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首页推荐 >  

“第五届全国法律文化博士论坛(上海•2011)”与会通知

 

     各位博士生同学:
     经“第五届全国法律文化博士论坛(上海‧2011)”论坛组委会遴选,与会论文公布如下:
序号
作 者
论文题目
所在学校
1
徐祖澜
乡绅治理与国家权力
南京大学
2
穆红琴
乡土社会中法律与习惯、潜规则关系探究——以一起林地纠纷案为分析视角
华东政法大学
3
丁义娟
《商君书》思想漫谈三则
吉林大学
4
韩业斌
论治国方略的创造性转换——以法律与道德关系为视角
南京师范大学
5
原美林
论中国古代司法二元性
湘潭大学
6
马  腾
民国时期的分析法学与形式法治论
中山大学
7
张  建
民间法话语在中国的命运与知识引进运动
华东理工大学
8
李亚凝
“嵌入性”不足与本土化司法模式之建构
厦门大学
9
陈 玺
唐代死刑覆奏制度的历史变迁与实际运行
西北政法大学
10
韩  伟
唐五代民事契约违约处分及现实意义——以敦煌吐鲁番卖买类契约文书为中心
中国人民大学
11
郑志华
寻求闭合的正式规则体系与开放的道德情感间的沟通之道
上海交通大学
12
吴园林
清末财政立宪运动的兴起
中国政法大学
13
周小明
重读《论法的精神》的当下意义
华东政法大学
14
陈秀平
辛亥革命以降司法变革刍议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15
张亚飞
“亲属”概念在近代中国民法典文献中之变迁
华中科技大学
16
李俊强
《唐律疏议笺解》辨正
吉林大学
17
沈玮玮
古代免官复叙法的实践与经验
中国人民大学
18
杨怡悦
亲属容隐立法的一种类型化分析——以自由的社群主义为视角
中国政法大学
19
姚上怡
试论姚鼐的法律思想
湘潭大学
20
汪  强
宪法结构的变迁与宪法学观念的更新:以我国宪法社会政策条款研究为中心
华东政法大学
21
蒋家棣
论唐律惩治官吏受贿的规定对当代的借鉴价值
中国人民大学
22
梁洪明
清官司法的出场
清华大学
23
李晓婧
中国近现代刑法百年(1911-2011)
南京大学
24
李耀跃
传统律典中的圣人治理理想与统治正当性——以《大清律例》为中心的分析
华东政法大学
25
李远华
交往断裂:儒家礼法文化的隐含话语及其启示——以《论语》为中心的法社会学诠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6
梁骄阳
唐代社会保障制度初探
中国人民大学
27
于  熠
论宋代国家对私人垄断行为的法律约束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8
段晓彦
中国民法近代化进程之殊相——从《大清现行刑律》到“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
西南政法大学
29
刘承涛
商人、商会与清末预算法律制度
华东政法大学
30
李远明
求新知于故籍之中——董康《春秋刑制考》读后
华东政法大学
 
 
    现有如下事项,请受邀博士生留意:
    1.本次论坛时间为9月16日至18日,16日全天报到,请您于规定时间参加会议。
    2.本次论坛在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举行。受邀参加本次论坛的博士生统一安排在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的华谊楼(留学生楼)住宿,请博士生按照邮件附件的交通指示自行到华谊楼报到。
    3.本次论坛交流讨论安排在9月17日全天及18日上午。受邀参加本次论坛的博士生可在18日下午以后离会,请各位提前自行预定返程车票。若有特殊情况需要代订返程票的,请及时与会务组联系。
    4、在您确定行程或购买车票后,请将您的详细行程安排以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联系人,以方便我们统计。
    5.本次论坛组委会承担受邀博士生9月16日~18日三晚住宿费、会议资料费、餐费、考察费以及受邀博士从所在学校到华政的交通费(火车硬卧或二等座、市内公交)。
    由于受本次论坛规模所限,部分提交了论文的博士生未能获邀参加本次论坛,我们对此深表歉意,并欢迎你们下次有机会再来华东政法大学交流。
 
    联系人:翟旭丹:手机:13681915208,电子邮箱:xiaoda-007@163.com
            汪  强:手机:13585788211,电子邮箱:leee_wq@sina.com
            孙晓鸣:办公室:021-62071547,电子邮箱:rikki_sun@sohu.com
 
                                                              中国法律史学会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研究中心
                                                              2011年8月23日

录入编辑: 蒋家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