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决定,对申报专业学位教育学位点的单位,在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投票初选后,要派遣专家组进行实地考察方能最终审定通过。本次共有50多所高校申报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学位点,经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2006年12月北京会议审议,投票初选出其中30所高校入围。2007年3月下旬至4月下旬,组成并派遣了8个专家组分赴各入围单位进行实地考察。
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第一副主
专家组在8校考察期间,听取了所在高校校长、党委书记及分管校领导和法学院院长的汇报,举行了教师座谈会,考察了图书馆、资料室、实验室、模拟法庭、多媒体教室等教学设施,并会见了入围单位所在省(市)委书记、副书记、常委、政法委书记和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教委(教育厅)的负责人。
(供稿:薛升 杨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