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传统法智慧与百年移植法制的本土化改良”国际学术研讨会
暨中国法律史学会2013年年会邀请函
先生\女士:
由中国法律史学会主办、杭州师范大学承办,中国计量学院法学院、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协办的“中华传统法智慧与百年移植法制本土化改良”国际学术研讨会暨中国法律史学会2013年年会,将于2013年10月9-11日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风景区举行。会议将邀请国内学者、港台学者及部分国外学者与会。现正式邀请您参加本次研讨会,并就会议相关事宜正式通知您,敬请关注:
一、会议主题
本次会议主题为“中华传统法智慧与百年移植法制本土化改良”。请各位围绕这一主题或下列分支课题,结合自己研究积累专长,撰写论文与会:
1.中华传统法律智慧与中华优秀法律文化的传承体系建设;
2.中华传统法律智慧与中华民族精神的现代阐释;
3.中华传统行政管理法制中的法律智慧及其当代意义;
4.中华传统诉讼法制中的法律智慧及其当代意义;
5.中华传统民商法制中的法律智慧及其当代意义;
6.中华传统刑事法制中的法律智慧及其当代意义;
7.中华传统法律智慧与移植西方法制的本土化改良;
8. 中华传统法律智慧与移植苏联法制的本土化改良。
二、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定为:2013年10月9-11日。2013年10月9日全天报到,10日全天、11日上午学术讨论,11日下午市内集体参观,加入旅行团者出发,两者都不参与者可离会。
会议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花港海航度假酒店(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杨公堤1号,咨询电话0571—87998899 )
三、会议费用
按惯例,参会者往返路费、会期住宿费均由参会者自理。会议期间的集体用餐费用、少数年长学者的住宿费、参观交通费及门票费、会场使用费、论文资料及文宣制作费等,均由主办(含协办)单位承担。会议按惯例收取会务费,每人400元整。
四、论文提交
本通知为预备通知。请各位收到通知后尽可能围绕本次会议主题撰写论文(请参照各网于年初公布的主题征文奖励方案)。最后,会务组将根据论文提交情况寄发正式邀请函。除常务理事和部分较资深的理事外,本次受邀请者如未提交与会议主题相关的论文,将不会收到最后正式邀请。正式邀请函将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双重形式于8月20日前发至每位受邀者。请各位务必将参会论文于 2013年8月1日前以电子邮件附件(Word文档格式)发送到会务组邮箱:fazhizgh@sina.com。勿发送个人。 在本次邀请名单之外,凡提交紧扣本次会议主题之学术论文并在8月1日前发至会务组邮箱者,经专家组初审同意,也将正式邀请与会。
五、其他说明
1、因本次会议参会人数较多,会期事务繁杂,故恳请各位参会者事先自行订购往返飞机票、火车票、汽车票。会务组无力安排订票购票事务,敬请谅解。
2、因参会人数较多,承办单位无力安排机场车站接送(极个别年长学者外)。请各位参会者按会务组指明的线路自行乘车到达。
3、按节俭办会原则,年会不作市外集体参观考察安排。但将联系有关旅行社进驻会务现场登记市外参观考察意向,与会者可自愿参加,费用自理。主要参观考察线路暂拟为“海天佛国”舟山普陀山一线。
4、本次通知将同时发布在中国法律史学会中国法律文化网、杭州师范大学法治中国化研究中心网、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网、中国人民大学中华法律文化网、华东政法大学法史网、西南政法大学西南法文化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史学术网等相关网站,敬请关注。未明之处,请直接与会务组联系。
六、会务联系
胡荣明,电话/传真:0571—28867922手机:18857181017 E-mail:68073536@qq.com
余钊飞,手机:13552015255,E-mail:Yuzhaofei1981@163.com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58号,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邮编:311121。
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
杭州师范大学法治中国化研究中心
201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