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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恒证据学论坛第三十三期圆满举行 徐立根教授谈笔迹鉴定的奥秘

    2007年3月29日,新学期第一场德恒证据学论坛在广大老师和同学的掌声中拉开了帷幕,地点仍然在大本营――明德法学楼601报告厅。此次论坛的主题是:“笔迹鉴定的奥秘――从世纪争产案遗嘱上的签名笔迹谈起”。本次论坛的主讲人是我国物质技术学的创始人、中国笔迹鉴定界的泰斗、中国文检界的“铁三角”之一的我院教授徐立根先生,他从几年前自己参与鉴定的、在香港炒得沸沸扬的“世纪争产案”出发,结合五十余年丰富的办案经验,娓娓道来,向在座的老师和同学拨开层层迷雾,剖析笔迹背后的悬疑。本次论坛由李学军副教授主持,现场气氛十分热烈。
 
    论坛一开始采取了一种新的形式导入主题:播放前不久由中央电视台“大家”栏目播出的对徐立根先生的专题记实节目“物证技术专家徐立根――纸上玄机”,这一视频资料的深度采访和报道使大家充分领略了“大家”的风采。该视频资料播放完毕之后,徐立根教授正式切入了演讲的主题,一步步地向我们揭开了笔迹鉴定的“奥秘”。徐教授认为,笔迹鉴定最关键之处莫过于“三性”(科学性、复杂性、专业性)和“三心(细心、公心、责任心)”,具体阐释如下:
 
    对于笔迹鉴定的“三性”,徐老是这样解释的:首先,笔迹鉴定的科学性体现在笔迹的形成机理、检验方法和鉴定人的思维方法上。其次,笔迹鉴定的复杂性则体现在检材的复杂性、样本性质的复杂性和送检人员的复杂性上。再次,笔迹鉴定的专业性则要求鉴定人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也得具备宽厚的语文功底。
 
    而对于笔迹鉴定的“三心”,则应当这样来理解:其一是细心,笔迹鉴定的复杂性就要求鉴定人必须十分细心。其二是公心,笔迹鉴定往往和民商经济案件有关,私心会影响鉴定人作出不符合客观事实的鉴定结论。其三为责任心,由于鉴定工作是接受委托帮助办案人员解决专门性问题,而这些问题往往涉及一方当事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因此强烈的责任心就显得十分重要。
 
    在本次演讲临近结束之际,徐教授还对民商经济活动中身份证明手段的改革提了一个建议,即呼吁人们在实施缔结合同等重要的法律行为中养成捺指印的习惯,并建议有关部门将这一方案制度化,以实现纠纷产生之后有效的人身识别。
 
    最后,听众踊跃向徐教授提问,互动环节十分热烈,论坛也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物证技术教研室:梁坤)

录入编辑: 李红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