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唁电——沉痛悼念郑定老师

 

妹夫史守义率家人及家乡父老哭送郑定

    亲爱的哥哥:自获悉您患病以后,家人及家乡的父老日夜不安。我们盼望医学能尽快发展,更盼望有奇迹的出现,让健康的您回到我们的身旁。我们在心里为您祈祷、多方寻医问药,我们的心愿只有一个:您能好起来。心里和精神上的痛每时都在击打着我们,泪水总也流不尽。我们习惯了您的乐观,习惯了您的仁厚,习惯了感受您浓浓的亲情。我们难以接受您永远离开我们的现实!噩耗传来,我们痛彻肺腑,为失去一位亲人心痛,为国家失去一位英才痛心!

    天妒英才!

    亲爱的哥哥:您怎么匆忙的离去了呢?您常年工作在外,我们还等着您回来和我们团聚;每次您回家,家人都簇拥在您的身边,那浓浓的亲情至今萦绕在我们的身旁。您知道吗?两个姐姐的身体不好,她们多想和您这个弟弟能多呆一会儿呀;您知道吗?您那刚满一岁的外甥女--可儿,才刚刚会叫舅舅,她还没有感受到舅舅给的爱呢。您知道吗?我们和您还有多少亲情没有诉说呀。

    亲爱的哥哥:您怎么匆忙的离去了呢?您是那样的坚强,自从您患病以来,没有向我们叫一声苦,国庆节姐姐们去看您,您还强打精神陪她们说笑;您还细心的安排她们的生活。您对家人及家乡的父老怀有深深的情感,病重其间还要问起家乡人的情况。

    亲爱的哥哥:命运对您何其不公?!前年821日,慈祥的爸爸逝世;可悲的是:母亲离开人世还不到两个月呀,如今您却又离开了人间!试问:天地间之大悲有过于此吗?!

    亲爱的哥哥:在无法置信中,您还是离开了我们。您心里是多么的依依不舍呀!和亲人见最后一面时,尽管您无法开口表达您的感情,但您那长流的眼泪就是真实的表达。我们知道您的心愿:和亲人们说说话,相亲相爱的团聚。但就是这个机会,老天都不给您,苍天为何如此无情?!

    亲爱的哥哥:您还是离我们而去了。仰望苍天,悲伤如乌云在天空翻滚。

    亲爱的哥哥:您刚正的品格值得我们敬仰,您高尚的情操是我们学习的楷模。尽管您离开了我们,但您永远活在我们的心里。

    您一路好走,我们为您祈祷!

                       二○○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范忠信:哭郑定

    郑定吾小弟,安忍弃故园。

    沪上闻噩耗,梦中惊雷电。

    同为山之子,被发出英山;

    蓟门一相逢,相知二十年。

    土城月河畔,读书共古卷;

    踵迹法律史,协勘五千年。

    同师曾夫子,闻道君为先。

    著书情理法,学步共蹒跚。

    无知复无畏,自期邑三贤。

    几度在西郊,煮酒话宇寰。

    几度共豪饮,滥醉复狂言。

    几度同回籍,跻身民工班;

    几度共出乡,篷车伴猪眠;

    几度访古籍,同叩旧档馆;

    几度困江夏,共有香闺缘;

    几度越大别,救美欲奋拳。

    几度访乡耆,同话火塘边。

    几度群英会,共游好山川。

    半世无町畦,兄弟殆天然。

    往事东逝水,欲亿谁与言?

    阿弟今永去,嫦娥亦改颜。

    忠信折手足,惨然复凄然。

    力疾拼数句,难止泪如泉!

    英山范忠信

    20071028


北京英山青年同学会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郑定教授治丧委员会并请转郑定教授家属:

    惊悉郑定教授不幸辞世,我们甚为悲恸。

    郑定教授品德高尚、学术精深,而且一直尽心尽力奖掖同乡后学,我们有幸多次聆听教诲,深受教益。先生的离去让我们痛失一位良师益友。

    对郑定教授的逝世,我们表示沉痛的悼念,并谨请郑定教授家属节哀。

                                北京英山青年同学会

                                郑大海   刘尧   肖若松   闻闽 等

                                 20071029


英山籍人民大学博士段龙飞唁电

    深切缅怀郑教授!!!

    郑教授的英年离世,使国家痛失良才、学界痛失典范、家乡痛失优秀儿女!!!

    虽没有聆听过郑教授的教诲,但我谨代表学界晚生、人大校友、家乡父老表示最深切的哀悼。

    郑教授一路走好!!!                

  英山籍人民大学博士段龙飞 拜上


 湖北省英山县人民医院刘合全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郑定教授治丧委员会;

    惊闻郑定教授不幸病逝,我在非洲痛惜万分,寝食不安!他是一个才学兼优的学者,法学界德高望重的权威,一个和蔼可亲的伟大人物。作为老乡亲戚和中学校友,他曾经给了我及家人无微不至的关照。他的离去,于国于家是一个巨大的损失。愿郑定教授在天之灵安息!

湖北援外医疗队:刘合全

00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并请转转胡娟女士:

  痛悉郑定教授于十月二十六日逝世,甚为悲恸。

  郑定教授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著名学者,为我国法律史学和法律文化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是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组建者之一,在中心成立之初,郑定教授即任中心副主任兼第三研究室(刑事法律史研究室)主任,对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的建立和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郑定教授的去世,是我中心的一大损失,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损失,也是我国法律史学界的损失。我们对郑定教授的逝世表示沉痛的哀悼,谨请郑定教授的夫人胡娟女士及郑定教授的其他家属节哀。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主任戴玉忠并中心全体人员  敬祈

20071027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并请转郑定先生家属:

        惊悉郑定先生于十月二十六日逝世,深为悼念,特电致唁。

        郑定先生毕生献身法学研究和教育事业,为我国法律史学和法律文化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郑定先生在我国法学界享有盛誉,受到同行的尊敬。他长期为培养法学人才,尽心尽力,无私奉献,桃李满天下。他的离去使我们失去了一位可敬的朋友,更是我国法学界的一大损失。

        谨请郑定先生家属节哀保重!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主任杨立新携全体同仁  敬祈

20071027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常务副院长王新清教授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惊悉郑定教授不幸病逝,不胜悲痛。郑定教授长期致力于法学教育和研究工作,贡献突出。他的英年早逝,是贵院的一大损失,也是中国法学界的一大损失。本人在厦门出差,不能亲至悼念,谨以至诚特电致哀。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常务副院长

王新清  教授

20071027


清华大学法学院王晨光院长唁电 

人民大学法学院:

       惊悉著名法制史专家郑定教授英年早逝,不胜悲痛。这不仅是人民大学法学院的损失,也是我国法学界的重大损失。作为郑定教授的好友、党校同学和同行,我在此向贵院表示沉痛的哀悼,并请代向郑定教授家属转达我的慰问。

王晨光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

20071026


湘潭大学法学院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并尊敬的王利明院长:

       惊悉贵院郑定教授不幸辞世,我谨代表湘潭大学法学院全体教职工向您并通过您向其亲属表示亲切慰问和沉痛哀悼。

       郑定教授作为中国法学历史最为悠久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和《法学家》杂志社的主要负责人,在教书育人和传播法学思想领域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他的英年早逝无疑是中国法学界,特别是贵院的一大损失,对此我们深感惋惜。我们坚信贵院一定能化悲痛为力量,在院长领导下,精诚团结,圆满完成其未竞的法学事业。

       肃此表达!

