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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小红教授等至澳门进行学术考察与交流

  2012年9月1日至9月7日,应澳门基金会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马小红教授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法学院讲师邱少晖,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张鸿浩至澳门进行学术考察与交流。此次考察、交流的主题是“传统法律文化与澳门法律发展”。这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澳门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中的子课题之一。
 
  自项目设立以来,课题组成员广泛收集与分析有关研究成果,为这次考察与交流做了充分地准备。考察期间,澳门基金会研究所黄丽莎处长与蔡永君博士代表澳门基金会会见了课题组成员,并代表吴志良主席对课题组成员的到来表示欢迎。马小红教授转达了院领导对2011年10月4日签订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澳门基金会关于开展“澳门基本法研究及澳门法治发展”课题研究的合作协议》落实的重视,就自己负责的子课题的进展情况向基金会进行了通报并感谢澳门基金会对这次学术考察与交流的周到安排。黄丽莎处长高度评价法学院及课题组成员对项目认真、负责的学术态度,介绍了澳门的风土人情和澳门基金会推动澳门学术研究的一贯宗旨与所取得的积极成果。双方都认为,中国传统法与习惯对澳门社会秩序的影响,尤其对澳门华人社会秩序的影响不容忽视,这方面的研究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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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小红教授(右二)、黄丽莎处长(右三)、蔡永君博士(右一)、邱少晖博士(左二)、张鸿浩博士(左一)

 
  在澳门基金会的协助之下,课题组成员先后与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黎晓平教授、澳门大学法学院赵国强教授、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谢耿亮博士和何志辉博士等进行了交流座谈,并对澳门历史档案馆和澳门博物馆进行了考察。
 
  在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马小红教授及课题组成员与黎晓平教授就澳门社会结构与澳门法律的特点等问题深入的交谈。黎晓平教授对葡萄牙在澳门地区的自治问题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并结合自己的留学经历对西方学者关于澳门法律问题的研究进行了总结和评价。马小红教授指出,澳门当地特殊的社会结构是澳门法律发展和变迁的基础,中国传统的礼,在这样一种社会氛围中,“法”的性质更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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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二为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黎晓平教授

 
  在澳门大学法学院,赵国强教授与马小红教授等课题组成员进行了会谈,赵国强教授论证了澳门法的发展阶段,并对澳门法律当中存在的过分依赖葡萄牙法的问题表达了自己的看法。马小红教授认为,澳门在葡萄牙殖民时期,政府在澳门严格适用葡萄牙法的要求,恰恰成为迫使澳门华人社会进行自治的一个重要因素。由此也印证了赵教授对当地俗语的引证:法律是葡萄牙人的私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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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二为澳门大学法学院赵国强教授

  在与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谢耿亮博士和何志辉博士的交流中,双方着重探讨了葡萄牙法律对澳门法律的影响、澳门当地法律人才培养的困境、澳门博彩业的发展以及澳门华人社团的法律观等问题。谢耿亮博士通过自己熟悉的途径,在资料搜集和文献检索方面为课题组提出了有益的建议;何志辉博士根据自己多年研究澳门法律史的心得,阐述了自己的观点。马小红教授对二位博士提供的帮助与学术支持表示感谢,对二位在澳门法律史研究中取得的突出成绩表示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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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结束后留念:谢耿亮助理教授(右二)、何志辉助理教授(左三)、蒋旭杲博士(左二)

  为深入体验澳门的风土民情,深层次的了解传统礼法在澳门法律中的地位和演变,课题组成员在有限的时间内考察了澳门历史档案馆与澳门博物馆。并申请成功了澳门档案馆阅读证,为今后充分利用网络查阅澳门档案馆所藏资料提供了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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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历史档案馆读者证

 
  在对澳门历史档案馆和博物馆有关资料浏览及与档案馆、博物馆有关人员交流后,课题组成员进行了讨论。马小红教授就历史档案材料的检索和考证等方法问题对课题组成员进行了指导,并提出了这一课题研究将有可能突破的五点学术及理论的问题,要求课题组成员树立问题意识,比如澳门社会“礼与法”的存在形式与中国传统社会礼与法的“一体化”有所不同,其是二元、共存的模式。马小红教授要求课题组成员就这次考察中搜集到的资料与所想到的一些学术问题进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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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博物馆

 
  为期数日的学术考察行程紧密而充实,在快节奏的交流与考察中,马小红教授躬亲示范、一丝不苟,时时处处留意线索材料,指导课题组成员记录整理资料。9月5日,课题组成员返回珠海,对今后的科研活动进行了部署,对高质量的完成课题充满信心。
 
 
 
文:张鸿浩
2012年9月

录入编辑: 张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