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金全先生,四川省渠县人,1967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哲学系,70年代在广西河池地区任理论教员,撰写过哲学和解读马克思主义的小册子。1981年调入西政,一直从事中西法律思想和法哲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近年以来,关注法律人类学和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文化,并主持有关的国家课题和省部级课题。1991年遴选为法律史学硕士生导师,2003年遴选为法律史学博士生导师,现为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