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  胡肖华

20071026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郑定教授治丧委员会:

       惊悉郑定教授不幸逝世,我院全体师生甚为震惊,也倍感惋惜和悲恸。郑定教授将毕生的精力和心血都献给了中国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事业,特别是对我国法律史研究和高级人才培养做出了卓越贡献,取得了卓越的成就,他的离去是我国法学界的重大损失!郑定教授的崇高品德和学术风范永远为我们所缅怀。

       在此,我院全体师生谨表达与贵校同仁的共同哀思,对郑定教授的去世表示沉痛哀悼,并请向郑定教授家人转达我们最诚挚的慰问。

       郑定教授安息!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院长:赵秉志

副院长:刘荣军 夏利民

20071026


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孙笑侠教授唁电

郑定教授家属鉴:

    惊承讣告,悲悼不已。郑定教授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史学专业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还兼任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律史研究会副会长、《法学家》杂志常务副主编,在中国法律史、法学教育与管理等方面的研究有口皆碑,他为人正直,待人热忱,处事磊落。本人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师生,为失去一位优秀的青年法学家、浙大光华法学院亲密的朋友,而同声哀悼。专电致唁,并慰哀衷。

    肃此电达。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院长  孙笑侠教授

                                 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史专业2001级法学硕士班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郑定教授治丧委员会并请转郑定教授亲属:

    惊悉吾辈恩师讣告,悲悼不已。专电致唁,并慰哀衷。

    郑定教授毕生致力于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事业,为学生们的成长、成材付出了巨大的心力。还未待及我们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一点成绩,以回馈先生的教诲,先生已然离去!!

    在此,我们向恩师的逝世致以沉痛哀悼,并向家属表示深切的慰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史专业2001级法学硕士班全体同学

                                 20071027


浙江大学法学院林来梵教授唁电

 郑定先生家属鉴:

    顷接讣告,不胜伤悼。郑定教授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史学专业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他还兼任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律史研究会副会长、《法学家》杂志常务副主编、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在中国法律史、台湾法研究领域贡献卓著。本人为我国法学界失去一位杰出的中青年法学家而倍感痛惜。良友云逝,伤感自多,尚望珍重。

    肃此电达。

  浙江大学法学院   林来梵教授

                                    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戴建国唁电

郑定教授治丧委员会:

        惊悉郑定教授不幸逝世,谨表深切哀悼!

                                                           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戴建国

                                                                20071026


中南大学法学院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惊悉贵院郑定教授不幸辞世,我院全体师生深表哀悼!并对家属致以诚挚的问候!

    郑定教授毕生致力于法学教育和研究,为我国的法学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他的英年早逝,是我国法学界的一大损失!

                 中南大学法学院全体师生

                     20071027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郑定教授治丧委员会转郑定教授家属鉴:

    郑定教授逝世,噩耗传来,学界震悼。郑定教授曾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史学专业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还兼任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律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等职务,在中国法律史、台湾法研究领域享有赞誉。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全体师生,尤为我国法学界失去一位优秀的中青年法学家、热忱追求法治与正义的学者,而同声哀悼。谨以至诚电唁。

    肃此电达。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郑定教授治丧委员会:

    惊闻郑定教授病逝,我们不胜悲痛。郑定教授青年盛名,对于我国法律史学贡献卓著,然不幸英年早逝,实为我国法学事业的重大损失,我们感到痛惜。郑定教授生前与我院老师和同学有着紧密的学术交往,其逝世也是我们共同的损失,我们十分怀念。在此,我们致以哀悼,并请转达郑定教授的亲属,请他们节哀!此电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院长:龙卫球 教授

20071027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唁电 

    惊悉郑定教授不幸逝世,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全体教师深表哀悼!并请转致我们对郑定教授家人的亲切慰问!郑定教授的去世,不仅是中国人民大学的沉重损失,也是中国法律史学界的巨大不幸,我们为中国法学界失去这样一位优秀的青年学者而深感痛心!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邓辉携全院同仁哀悼!

00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南开大学法学院柏桦、侯欣一、于语和、岳纯之唁电

人民大学法学院:

    惊悉郑定先生仙逝,不胜悲痛。南开法史全体同仁深表痛惜并致以诚挚的哀悼。

    辞曰:

      自幼励志,

      焚膏继晷。

      师从名儒,

      学傲同侪,

      友悌伯仲,

      朋友四海。

      风吹良柱,

      痛失益友。

      呜呼哀哉,

      其灵徘徊。

南开大学法学院

柏桦、侯欣一、于语和、岳纯之

同 悼

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校友会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郑定教授治丧委员会并请转郑定先生亲属:

    惊悉我院郑定先生不幸辞世,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校友会谨代表法律硕士全体校友致以沉痛的哀悼!

    郑定先生为人正直,平易近人,乐观坚强,率真淳朴。在二十多年的教师岗位上,他爱岗敬业,教书育人,默默耕耘,无私奉献,为学生们的成长、成材付出了巨大的心力。

    他的英年早逝是我院的重大损失,也是我国法学界的重大损失!郑定先生的崇高品德和学术风范永远为我们所缅怀。

    谨请郑定先生家属节哀保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校友会敬祈

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韩国法律经营大学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惊悉贵院郑定教授不幸辞世,我们甚为痛惜。郑定先生作为贵院的副院长和教授,对贵院的发展及法学研究均作出了卓越的贡献。他的去世是法学界的重大损失。我们对他的离去表示深切的怀念。

国际法律经营大学校长 柳华 

20071028日于韩国首尔

Law School of Renmin University:

    I am deeply saddened to hear the news about the sudden death of Professor Zheng Ding. As the Vice Dean and prestigious Professor of your Law School, he had contributed much to the development of the Law School and the legal research. His leaving is indeed a great loss for the jurisprudence.  For this, I would like to express our deep sympathies and condolences on his death. 

                                                                             Lyou Byung-Hwa   President

                                                            TLBU Graduate School of Law in Seoul


中国人民大学香港校友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全体香港学生唁电

致:郑定教授之太太及家属、中国人民大学郑定教授治丧委员会

    惊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著名法律史学家郑定教授不幸英年早逝之恶耗,人大法学院全体香港学生深感痛惜。郑教授为中国法学教育和法制建设做出了毕生的贡献,他的英容笑貌、讲学风采留在了香港学生的脑海,他对香港学生尽心竭力,关爱备至刻在了香港学生的心中,我们将永远怀念他!

    郑教授是一位勇敢及乐观主义者,他坚强地面对病魔,生命不息,奋斗不止,最终仍然傲笑人生,生者敬慕,所以敬望郑教授之太太及家属务期节哀顺变。

    尊敬的郑定教授,请安息吧!

                   中国人民大学香港校友会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全体香港学生

                           中国人民大学香港校友会常务副会长徐晶小姐执笔

                                  2007年10月28日


西南政法大学曾代伟教授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郑定教授治丧委员会:

    奉到讣音,惊悉郑定教授驾返道山,不胜骇悼!

    痛惜英才早逝,同道顿失益友!

                      西南政法大学 西南民族法文化研究中心 曾代伟

                            00七年十月二十七日于渝


 中国人民大学2005级法律史硕士班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郑定教授治丧委员会并转胡娟师母:

    惊悉敬爱的郑老师不幸辞世,我们深感悲恸!郑老师为我们传道、授业、解惑,他的人品和学识深为我们敬佩;郑老师为人师表、平易近人,是我们的良师益友和学术楷模。我们对郑老师的离去表示沉痛哀悼,并对师母表示亲切慰问,恳请师母节哀顺便,保重身体!

