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讲 人:
奈杰尔•罗德利爵士 (Sir Nigel Rodley) (有翻译)
二等高级勋爵士
埃克赛斯大学人权法中心主任、教授。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委员
简 介:1963年于利兹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1965年于获得纽约哥伦比亚大学的法学硕士学位,1970年获得纽约大学的法学硕士学位,1993年于艾塞克斯大学获得博士学位。
1973年成为了国际大赦组织秘书处的首位法律顾问,这一职务其一直担任到1990年。同期,他还在伦敦经济与政治学学院兼职教授国际公法。1994年被聘为法学教授。1992年-1995年间担任法学院院长,自2004年起,担任人权法中心主任。
1993年3月,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指定的酷刑特别报告起草人
2001年起,成为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委员,2003年4月起担任副主任一职。
奈杰尔•罗德利由于其“对人权及国际法方面的贡献”被1998至1999年度的新年荣誉名单授予了第二等的高级英帝国勋爵士爵位。2000年被Dalhousie大学授予法学博士荣誉学位。2005年,因其“在国际人权法方面的杰出贡献” 与 Theodoor Van Boven 教授,Pieter Kooijmans法官一起,被授予了美国的国际法协会的Goler T. Butcher奖章。
主 持 人:陈卫东先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
时间:2007年4月20日(周五)15:00-17:00
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303教室
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