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名篇佳作 >  

史际春:《反垄断法理解与适用》

书名:反垄断法理解与适用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7年10月
价格:28元
 
 
 
 
自国务院于1987年成立反垄断法规起草小组,草拟《禁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暂行条例草案》,二十年磨一剑,《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简称《反垄断法》)终于问世了。这是一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标志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及其法治在我国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反垄断法旨在促进自由竞争、维护公平竞争。在反垄断法之下,政府的角色只是赛场的裁判,按照既定的比赛规则,对市场中的运动员和场边的教练员随时叫停、判罚并即时恢复比赛,自己则既不做运动员,也不做教练员。可以说,《反垄断法》的出台,表明我们的政府真正开始学习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和要求,来驯服、调教桀骜不羁的市场经济了。而不是一直以来的那样,市场稍微不尽人意,行政手段就不由自主地紧跟而上,市场经济的优越性——经济发展、消费者福祉提升在很大程度上不是自觉、主观地追求来的,而是被经济规律逼得走投无路、市场不情愿地给我们带来的意外惊喜。在社会化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管理无所不在,政府固然也可以参与公开市场操作、做市场的运动员,如政府采购、买卖有价证券等,也可以投资经营企业做老板、兼做运动员和教练员,这是政府应当遵从民意扮演诸多不同的角色使然。但是毋庸置疑,反垄断法是与市场经济最为契合的一种政府调控、监管经济的工具,缺少它,一个国家的经济就谈不上是真正的市场经济,这个国家的市场经济法治一定也是不健全的。
 
从法治的角度,反垄断法是合理性、正当性与合法性高度统一。充分讲“理”的一种法。在《反垄断法》中,没有任何一个法条可以直接套用于实际案例,其有效实施,高度依赖于经济活动当事人、政府、法律工作者、司法机关和整个社会形成恰当的市场经济理念。在反垄断法中,不存在当然的合法,也没有当然的不法,一切都要接受市场经济的理念及其要求的检验。也就是说,《反垄断法》只是为判断一种行为是否合乎市场经济的要求提供一种分析的框架或方法,而不是为市场当事人和政府执法、法院司法直接提供具体的行为规范。换言之,适用《反垄断法》,依据的表面上是它的法条,实际上却是市场经济之“理”、也即某种经济学。由此足见,反垄断法是中国几千年法制史上前所未有的一种法。
 
这部《反垄断法》博采世界精华,广纳众议,对市场经济的普遍性及其中国特殊性作了很好的概括。按照国际惯例,它确立了规制垄断协议或联合限制竞争、滥用优势地位、经营者集中或企业结合等三大制度,并将行业协会以及政府和其他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等自行从事或组织实施的有关行为也纳入规制范围,并引入了适用除外、相关市场等通行的概念或制度。其中,未规定卡特尔审批制度、确立了经营者集中或企业结合的报备加必要的实质审查、不得滥用知识产权等,充分总结、吸收了发达国家反垄断法的经验教训,具有先进性、时代性。同时,该法也不乏中国特色的内容。如设立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统领多元的反垄断执法机构、逆发达国家的趋势为维护民族利益仍明文规定进出口卡特尔的适用除外、规定了对经营者集中或企业结合的国隶安全审查条款,等等。
 
寥寥数笔的简单描述就可看出,《反垄断法》对于中国来说是一个全新的课题。首先,整个社会包括企业、政府、法律及司法界能否树立恰当的市场经济理念、把握市场经济的方法论。以此——合乎市场经济要求的经济学来调整自己的行为,实施并实现《反垄断法》?其次,能否按照法治要求,充分肯定、利用垄断行为利害关系人的利益驱动和约束来实施《反垄断法》,而不只依赖有着懈怠与滥权、监管者被俘、能力不及等固有缺陷的行政执法?再次,在现行行政体制及维持既定的分散执法格局之下,能否从根本上缓解合法垄断行业因缺乏竞争而存在的诸多问题,以及政府和拥有公共管理权力的组织不当限制、损害竞争的问题?最后,在缺乏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民事公诉等发达国家常用手段的情况下,《反垄断法》能否有效实施并达到各界所期待的效果?这些,都向我们提出了新的挑战。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相信我们的社会能够尽快学会按照反垄断法的内在要求来实施《反垄断法》,以此为契机,加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法治的进程,使之获得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提升。在《反垄断法》出台并将要施行的历史性时刻,作为经济法专业的师生,我们难掩心中的激动,十分有幸并乐意将自己对这部法律的理解表达出来,希望能够对它的适用和实现有所裨益。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一、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
二、反垄断法适用的效力
三、垄断行为概述
四、“经营者”和其他垄断行为主体
五、对合法垄断的法律规制
六、反垄断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
七、反垄断法与发展规模经济的关系
八、相关市场
 
第二章 垄断协议规制
一、垄断协议概述
二、横向垄断协议
三、纵向垄断协议
四、垄断协议的适用除外
五、行业协会限制竞争行为
 
第三章 滥用优势地位规制
一、滥用优势地位概述
二、优势地位的具体界定
三、相对优势地位
四、滥用优势地位的表现形式
五、滥用知识产权限制竞争
 
第四章 经营者集中的控制
一、经营者集中的基本界定
二、经营者集中控制政策
三、经营者集中的事先申报
四、经营者集中的审查程序
五、经营者集中控制的审查标准和豁免规则
六、外资井购中的国家安全
 
第五章 反垄断法的实施
一、反垄断法实施主体
二、对涉嫌垄断行为的调查
三、反垄断执法机构与行业监管机构的关系
四、反垄断法实施的诉讼机制
 
第六章 法律责任
一、反垄断法中规定的一般法律责任
二、关于行政主体实施垄断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2007年8月30目)
 
 
 
 
 
 相关文章 
 
 
[新书推介]林嘉主编:《劳动合同法热点问题讲座》
 
[新书推介]关怀主编:《劳动法教程》
 
[新书推介]徐孟洲著:《金融法》
 
[新书推介]邵明著:《民事诉讼法学》
 
[新书推介]王利明著:《物权法研究》(修订版)(上卷)
 
[新书推介]周珂主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新书推介]林嘉主编:劳动合同法条文评注与适用
 
[新书推介]黎建飞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辅导读本》
 
[新书推介]贾林青著《保险法(第2版)》
 
[新书推介]朱景文主编《中国法律发展报告——数据库和指标体系》
 
 
 
 

录入编辑: 韩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