中国人民大学2005级法律史硕士班全体同学

                                                       20071027


湘潭大学非洲法律与社会研究中心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郑定教授治丧委员会并请转郑定先生家属:

    惊悉著名法学家郑定教授英年早逝,不胜悲痛。

    泪忆郑定先生不仅为中国法律史的发展作出重大贡献,也为中国非洲法的发展倾注了极大的关心。在此,我中心全体同仁对郑定先生的逝世表示沉痛的哀悼并谨向郑定先生的家属表示诚挚的慰问!

    郑定先生短暂而光辉的一生,值得我们永远缅怀!

    肃此电达。

湘潭大学非洲法律与社会研究中心主任洪永红携全体同仁  敬祈

20071027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史专业2002级法学博士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郑定教授治丧委员会并请转郑定教授亲属:

    惊闻授业恩师于十月二十六日上午不幸因病辞世,悲恸万分。

    郑定先生穷毕生之精力,专致于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事业,桃李天下。郑定先生的去世,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损失,也是我国法律史学界的损失。他的正直为人、乐观坚强、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爱岗敬业的优秀品质和魅力人格都值得我们永远学习与怀念。

    在此,我们对恩师的逝世表示沉痛哀悼,并向师母及郑定先生的其他家属表示深切的慰问,谨请他们节哀!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史专业2002级法学博士全体同学

                                 20071027


山西大学法学院王继军教授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郑定教授治丧委员会并请转郑定教授亲属:

    惊悉郑定教授不幸病逝,甚为悲恸。

    郑定教授长期致力于法学教育和研究工作,在二十多年的教师岗位上,他爱岗敬业,教书育人,默默耕耘,无私奉献;在二十多年的学术生涯中,他潜心治学,淡泊名利,贡献突出。他的英年早逝,是贵院的一大损失,也是中国法学界的一大损失。我对郑定教授的逝世表示沉痛的哀悼,谨请郑定教授的夫人胡娟女士及郑定教授的其他家属节哀。

山西大学法学院

王继军  教授

20071027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85级法学本科班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郑定教授治丧委员会并请转郑定教授家属:

   惊闻郑定老师英年早逝,我们万分悲痛!郑老师为人师表,品德高尚,是我们的良师益友。他在担任八五级法学班班主任期间,为我们的学习、生活,倾注了大量的心血。我们将永远怀念他。

   我们对郑定老师的逝世表示沉痛的哀悼。并向胡娟女士及其他家属转达我们诚挚的问候!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85级法学本科班全体同学

                 20071028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6级法律硕士1班全体同学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郑定教授治丧委员会并转郑定老师亲属:

    痛悉郑定教授于十月二十六日逝世,我法律硕士20061班同学甚为悲恸。应全体同学强烈要求,特发此电,以寄哀思。

    我们同学虽无缘当面聆听郑老师的教诲,但无不景仰郑老师的学识和人品。郑老师对学生倾注了大量心血,他为人师表、平易近人,是我们的良师益友和学术楷模。我们对郑老师的英年早逝表示沉痛哀悼,并对郑老师亲属表示亲切慰问。恳请郑老师亲属节哀顺便,保重身体!

    肃此电达。

2006级法律硕士1班全体同学       

(含法律史、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等教研室)

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北京市国联律师事务所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郑定教授治丧委员会并转其家属:

    惊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著名法律史学家郑定教授于十月二十六日不幸逝世,我们表示沉痛的哀悼,并通过治丧委员会向郑定教授的家属表示深切的慰问。

    郑定教授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著名学者,在著书立说和教书育人方面均成就斐然。郑定教授的英年早逝,是贵校法学院乃至中国法学界的一大损失,对此我们深感惋惜。

    谨请郑定教授的家属节哀并保重身体。

                                          北京市国联律师事务所

                                         主任许涛并律所全体人员  敬祈

                                          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2级法律硕士(在职脱产)2班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郑定教授治丧委员会并转郑定老师亲属:

    郑定教授于十月二十六日不幸逝世,惊悉噩耗,我法律硕士20022(在职脱产)43位同学甚为悲恸。应全体同学强烈要求,特发此电,以寄哀思。

    郑老师于2002年教我班中国法制史课,我们当面聆听过郑老师的教诲,无不景仰郑老师的学识和人品。他为人师表、平易近人,是我们的良师益友和学术楷模。

    我们对郑老师的英年早逝表示沉痛哀悼,并对郑老师亲属表示亲切慰问。恳请郑老师亲属节哀、保重!

2002级法律硕士(在职脱产)2班全体同学

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云南大学法学院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郑定教授治丧委员会暨郑定教授亲属:

    惊悉郑定教授因病辞世,深感悲恸。郑定教授是我国著名法律史学家,治学严谨,品德高卓,他的辞世,实为我国法学界不可估量的损失。在此,谨表示深深的哀悼。

                                                            云南大学法学院

2007-10-28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李力教授唁电    

中囯人民大學法學院:

    今晨驚悉鄭定教授不幸去世,作為其好友與同行,深感悲哀!

    因現正在日本客座研究,不能于30日前往吊唁,拜托代送花圈,謹致深切的哀悼!愿鄭定兄一路走好!

                               中囯青年政治學院法律系教授

                                          李力

                               200710299時于日本東京


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朱洪涛唁电      

郑定教授治丧委员会:

    惊悉郑定病逝,万分悲痛。郑定同学英年早逝,使我们失去一个好兄弟,同时也是中国法律史学界的重大损失。他把自己毕生的全部精力和满腔真情献给了法学教育事业,值得我们永远学习与怀念。在此请转告其亲友节哀顺变,保重身体。 

    郑定同志永垂不朽!

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朱洪涛

(中国政法大学七九级六班)


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郑定教授治丧委员会并转胡娟同志:

    痛悉郑定教授于1026日因病逝世,我们甚感悲痛。郑定教授是我国优秀的法学教学科研工作者,他把自己毕生精力和满腔热情奉献给了法学教育事业,在20多年的法学教学科研工作中,为培养法律人才、繁荣法学园地、推进法制建设作出了杰出贡献,得到校内外师生和法学界的高度评价。郑定教授对于我国宪政与行政法治发展也发表过许多独到见解并给予过许多深情帮助,是我们宪法学和行政法学专业师生的好朋友。郑定教授英年早逝,是我院、我校和我国法学界的重大损失。我们永远学习与怀念他。

    郑定教授安息吧!

    谨请郑定教授的亲属节哀保重!

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

韩大元主任、胡锦光主任、莫于川执行主任并研究中心的研究人员敬祈

20071028


南京大学法学院张仁善教授唁电   

郑定教授治丧委员会:

  惊闻郑定教授病逝噩耗,深表痛心。郑定教授的去世,不仅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重大损失,也是中国法律史学界的重大损失。

  我谨以法律史同行及好友的名义,对郑定教授的去世表示哀悼,并对郑定教授的家人表示慰问。

 南京大学法学院  教授  张仁善

                   20071027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林维教授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郑定教授治丧委员会:

     惊闻贵院郑定教授英年早逝,我系师生不胜悲痛!谨向其家属致以最诚挚的问候!

