徒十有六人。
掌货贿下士十有六人。史四人。徒三十有二人。
朝大夫每国上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一人。史二人。庶子八人。徒二十人。
都则中士一人。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庶子四人。徒八十人。
都士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家士亦如
之。
大司寇之职。掌建邦之三典。以佐王刑邦国。诘四方。一曰。刑新国用轻典
。二曰。刑平国用中典。三曰。刑乱国用重典。以五刑纠万民。一曰野刑。上功
纠力。二曰军刑。上命纠守。三曰乡刑。上德纠孝。四曰官刑。上能纠职。五曰
国刑。上愿纠暴。以圜土聚教罢民。凡害人者。寘之圜土而施职事焉。以明刑耻
之。其能改过。反于中国。不齿三年。其不能改而出圜土者杀。以两造禁民讼。
入束矢于朝。然后听之。以两剂禁民狱。入钧金三日。乃致于朝。然后听之。以
嘉石平罢民。凡万民之有罪过。而未丽于法。而害于州里者。桎梏而坐诸嘉石。
役诸司空。重罪。旬有三日坐。期役。其次九日坐。九月役。其次七日坐。七月
役。其次五日坐。五月役。其下罪三日坐。三月役。使州里任之。则宥而舍之。
以肺石远穷民。凡远近惸独老幼之欲有复于上。而其长弗达者。立于肺石。三日
。士听其辞。以告于上而罪其长。正月之吉。始和。布刑于邦国都鄙。乃县刑象
之法于象魏。使万民观刑象。挟日而敛之。凡邦之大盟约。莅其盟书。而登之于
天府。大史内史司会及六官。皆受其贰而藏之。凡诸侯之狱讼。以邦典定之。凡
卿大夫之狱讼。以邦法断之。凡庶民之狱讼。以邦成弊之。大祭祀。奉犬牲。若
禋祀五帝。则戒之日。莅誓百官。戒于百族。及纳亨。前王。祭之日。亦如之。
奉其明水火。凡朝觐会同。前王。大丧。亦如之。大军旅。莅戮于社。凡邦之大
事。使其属跸。
小司寇之职。掌外朝之政。以致万民而询焉。一曰。询国危。二曰。询国迁
。三曰。询立君。其位。王南乡。三公及州长百姓北面。群臣西面。群吏东面。
小司寇摈以叙进而问焉。以众辅志而弊谋。以五刑听万民之狱讼。附于刑。用情
讯之。至于旬。乃弊之。读书则用法。凡命夫命妇。不躬坐狱讼。凡王之同族有
罪。不即市。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一曰。辞听。二曰。色听。三曰。气听。
四曰。耳听。五曰。目听。以八辟丽邦法。附刑罚。一曰。议亲之辟。二曰。议
故之辟。三曰。议贤之辟。四曰。议能之辟。五曰。议功之辟。六曰。议贵之辟
。七曰。议勤之辟。八曰。议宾之辟。以三刺断庶民狱讼之中。一曰。讯群臣。
二曰。讯群吏。三曰。讯万民。听民之所刺宥。以施上服下服之刑。及大比。登
民数。自生齿以上。登于天府。内史司会冢宰贰之。以制国用。小祭祀。奉犬牲
。凡禋祀五帝。实镬水。纳亨亦如之。大宾客。前王而辟。后世子之丧。亦如之
。小师莅戮。凡国之大事。使其属跸。孟冬祀司民。献民数于王。王拜受之。以
图国用而进退之。岁终。则令群士计狱弊讼。登中于天府。正岁。帅其属而观刑
象。令以木铎。曰不用法者。国有常刑。令群士。乃宣布于四方。宪刑禁。乃命
其属入会。乃致事。
士师之职。掌国之五禁之法。以左右刑罚。一曰。宫禁。二曰。官禁。三曰
。国禁。四曰。野禁。五曰。军禁。皆以木铎徇之于朝。书而县于门闾。以五戒
先后刑罚。毋使罪丽于民。一曰。誓。用之于军旅。二曰。诰。用之于会同。三
曰。禁。用诸田役。四曰。纠。用诸国中。五曰。宪。用诸都鄙。掌乡合州党族
闾比之联。与其民人之什伍。使之相安相受。以比追胥之事。以施刑罚庆赏。掌
官中之政令。察狱讼之辞。以诏司寇断狱弊讼。致邦令。掌士之八成。一曰。邦
汋。二曰。邦贼。三曰。邦谍四曰。犯邦令。五曰。挢邦令。六曰。为邦盗。七
曰。为邦朋。八曰。为邦诬。若邦凶荒。则以荒辩之法治之。令移民通财。纠守
缓刑。凡以财狱讼者。正之以傅别约剂。若祭胜国之社稷。则为之尸。王燕出入
。则前驱而辟。祀五帝。则沃尸。及王盥洎镬水。凡刉珥。则奉犬牲。诸侯为宾
。则帅其属而跸于王宫。大丧亦如之。大师帅其属而禁逆军旅者。与犯师禁者。
而戮之。岁终。则令正要会。正岁。帅其属而宪禁令于国。及郊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