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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小红:“中华法系”中的应有之义

    内容摘要:“中华法系”概念产生于 20世纪初期比较法研究之中。经过一个多世纪的研究,中国法史学界经历了一个从主张“复兴”到放弃的过程;时至今日社会,即使在法学界,“中华法系”也成了一个陌生的名词。但是,植根于深厚的历史文化土壤中的中华法系的“观念”,却未因中华法系制度的解体而消亡。其实,中华法系中的应有之义展示着不同地区和国家的法在人类社会发展中所具有的一些相同或相通的规律,与现代法治的精神也并非格格不入。比如汉代以来“德主刑辅 ”的观念、至唐代而臻于完善的律令制度等蕴含着人类社会对 “善法 ”的期望与追求,同时也反映人们对法的现实性的认识。
 
    关键词:中华法系 德主刑辅 法治
 
    文章来源:《中国法律评论》第3期
 
 

录入编辑: 尹雪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