    作为我国著名的法律史学家和法律文化研究者,郑定教授学识渊博,著述丰富,成果卓著。作为中国法律史学会的执行会长,他兢兢业业,满腔热情,表现出杰出的组织和领导能力,进而极大地推动了中国法律史的研究工作,为我国的法律史研究做出了杰出贡献,尤其为弘扬我国的传统法律文化做出了不可替代的独特贡献。他的逝世是我国法学界的一大损失。

    郑定教授安息!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

林维

20071027


 河南省安阳市王如增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郑定教授治丧委员会转胡娟老师鉴:

    郑定老师逝世,噩耗传来,万分悲痛。我们深为失去奋发有为、淳朴坚强的良师益友和法律史学界、教育界的最优秀人才,而深切哀悼。

河南省安阳市  王如增

20071027


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郑定教授治丧委员会: 

    惊悉郑定教授不幸病逝,我们万分悲痛!郑定教授在法学界享誉盛名,为我国的法律史教育和研究事业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然不幸英年早逝,实为中国法学界的一大损失。在此,我院全体师生对郑定教授的去世表示沉痛哀悼,并请向郑定教授家人转达我们最诚挚的慰问。

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刘永伟携全院师生哀悼!

                                        00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郑定教授治丧委员会:

    惊闻郑定教授不幸辞世,我院全体师生深感震惊与悲痛。郑定教授是我国法学界的杰出人才,是我国法律史学界科研成就的佼佼者,他为我国的法学教育和法制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郑定教授待人真诚、务真求实,在法学界享有极高的声誉和口碑。郑定教授也始终关注黑龙江大学法学院的建设和发展,为黑大法学院的学科建设提供了许多无私的帮助。因此,郑定教授不幸去世,既是我国法学界的巨大损失,也使我们黑大法学院全体师生失去了一位好朋友、好师长。在此,我院全体师生谨向郑定教授的辞世表示深切的哀悼,并向其家属表示最诚挚的问候。

    肃表哀意!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于逸生携全体师生

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唁电      

郑定教授治丧委员会:   

惊悉郑定教授英年早逝,甚为悲痛并致哀:

    四十四载功名垂百事能成世界能成我,

    春夏秋冬天序流万芳半哭苍生半哭公。

                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  袁兆春教授

                00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郑定教授治丧委员会暨郑定教授家属:

    郑定教授不幸辞世的噩耗传来,学界震惊。郑定教授是我国著名的法律史学家,治学严谨,品德高卓,在全球法律史学界有较高的学术声誉。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的全体师生,为中国失去这样一位优秀的中青年法学家,一个法治和正义的热忱追求者,而深感悲恸。在此对郑定教授的逝世表示深切哀悼并对其家人表示衷心的慰问。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00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唁电      

郑定教授治丧委员会并转其亲属: 

    惊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著名法律史学家郑定教授不幸逝世,我们深感悲痛。   

    郑定教授生前致力于法律史的教学与科研工作,为我国法律史学的繁荣发展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郑定教授的不幸逝世是法律史学界、法学教育界的重大损失,也是我国法学界的重大损失。他严谨的学术作风、求实的工作态度将永远成为我院师生的学习榜样。 

    在此,我们以非常沉痛的心情深表哀悼,并通过治丧委员会向他的家人表示深切慰问。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20071025


 中山大学法学院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郑定教授治丧委员会:

    惊悉郑定教授不幸辞世,深感哀恸!郑定教授是我国著名法律史学家,为我国学术作出巨大贡献,他的逝世,是我国法学界的重大损失。

    谨致沉痛哀悼,并请转达我们对郑定教授家属的诚挚慰问。

中山大学法学院

全体师生同唁

00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郑定教授治丧委员会:

    惊悉郑定教授病逝,我们深感震惊和悲痛。郑定教授是我国法史学界的著名中青年学者,他的英年早逝令人惋惜和痛心。在此,向你们并通过你们向郑定教授的家属表示深切的哀悼。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

20071029


烟台大学法学院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郑定教授治丧委员会:

    惊悉郑定教授不幸逝世,烟台大学法学院全体师生谨向你们表示沉痛的哀悼,并通过你们向郑定教授的亲属表示亲切的慰问。

    作为贵校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郑定教授长年工作在教学科研第一线,为贵校法学院的发展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和汗水。

    作为我国著名法律史学家,郑定教授生前曾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为我国法治建设和法律史研究事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郑定教授一直支持和关心烟台大学法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并对我院教学和科研工作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具有指导性的建议,成为我校一笔可贵的精神财富。

    郑定教授的逝世,是中国人民大学的重大损失,也是我国法学界和法学教育界的重大损失!让我们化悲痛为力量,抓住高等教育改革的机遇,把我国法学教育事业推向新的阶段。

    肃此函达。

烟台大学法学院

00七年十月三十日


烟台大学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郑定教授治丧委员会:

    惊悉郑定教授不幸逝世,我们不胜悲恸!在此,我们谨代表烟台大学全体师生并以个人的名义对郑定教授的逝世致以沉痛哀悼,并通过你们向郑定教授的亲属表示亲切慰问。

    作为贵校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郑定教授长年工作在教学科研第一线,为贵校法学院的发展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和汗水。他为人师表,品德高尚,坚持不懈地教育学生追求真知、追求卓越,成为学生学习的导师、人格的楷模。

    作为我国著名法律史学家,郑定教授生前曾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为我国法治建设和法律史研究事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郑定教授也一直支持和关心烟台大学法学院的建设和发展。

    郑定教授英年早逝,是中国人民大学的重大损失,也是我国法学界和法学教育界的重大损失!让我们化悲痛为力量,共同为实现我国高等教育又好又快地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肃此函达。

烟台大学校长 郭明瑞

副校长 房绍坤

00七年十月三十日


厦门大学法学院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郑定教授治丧委员会:

    惊悉贵校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著名法律史学家郑定同志不幸病逝,我们深表悲痛。

    郑定教授在中国法制史、比较法律文化、台湾法等研究领域造诣颇丰,是法律史学界的中青年才俊。他的逝世,使我们失去了一位值得尊敬的师长,是我国法律史学界的重大损失。我们深感心痛。

    哲人其萎,德风长存。在此,我们怀着沉痛的心情,谨表达对郑定教授不幸病逝的深切悼念和怀念之情,并代向其亲属转达我们的慰唁。

厦门大学法学院 敬悼

20071029


西北大学法学院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惊闻郑定教授病故,不胜悲痛!

    郑定英年早逝,贵院失去一位好教授,学生失去一位好老师,法史界失去一位好学者,我失去一位好朋友,令人痛惜!令人怀念!!

    特致唁函,以表哀思。

西北大学法学院 段秋关

20071027


武汉大学法学院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郑定教授治丧委员会:

    惊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 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 国法律史, 学会执行会长,著名法律史学家郑, 定同志因病英年早逝,我院痛感中国法学界失去了一位优秀法学家。在此,我院表示沉痛的哀悼,并谨请贵委转达对其家属的诚挚的问候。

武汉大学法学院

20071029


山东大学法学院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郑定教授治丧委员会:

    惊悉郑定教授不幸逝世,我们全院师生员工深感悲痛。

    郑定教授在中国法制史、比较法律文化、台湾法等研究领域成果丰硕;他作为中国法律史学科的学术骨干,长期从事中国法律史的教学科研工作,为中国法律史学的研究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长期以来,他关心、支持山东大学法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是我院事业发展的重要支持力量。

    他的离去,不仅是中国人民大学和中国法律史学界的重大损失,也是山大法学院的重大损失,我们失去了一位好朋友。请谨向郑定教授家人表示亲切慰问,请其家人节哀顺变,保重身体。

    愿郑定教授英灵安息!

