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德刑事法论坛第四期将于近日举办。本期论坛我们邀请到了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
社会危害性是我国传统刑法中的基石概念,但随着我国1997年刑法罪刑法定原则的确立,它受到了学界猛烈地抨击和挑战,对社会危害性的批评几成一边倒之情势。批评者指出,社会危害性理论不具有基本的规范质量,它只是对犯罪的政治的或社会道义的否定评价,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存在无法避免的冲突,在犯罪认定的过程中也存在着犯罪构成的形式判断与社会危害性的实质判断之间的对立。与此同时,一些学者也对社会危害性理论作了辩护,形成了相互对立的学术进路。
欢迎同学们积极参加本次论坛活动!
本期主题:社会危害性理论的批判性清理
主讲人:陈兴良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评论人:
李希慧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张小虎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持人:戴玉忠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01国际报告厅
时间: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