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讲人:
刘海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主持人:
尤陈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
评议人:
张志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马小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律文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时 间:
3月12日(周一)下午15:00-18:00
地 点:
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725会议室
主 办: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理论国家重点学科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
曾宪义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基金会
主讲人简介:
刘海年,男,河南省唐河县人,1936年4月出生。1950年1月参加工作,在部队历任宣传员、班长、文化教员、军事法院书记员、秘书等职。1957年9月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1961年9月本科毕业,1964年中国法制史专业研究生毕业。同年12月到中国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历任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1988年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1993年任所长,1995年兼任政治学研究所所长,至1998年12月。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院人权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社会兼职有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员、中央马克思理论建设工程法学组成员、中国法学会信息法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律思想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律史学会学术顾问、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和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