山东大学法学院

20071027


清华大学法学院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郑定教授治丧委员会:

    惊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著名法律史学家郑定同志因病不幸英年早逝,清华大学全体师生表示沉痛的哀悼,并向郑定教授的家属表示亲切的慰问。

   清华大学法学院

20071026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并转郑定教授家属:

    惊悉郑定教授英年早逝,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全体同仁深感悲痛。

    郑定教授作为我国著名法律史学家、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长期致力于中国法学文化的教学与研究,为中国法学教育与研究作出了重大贡献,并在法学界具有重要的学术地位。他的逝世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重大损失,也是我国法学教育事业的巨大损失。

    请转达我们对郑定教授的沉痛哀悼和对郑定教授家属的深切问候。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院长 李先波

00七年十月三十日


华中科技大学唁电   

郑定教授治丧委员会:

    惊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著名法律史学家郑定同志因病不幸逝世,深为悼念,特电致唁。

    请向郑定教授的家人转达我们的哀悼之情,并望他们节哀保重。

华中科技大学

00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中国政法大学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郑定教授治丧委员会及家属:

    我校师生惊悉郑定教授逝世的噩耗,全校上下皆痛悼至极。在此,我校全体师生并代表所有法大校友谨对郑定教授的突然离去表示沉痛的哀悼和深深的怀念,并向其家属致以最亲切的慰问,望节哀顺变。

    郑定教授是我校杰出校友,为人耿直、诚挚、豁达,在坚守工作岗位、无私奉献之余,始终心系母校,时刻关心母校的建设与发展。郑定教授一生执着追求、不断探索、治学严谨,其敬业精神和学术风格,完全诠释乐法大“厚德、明法、格物、致公”的校训精神,实不愧为法大人的典范!

    郑定教授虽永远离开了我们,但他用功至勤、诲人不倦的形象却永远留在了我们的记忆中!

    郑定教授永垂不朽!

中国政法大学

00七十月二十七日


重庆大学法学院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郑定教授治丧委员会:

    惊悉郑定教授病逝,特表示沉痛的哀悼。郑教授在有生之年为中国法制史学研究的进步和繁荣作出了卓越贡献。惜英年早逝,法学界痛失英才!学界同仁愿承其遗志,为繁荣中国法学而继续努力耕耘!

重庆大学法学院

00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南京大学法学院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惊闻郑定教授不幸逝世,我院全体同仁深感悲痛。郑定教授失我国著名法律史学家,道德文章为学界共仰。他的逝世是贵院的重大损失,更是法学界的重大损失。 

    特发此电,以表我院全体同仁的哀悼之情。

南京大学法学院

00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华东政法大学俞江教授唁电

    惊悉郑定同志不幸去世!郑定同志是我国法学界的著名学者。作为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郑定同志为中国法律史学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郑定同志的去世是我国法史学界的巨大损失。

    谨向郑定同志的家人与师友表示深切的哀悼!并请节哀珍重!

    郑定同志千古!

俞江

20071029


 

复旦大学法学院董茂云教授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郑定教授治丧委员会:

    惊悉郑定教授英年早逝,不胜悲痛!郑定教授是我国法律史学界杰出的领军人物之一,为我国法律史学和法律教育的发展做出过不可磨灭的贡献。

    郑定教授既是我的老师,也是我的兄长和朋友。他的逝世是人大法学院的巨大损失,中国法学界的巨大损失,也是我个人不可弥补的损失。特通过治丧委员会向郑定教授的家人表示哀悼,并遥祭郑定教授亡灵。

复旦大学法学院董茂云敬挽

20071029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3级、2004级博士班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郑定教授治丧委员会并转郑老师家属:

    惊悉敬爱的郑老师不幸辞世,法学院2003级、2004级博士全体同学深感悲恸并致以沉痛的哀悼!

    郑老师的敬业精神和治学态度深为我们敬仰;郑老师的崇高品质和学者风范永远为我们缅怀;郑老师平易近人、热爱学生,永远是我们的良师益友。

    谨请郑老师家属节哀顺变,保重身体!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3级、2004级博士班全体同学

20071027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4级法律史专业博士班全体同学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郑定教授治丧委员会并请转郑定教授亲属:

    惊悉恩师郑定教授病逝,不胜悲恸!思之怆然!

    恩师郑定教授是我国著名的法律史学家,学问、人品为学界所共知,为我辈所共仰。他的英年早逝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巨大损失,也是我国法律史学界的巨大损失,我们也因此失去了一位良师、一位益友。痛哉!我们将永远铭记郑定教授的教诲,严谨治学、踏实做人。

     我们对恩师郑定教授的逝世表示沉痛的哀悼!向郑定教授的家属表示深切的慰问!谨请节哀!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4级法律史专业博士班全体同学

                                                     20071029


西南政法大学俞荣根教授、龙大轩教授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郑定教授治丧委员会:

    惊悉郑定教授病逝,顷接讣告,不胜伤悼!郑定同志是我国法学界著名学者,作为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为我国法史学的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叹天妒英才,英年早逝!郑定同志的去世是我国法史学界的巨大损失。

    谨向郑定同志的家人与师友表示深切的哀悼!尚望节哀珍重!

    郑定同志千古!

   西南政法大学 俞荣根教授 龙大轩教授

二零零七年十月廿九日于渝


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并请转胡娟女士:

    痛惜郑定教授于十月二十六日逝世,甚为悲恸。

    郑定教授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著名学者,为我国法律史学和法律文化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郑定教授长期担任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资料《法理学、法史学》的学术顾问,为书报资料中心学术期刊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郑定教授英年早逝,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损失,也是书报资料中心的一大损失。我们对郑定教授的逝世表示沉痛的哀悼,谨请郑定教授的夫人胡娟女士及郑定教授的其他家属节哀。

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

盛希贵主任、孟捷总编辑、李遵清书记并中心全体员工  敬祈

20071029


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郑定教授治丧委员会并请转郑定教授家属:

    惊悉郑定教授不幸辞世,我院全体师生甚为震惊,也倍感惋惜和悲恸。

    郑定教授将毕生的精力和心血都献给了中国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事业,特别是对我国法律史研究和高级人才培养做出了卓越贡献,取得了卓越的成就。他的离去是我国法学界的重大损失!郑定教授的崇高品德和学术风范永远为我们所缅怀。

    在此,我院全体师生谨表达与贵校同仁的共同哀思,对郑定教授的去世表示沉痛哀悼,并谨请郑定教授亲属节哀保重!

    肃此电达。

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

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复旦大学法学院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郑定教授治丧委员会并家属:

    惊悉郑定教授不幸逝世,我院师生深感悲痛!特致唁电,谨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郑定教授的家属表示深切的哀悼和诚挚的慰问。

    郑定教授是我国著名法律史学家,一生忠于党的教育事业,潜心执着于法学、特别是法律史学的研究、教学和立法工作,学富五车,著作等身,培养造就了一大批高级法学人才,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先生之道德风范久为学界所景仰,先生之学术著述将传世而不朽!

    郑定教授英年早逝,是人民大学法学院的重大损失,更是中国法学界的重大损失。

    郑定教授千古!

