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冠梓,男,1966年8月出生,山东省苍山县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党组办公室主任助理、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研究员。
主要社会兼职有: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委员,中央国家机关青年联合会委员,中国青年科技工作者协会理事兼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委员会秘书长,中国法律史学会理事。
张冠梓同志1987年毕业于曲阜师范大学历史系,获历史学学士学位;1990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历史系,获历史学硕士学位;2000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博士学位。
张冠梓同志在法学领域的研究成果:专著(含独著、合著)6部、论文40余篇。主要成果有:
1、《论法的成长:来自中国南方山地法律民族志的诠释》(52.5万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第一版、2002年第二版);
2、《作为法的文化与作为文化的法--南方山地民族传统法的演进》(8万字,浙江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3、《中国珍稀法律典籍续编》(第九、十册)(110万字,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4、《试论南方山地民族传统法律文化的重构问题》(1.8万字、《法律史论丛》1998年8月);
5、《现代社会中南方山地民族传统法律文化的命运与重构》(1.2万字,《社会科学战线》1999年第5期);
6、《试论南方山地民族的神判与固有法》(1.5万字,《清华大学法律评论》(第三辑)2000年6月);
7、《冲突与调适:南方山地民族的法律多元主义格局及其走向》(1.2万字,《广西民族学院学报》2000年第3期);
8、《禁忌:类同于法律属性的初级社会控制形态》(0.8万字,《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4期);
9、《试论中国少数民族传统法文化的研究及其文献整理》(1.1万字,《贵州民族研究》2002年第1期);
10、《试论中国古代的民族法制及其精神》(1.4万字,《学术界》2003年5期);
11、《论法律多元主义》(翻译,2.5万字,《环球法律评论》2003年4期);
12、《法人类学的理论、方法及其流变》(1.3万字, 《国外社会科学》2003年5期);
13、《法律移植中的文化误读与中国法治化的道路选择》(31万字,博士后报告)、
14、《源与流:中国古代民族法制蠡测》(3万字,纪念饶鑫贤先生法学论文集);
15、《法人类学的理论、方法及其在中国的应用》(3万字,《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学术报告(第二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