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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外国法制史学科发展60年研讨会暨林榕年教授从教60年庆典”在我校顺利举行

 

“新中国外国法制史学科发展60年研讨会暨林榕年教授从教60年庆典”
在我校顺利举行
  

在这春天美丽难忘的日子里,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主办的“新中国外国法制史学科发展60年研讨会暨林榕年教授从教60年庆典”于201149日在中国人民大学隆重举行。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教授发来贺信。中国人民大学校党委书记程天权教授、副书记兼副校长王利明教授;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副院长龙翼飞教授等参加了会议。

来自全国各地的众多外国法制史学界同仁和著名学者齐聚人大。华东政法大学校长、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会长何勤华教授;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曾尔恕教授、北京大学贺卫方教授、厦门大学徐国栋教授、复旦大学董茂云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郑祝君教授、浙江大学方立新教授、华东政法大学李秀清教授;资深老教授北京大学由嵘、孟昭蓉,西北政法大学冯卓慧教授;以及学会现任常务理事湘潭大学夏新华教授、西北政法大学张飞舟教授、华中科技大学李红海教授等近百人参加了会议。

林榕年教授的学生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文化研究所副所长与洪范法律与经济研究所所长著名学者梁治平教授、知名企业家王耀华先生、中国风电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副总裁刘建红女士、义乌市副市长米斌先生、国务院法制办李利军先生等几十位弟子也从四面八方赶来为导师庆贺。新华社、人民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到现场报导本次会议。

林榕年教授是新中国外国法制史学科的奠基人,也是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的主要创建者和前任会长。作为人民大学建立之初最早的学生和教员,1950年在苏联专家的指导下,林榕年教授在全国最早开创了外国法制史这一学科,成为全国外国法制史课程第一位主讲教师,并使中国人民大学成为这门学科最早的教学与研究基地。六十年来,林榕年教授一直从事外国法制史的教学和研究工作,为新中国培养了大量外国法制史教学科研人才和法律事务人才,为外国法制史学科的发展和我国的法学教育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开幕式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副会长叶秋华教授主持。华东政法大学校长、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会长何勤华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党委书记程天权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王利明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制史教研室主任、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赵晓耕教授、中国风电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副总裁刘建红先后致辞,对林榕年教授从教60年表示衷心祝贺,对林老60年来对外国法制史学科的建设与发展所做出的贡献给予高度评价,并对他带领下的中国人民大学作为外国法制史学科的开创与研究的重地在该学科所取得的成就表示充分肯定。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教授也发来贺信向林榕年教授从教60年表示祝贺,对林教授在外国法制史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等方面所做的贡献表示肯定。

在隆重的开幕式之后,会议进入三个阶段的学术研讨,分别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云霞教授、复旦大学董茂云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曾尔恕教授主持。与会代表围绕“外国法制史学科回顾与展望”和“外国法律史学研究的现代价值”两个议题,对新中国外国法制史学科60年发展的风雨历程进行了回顾和展望,畅谈了林榕年教授从教60年来对外国法制史学科做出的贡献。何勤华校长做了“新中国外国法制史学科发展60年”的专题演讲,著名学者梁治平教授做了精彩点评。由嵘、冯卓慧、曾尔恕、叶秋华、贺卫方、徐国栋、郑祝君、王云霞、李秀清、方立新、夏新华、李红海、姜栋、高仰光等老中青学者纷纷发言。林榕年教授也发表了热诚的答谢感言和对学科发展的建议。会议隆重、热烈、和谐而温馨。

 

 

(崔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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