复旦大学法学院

20071028


  中共广东省委副秘书长于敏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利明院长:

    惊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郑定教授不幸因病于北京逝世,我向您并通过您向其家属表示深切的哀悼!

    郑定教授是我的良师益友,在法律史教学和研究方面造诣很深,著作丰硕,贡献突出。正值创作旺盛之际英年早逝,使我们失去一位杰出的榜样和优秀人才。对此,我深感惋惜和悲痛。郑定教授的逝世是中国法律史界的重大损失,也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重大损失。

    本人因公务无法至京悼念,特以唁电沉痛致哀。在此谨向您和郑教授家属表示亲切的慰问!望节哀保重!

    郑定教授永垂不朽!

中共广东省委副秘书长于敏

20071029


  郑州大学法学院宋四辈教授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郑定同志治丧委员会:

    惊闻噩耗,甚是悲痛。郑定同志是我们的好会长,他为中国法律史学会海南年会的顺利召开和圆满成功,付出了辛勤的汗水;郑定同志是我们的好同志,他为中国法律史学的学术繁荣、人才培养,做出了杰出的贡献;郑定同志是我们的好朋友,他和同行结下了兄弟般的友谊。我为有郑定这样一位好会长、好同志、好朋友而骄傲!也为失去这样一位好会长、好同志、好朋友而惋惜!

    郑定同志安息吧!

郑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宋四辈

20071029


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惊闻郑定教授不幸逝世,我院深表哀悼!

    法学界失去了一位优秀的人才,我们失去了一位好朋友。郑定教授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对我院的发展给予了无私的帮助,我们深表感谢!在此悲痛之际,特向郑定教授家属表示慰问,望节哀!

    肃此电达

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

20071029


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唁电

    惊悉郑定同志不幸去世!

    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全体同仁谨向郑定同志的家人与师友表示深切的哀悼!并请节哀珍重!

    郑定同志千古!

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秘书处

20071029


兰州大学法学院唁电

郑定教授治丧委员会:

    惊悉郑定教授英年早逝,现致唁电表示沉痛的哀悼。

    郑定教授在中国法律史、台湾法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声誉与影响,他的逝世是我国法学教育界的一大损失。

    我们对郑定教授的家属致以最亲切的慰问,望节哀顺变。

兰州大学法学院全体师生

20071029


华东政法大学唁电

郑定同志治丧委员会:

    惊悉郑定同志不幸辞世,特此专电致哀,并请转告家属节哀顺变。

    郑定同志一生潜心于法学研究,坚守教育岗位、执着学术创新、视野独特、贡献丰著,拓宽了法制史研究的领域,特别是台湾法与两岸法律关系的研究另辟蹊径、成果丰富,为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他的离去是我国法学界的一大损失。

华东政法大学

00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湖南大学法学院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并请转致郑定教授亲属:

    惊闻我国杰出学者、著名法律史学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郑定教授不幸英年早逝,湖南大学法学院全体师生深感悲痛。专此沉痛悼念,并请亲属节哀。

湖南大学法学院

20071029


  湖北警官学院萧伯符、易江波唁电

郑定教授治丧委员会:

    惊悉郑定教授不幸英年早逝,我们不胜感伤!

    法史学界痛失贤哲,吾辈同仁痛失良朋!

    谨致以沉痛悼念,敬请郑教授亲属节哀。

    郑定教授千古!

湖北警官学院 萧伯符  易江波

00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郑定教授治丧委员会及家属:

    郑定教授英年早逝,令人惋惜不已!我们与郑定教授曾经共事多年,彼此结下深厚友谊。他的辞世不仅使我们痛失一位良友,也使我们共同的法学事业蒙受巨大损失。特此致电,一表对郑定教授的最深切哀悼,二表对家属的最亲切慰问!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赵秉志 卢建平率全体同仁

20071029


  北京大学贺卫方教授唁电

郑定教授治丧委员会并转郑定教授教授家人:

    惊闻郑定教授逝世之噩耗,深感悲痛。郑教授正值年华,德馨才卓,奈何疾患绝症,倏然去世,令人痛心不已。作为他的朋友和同行,谨表达我的哀悼,并请保重节哀!

北京大学教授 贺卫方

20071029


北京大学法学院张骐教授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惊闻著名法学家郑定教授英年早逝,不胜悲痛。敝人与郑定教授虽然专业有别,但作为法学同事敬佩郑定教授诚心做人、潜心治学、热心教书育人,道德文章为世人敬重,知他与病魔顽强抗争,遥祝早日康复。噩耗如晴天霹雳,我国法学界痛失栋梁,在此向贵院表示沉痛哀悼,并请代向郑定教授的家属转达敝人的慰问。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张骐

                                       20071029


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郑定教授治丧委员会暨郑定教授家属:

    惊悉郑定教授因病辞世,深表悲恸。郑定教授是我国著名法律史学专家,品德高尚,治学严谨。他的英年早逝,实为我国法学界及史学界的重大损失,在此,谨表示深痛的哀悼并请转达我院师生对郑定教授家属的深切问候。

                                      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

                                        20071029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唁电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全体同仁:

    惊闻郑定教授英年早逝,我们无比伤痛。

    我们谨代表我们法学院、研究院全体同仁,对郑定先生的去世表示深切的哀悼;并通过你们对郑定先生的家人表示亲切的慰问。

郑定教授是法律史学界的杰出青年学者之一,多年来为法律史学术的发展及法律史学科的建设,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作为贵院的负责成员之一,在把人大法学院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法学院的事业中,他也作出了相当的贡献。作为我们中南政法人的朋友,他为我们两院之间的合作与交流也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当此之际,我们深切地怀念他,感谢他的上述贡献。

    愿郑定教授在天之灵安息!

    愿人大法学院的全体朋友们为国珍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院长:陈景良)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文化研究院

      (院长:范忠信)

 20071029


中国人民大学教务处唁电

法学院并请转胡娟女士:

    惊悉郑定教授不幸逝世,甚为悲恸。

    郑定教授不仅是我国法学界学术成就卓著的青年学者,而且也是我校长期从事本科教学管理的教育专家,为我校尤其是法学院的本科教学建设与改革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他的英年早逝,既是我国法学界的一大损失,法学院的一大损失,也是我校教学管理及学科建设方面的一大损失。

    谨此表达教务处全体同志对郑定教授逝世的沉痛哀悼,并请胡娟女士及郑定教授的其他家属节哀。

中国人民大学教务处

20071029


  北京大学法学院李贵连教授唁电

人民大学法学院:

    日前回京,惊闻郑定教授罹病逝世,震悼殊深。郑定教授是中国法史学界难得的优秀学人,青年才俊,不幸早逝,诚为中国法学界之一大损失。谨此向人民大学法学院深表哀悼,并请代向郑定教授之家属转致慰问。斯人已逝,风范长留,敬请节哀顺变!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李贵连

                                               20071029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郑定教授治丧委员会

    惊悉贵院副院长、我国著名法制史专家、博士生导师郑定教授因病去世。郑定教授治学严谨,述著等身。他的逝世不仅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损失,也是中国法学界的重大损失。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全体师生对郑定教授的逝世表示沉痛哀悼,并向郑定教授家属表示亲切慰问。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

20071029


安徽大学法学院唁函

中国人民大学郑定教授治丧委员会:

    惊闻我国著名法律史学家郑定教授英年早逝,我院全体同仁无比悲痛。郑定教授的去世,是我国法学教育及研究事业的重大损失。切望其亲属节哀。

安徽大学法学院

2007.10.29


  北京大学法学院唁电

人民大学:

    惊悉尊敬的郑定教授不幸逝世,深为悲痛。郑教授是著名的法制史、比较法专家,是我国第一位以台湾法为研究方向的法学博士,在中国法制史、比较法及台湾法等研究领域取得了丰硕成果。郑定教授作为法律史学科的学术骨干,是法律史学界年轻学人中的佼佼者。我们对他的道德风范、学术成就和献身精神至为景仰。他的不幸去世对于我国的法学界以及中国人民大学都是巨大的损失。我谨代表北京大学法学院全体师生,对郑定教授的逝世表示深切哀悼,并通过贵校转达对郑教授家属的深切慰问。

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

朱苏力

20071029


辽宁大学法学院国家法教研室主任张锐智教授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郑定治丧委员会:

    惊悉郑先生不幸病逝,深为其英年早逝而痛心!

