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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语境下刑法机制的协调”学术研讨会公告

 
    加强刑事法制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如何促进我国刑事法制的不断进步,使之充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需要全体刑事法理论工作者和刑事司法工作者共同努力完成。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作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始终以关注前沿理论和重大实践问题为己任。为了更好地研究并推动刑法机制的协调,本中心将于2007年4月7日举办“和谐社会语境下刑法机制的协调”专题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7年4月7日(星期六)8:30至18:00
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01国际学术报告厅
 
二、会议主题与参考议题
主题:和谐社会语境下刑法机制的协调
参考议题:
(一)刑法发展与立法模式的协调
1、刑法立法模式的单轨制与双轨制利弊剖析
2、刑法修正案与刑法的协调
3、自然犯、法定犯的区分与刑事立法模式的整合
4、刑事立法技术的完善与协调
(二)刑法内在机制的协调
1、犯罪圈与刑罚量的合理界定
2、犯罪定量因素与立法的科学化
3、刑法总则与分则相关规定的协调
4、刑罚体系的合理构建
(三)刑法与相关法律的协调
1、刑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协调
2、刑法发展与“违法行为矫治法”的制定
3、犯罪与行政违法行为之惩罚机制的协调
(四)国内刑法与国际公约的协调
1、我国刑法与反腐败国际公约的协调
2、我国刑法与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协调
3、我国刑法与反劫持航空器国际公约的协调
 
三、论文征集
研讨会论文请于2007年3月25日前以电子邮件或者信函方式发送给以下邮箱和地址,以便会前编印文集,会后编辑出版。
E-mail: hxwdg@263.net
fuliqing@gmail.com
通讯地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赫兴旺    邮政编码: 100872
 
四、会议报到及相关事项
    决定出席会议者,望提前予以告知。
    北京地区出席会议的来宾和代表请于4月7日8:20分以前直接进入会场。京外出席会议的来宾和代表请于4月6日来京报到和住宿。报到地点为人民大学西门外北侧100米处“盛唐饭店”一楼大厅(全天有人负责接待)。会议期间宾客食宿费用由会议举办方承担。
 
五、联系人
赫 兴 旺 副教授   hxwdg@263.net   电话:010-82500388(0)    13366337296
付立庆 讲师  fuliqing@gmail.com  电话:010-82500411 (0)   13810096866
                           
会务秘书:
郝艳兵  haoyanbing_1983@yahoo.com.cn 电话:010-82509256(0)  13124757283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2007年3月8日   

录入编辑: 李红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