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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小红:现代法治与礼法传统的异与同

 

马小红:现代法治与礼法传统的异与同

    面对现代法治与礼法传统的异与同,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马小红会如何与作答?当代先锋网专访马小红教授,看她如何辩证看待这二者的关系。

  

  中国的礼法传统在中国古代是中华文明的一个部分,过去我们有一些片面的理解,认为中国古代没有法治,那么这是对中国古代的一种误解。实际上,中国古代的法在什么地方呢?应该说,中国古代法的精神是藏于“礼”中,比如说仁、义、礼、智、信。法是建立在这种道德基础上。

  

  在中国古代有很好的传统,礼法是得到了全社会的普遍认可,具有高度的共识,因此它在执行的时候就比较顺利。

  

  我们中国以“礼仪之邦”自豪。什么叫“礼仪之邦”呢?实际上我们对礼有高度的认可,我们对礼基础上的法也有高度的认可。

  

  现在的法治,我认为大家也会有一些误解,认为这个法是不是就是秩序,这个法治对于现代人来说,不是一个陌生词语,甚至是一个时髦词,在近代,西来的“法治”几度成为全社会的希望。

  

  我们总结了一百年的历史,可以说西来的“法治”在中国近代史上是举步维艰、命运多舛。为什么?因为我们对法的理解产生了分裂,没有像礼仪那么对古人而言达到了高度的共识。

  

  比如说,一些掌握了公权力的人,他就把法理解为一种秩序,一种约束,而我们现在法治强调的是什么呢?是个人权利的保护,是把权力关在笼子里面。

  

  如果全社会对法治有了这两点共识,维护每一个人的权利,同时监督官员的权力,就能很好地实现法治了。

  

  中国古代有没有这方面的约束呢?我认为是有的。比如说孔子讲的礼,讲到了人们的尊严,如“三军可以夺帅,匹夫不可以夺志”,如“天下无道,百姓可以易政”,如“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等。

  

  官吏首先要带头遵守法律,这实质上与我们现在制约权力有很好的衔接,对维护权利也有很好的衔接。

  

  传统礼法对现代法治非常有启示,中华法系强调的那种礼法定局、以礼为主,就是在遵守法治的时候,每个人要提高自己的素质,有很多人说中国古代法治是“礼法合治,以刑为主”,这个就错了,我们是“礼法合治,以礼为主”。

  

  每一个人都有法律的意识,法律的信念,在这个基础上很好地执行法治,遵守法治,使法治成为我们的一种信念。

  

  如果在强调法治的同时,注意自己品德的修养,注意自我的约束。任何一个时代,如果缺少了自律,那么这个时代就很难获得一个社会的共识。

录入编辑: 李德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