    郑先生逝世,重于泰山,他为我国传统法文化的研究独辟蹊径;郑先生离去,永存史册,他为两岸法学研究和交流架起了桥梁;郑先生永别,活在人间,他高尚的精神和辉煌事业后继有人!

    我谨代表辽宁大学法学院国家法与基础理论教研室全体教师及我本人对郑先生的亲属表示诚挚的问候!

    愿郑先生在天堂安宁幸福,永垂不朽!

辽宁大学法学院国家法教研室主任

张锐智

20071029


辽宁大学法学院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郑定治丧委员会:

    惊闻郑先生仙逝,深为其惋惜悲痛!

    郑先生的逝世,是我国法学院研究和教育的重大损失。

    中国失去了一位中国法制史研究的知名学者。

    人民失去了一位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的优秀教师。

    大学失去了一位年富力强博学多才的良师益友。

    我们失去了一位共谋法学教育发展的挚友同仁。

    向郑先生的亲属致以真诚的问候!

    愿郑先生一路走好,永垂不朽!

辽宁大学法学院

20071029


 

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唁电

致郑定教授治丧委员会:

    惊悉著名法律史学家郑定教授因病不治,英年早逝,弊院同仁均悲痛万分、深感惋惜,无不潸然泪下。作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和资深教授,郑定教授十几年来穿梭于京港两地,为两地、两院之学术交流做出了卓越贡献。郑教授知识渊博、治学严谨、为人正直诚恳,深获本院师生之爱戴。巨星陨落,是中国法学界的莫大损失,使中国人民大学顿失栋梁,也使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失去了一位良师益友。

    值此万人哀痛之时,谨代表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向郑定教授的家属表示诚挚的问候,望保重身体、节哀顺变。

    敝院本应派人前往吊祭,惟时间紧迫,未及安排,只能引领遥望,深表惆怅。

   专此奉唁,并颂礼绥

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

王贵国 院长

20071029


《中国高等学校学术文摘•法学》编辑部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并郑定教授治丧委员会:

    惊悉贵院郑定教授(兼本刊编委)不幸英年早逝,本刊编辑部全体同仁不胜哀悼,为一位杰出的法律史学专家辞世而万分悲痛。在此谨向郑定教授及其亲属表示诚挚慰问和沉痛哀悼!

    肃此电达

《中国高等学校学术文摘•法学》编辑部

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四川大学法学院法理教研室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郑定教授治丧委员会:

    惊悉讣告,甚感悲痛!郑定教授系我法律史学界佼佼者,现英年早逝,实为学界损失。谨代表四川大学法学院法理教研室同仁对郑定教授的不幸逝世致以最沉痛的哀悼。我辈愿当承郑定教授遗志,以其学问人生为楷模,不懈推动我国法治建设与法学教育事业!

    望亲属节哀。

    肃此电达。

四川大学法学院法律教研室

里赞携同仁

20071029


四川大学法学院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定教授治丧委员会:

    惊闻我国著名中青年法律史学家郑定教授不幸逝世,不胜悲恸!谨代表四川大学法学院全体师生对郑定教授的不幸逝世致以最沉痛的哀悼,并通过你们向郑定教授的亲属表示亲切慰问!

    郑定教授是我国法学界钻研法制史、法律文化和台湾法等研究领域的著名学者,是法律史学界年轻学人中的领军人物之一,在相关领域提出了很多有影响的观点。郑定教授的逝世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重大损失,也是全国法律史学界乃至法学界的重大损失。郑定教授对学术的执着和对工作的热情都值得我们永远学习与怀念。

    郑定教授不幸去世,我院全体师生失去了一位好朋友、好师长。谨再次表达我们深切的哀思!

    郑定教授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肃此电达!

四川大学法学院

20071029


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郑定教授治丧委员会并转亲属:

    惊悉郑定教授不幸逝世,我们不胜悲痛。作为中国法学界杰出的法律史学家,郑定教授学识渊博、品德高尚,为人师表,为我国的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在此,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全体同仁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及郑定教授家属表示沉痛哀悼。

    特致唁函,以表哀思。

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20071029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00级法律史硕士班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郑定教授治丧委员会并转郑老师家属:

    惊闻恩师郑定教授辞世,法学院2000级法律史硕士全体同学并深陷于无尽的悲痛,难以自拔。

    我们几乎无法相信敬爱的郑老师已经离开我们。还记得,开学典礼时郑老师环视我们每一个人的殷切目光;还记得,课堂上郑老师畅谈古今而挥洒自若的儒雅举止;还记得,学术会议中郑老师沉稳而睿智的学者风范;还记得,答辩桌旁郑老师总能提出让我们难以招架的犀利问题;还记得,毕业典礼上身着教授礼服的郑老师露出比我们还要灿烂的笑容……。昔人已乘黄鹤去,然而郑老师的音容笑貌仍然时时浮现在我们眼前,谆谆教诲仍然刻刻萦绕于我们耳畔。十月三十日上午,我们将从各地赶来,送您最后一程。

    请您一路走好!

    并请师母和郑老师家属节哀,保重!

2000级法律史硕士班全体同学

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吉林大学法学院唁电

郑定同志治丧委员会并转其亲属:

    惊悉我们尊敬的好同行、好朋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法学家》杂志常务副主编,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郑定教授突然离世,我们甚感震惊,甚感惋惜,甚感悲痛。从此我们失去了一位才华出众的法学家,一位以诚相待的好兄弟,在此谨以我本人以及吉林大学法学院的名义向郑定同志致以最沉痛的哀悼和怀念!并向郑定同志的亲属表示慰问,望节哀!

  郑定同志作风严谨,道德高尚,吃苦在前,忘我工作,是我国法学同仁的突出代表,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先生英年早逝,惊闻噩耗顿感怆然,但此距京千里,惟能临风凭吊,望郑定同志能够安息。

    能诗能酒能文章仙岛遽邀保士去

    亦和亦介亦豪爽清风时怅故人遥

    肃此电达

吉林大学法学院  院长 徐卫东

20071029日晚八时


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并转郑定教授家属:

    惊悉郑定教授英年早逝,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全体师生不胜悲痛。

    郑定教授作为我国著名法律史学家、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将毕生的精力和心血都献给了中国的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事业,并作出了巨大贡献。他的逝世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重大损失,也是我国法学界的巨大损失。郑定教授的崇高品德和学术风范永远为我们所缅怀。

    请转达我们对郑定教授的沉痛哀悼和对郑定教授家属的深切问候。

    肃此电达。

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

院长张兆凯并全体师生  敬祈

00七年十月三十二十九日


湖南大学屈茂辉教授唁电

人民大学郑定教授治丧委员会并转郑定教授家人:

    惊闻著名法律史学家郑定教授逝世,我深感悲痛。郑教授正值年华,才德兼具,在法律史与台湾法等研究领域取得了非常丰硕的学术成果,然奈何突患绝症而辞世,令我等痛心不已。特此深表哀悼,并请郑教授家人节哀顺变!

湖南大学教授 屈茂辉

20071029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执照律师胡知宇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并请转胡娟女士及家属:

    惊闻郑定教授于十月二十六日病逝,甚为悲恸!

    郑定教授上学时尊敬老师、团结同学、成绩优异一直是我们学习的楷模,只可惜我们毕业后就天各一方,聚少离多,没想到你却这么不幸,早早抛开了我们这些同学,更可惜的是我还不能亲自回来最后看你一眼。

    你的离去,不仅使我们失去了一位好同学,更让国家失去了一位法学英才,老天何其不公啊。对你的离去,我表示沉痛的悼念,并对胡娟女士及家属表示慰问。

    愿你一路走好!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执照律师:胡知宇

             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北京大学常务副书记吴志攀教授唁电

利明院长:

    您好!

    惊悉郑定教授不幸去世,深感悲痛。噩耗传来时,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马上登录人大法学院网,看到郑教授照片和悼念的告示时,我的眼睛模糊了。郑教授学问和才华给我很深的印象,他的儒雅风度还在我的眼前。郑教授英年早逝,不仅是人大法学院的一大损失,也是我国法学界的一大损失。我向郑教授的去世表示深深的哀悼,请代我向郑教授的家人表示亲切问候!

吴志攀泣悼

20071029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香港2005级法学硕士班全体同学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郑定教授治丧委员会并转胡娟女士:

    惊悉噩耗,曷胜怆然。郑先生是我们2005级法学硕士专业香港班的中国法制史导师,穿梭北京和香港为我们传道、授业、解惑。虽然先生走了,但是先生的音容笑貌恍在眼前,先生的谆谆教诲绕于耳边,当先生生病住院期间,同学们北上慰问他时,先生谈笑风生,乐观豁达,还十分关心同学们的毕业论文写作,先生的学问人品高山仰止,海内存范,我们为失去一位良师而哭泣。

    “法史贯通千秋事,有惑尚待先生解”,先生的逝世是我们晚辈学生的损失,更是母校和法律史学界的重大损失,云山苍苍,江水泱泱,先生之风,山高水长,我们全班同学永远怀念我们爱戴的先生----郑定教授。

    哲人其萎,德风长存。我们沉痛悼念先生不幸逝世,并表达我们对师母和其它家属的诚挚慰问,望节哀顺变。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香港2005

                                       级法学硕士班全体同学

                                          20071029


吉林大学张文显教授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惊悉贵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副会长、《法学家》杂志常务副主编郑定教授英年早逝,我谨代表吉林大学以及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法学院,并以我个人的名义,致以沉痛的哀悼,并对贵院及其家属表示诚挚的慰问!

    郑定教授是我国著名的青年法学家,在中国法制史、比较法律文化、台湾法等领域有卓著的理论建树。郑定教授离我们而去,不仅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重大损失,也是中国法学界的重大损失。

    多年来,如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其他领导和教授一样,郑定教授一直对吉林大学法学学科的建设和发展给予了坚定而有力的支持。因此,郑定教授英年早逝,也意味着吉林大学失去了一位忠诚的朋友。我们深信,在院长王利明教授的领导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能够从郑定教授逝世的哀痛中走出来,进一步扩大和增强国内外的学术和社会影响,为中国法学教育、研究和法制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郑定教授千古!

张文显

吉林大学党委书记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主任


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郑定教授治丧委员会并家属:

    惊闻我国杰出学者、著名法律史学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郑定教授不幸英年早逝,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全体师生深感悲痛,特致唁电,谨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郑定教授的家属表示深切的哀悼和诚挚的慰问。

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

20071029


湖南师范大学大学社科处处长蒋新苗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法学界痛失英才郑定教授,吾辈同仁不胜惋惜和悲痛。

  谨以唁电致以深深的哀悼!

  郑定教授的精神永存!

湖南师范大学大学社科处处长 蒋新苗

200710309


暨南大学法学院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郑定教授治丧委员会:

  惊悉郑定教授因病去世,我院同仁深表哀悼。请向郑教授的家属转达我们的慰问。

  并请代我院致送花圈。

暨南大学法学院

20071029


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徐卫东唁电

郑定同志治丧委员会并转其亲属:

  惊悉我们尊敬的好同行、好朋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郑定教授突然离世,我们甚感震惊,甚感惋惜,甚感悲痛。从此我们失去了一位才华出众的法学家,一位以诚相待的好兄弟,在此谨以我本人以及吉林大学法学院的名义向郑定同志致以最沉痛的哀悼和怀念!并向郑定同志的亲属表示慰问,望节哀!

  郑定同志作风严谨,道德高尚,吃苦在前,忘我工作,是我国法学同仁的突出代表,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先生英年早逝,惊闻噩耗顿感怆然,但此距京千里,惟能临风凭吊,望郑定同志能够安息。

  能诗能酒能文章仙岛遽邀保士去

  亦和亦介亦豪爽清风时怅故人遥

  肃此电达

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 徐卫东

20071029日晚八时


天津大学法学系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郑定教授治丧委员会:

  惊悉郑定先生遽归道山,不胜痛悼。这不仅是贵院的巨大损失,更是中国法学界的巨大损失。

  郑定先生宅心仁厚,热心法学教育事业,对我国法律文化、法律史学的发展贡献甚居。

  专此驰函,对郑定先生仙逝表示沉痛的哀悼,并请贵治丧委员会向郑定先生的同事、亲友转达我系全体教师的哀悼之情。

  郑定先生千古!

天津大学法学系


新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郑定教授治丧委员会并转其亲属:

  惊悉好友郑定教授不幸病逝,不胜伤悼。郑定教授的逝世是中国法律史学界的重大损失,我们从此失去了一位杰出的学者。

  郑定教授把毕生的精力献给了国家的法学教育事业,并在法律史研究领域做出了优异的成绩。郑定教授的一生树立了一个法学工作者的典范。

  我对郑定教授的逝世表示沉痛的哀悼,并通过治丧委员会向他的家人表示深切的慰问。

  郑定先生千古。

新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德全英敬挽

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人事处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郑定教授治丧委员会:

  请代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向郑定教授敬献花圈。

此致

  敬礼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人事处

20071030


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政府唁电

人大法学院并郑定教授(博士)家属胡娟女士:

    惊悉郑定教授不幸逝世,作为朋友我万分悲痛。我为人民大学失去一位年轻的教授而难过;为我国法学史界失去一位有为的学者而痛惜;为我人生生涯失去一位真诚的挚友而伤悲!

    郑定教授长期从事中国法律史的教学和研究工作。他是一位深受学生爱戴的好师长;也是一位风范严谨的好学者;更是一位乐观豁达的真挚友。我谨以好友名义对郑定教授的不幸逝世表示沉痛哀悼!并向郑定教授家属致以深切慰问!

    郑定教授永垂不朽!

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朱民安

00七年十月三十日

录入编辑: 李红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