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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可张贴、复印并通知每位申报者)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亚洲研究中心《课题研究资助实施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我校亚洲研究中心定于2009年3月2日开始受理中国人民大学亚洲研究中心项目申请,现将有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立项指导思想: 1、有较大理论意义及较高学术价值,对学科建设和发展起促进和推动作用的项目。 2、本中心支持的项目限于与亚洲研究相关的课题。课题内容要求具有一定的国际性,不能单纯是对中国问题的研究。 3、项目论证充分有据,切实可行,承担者具有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能力。 4、不重复资助已获其他资助的项目。 二、 项目类别 本次项目申请的类别限于课题研究和出版资助两种。 三、 申请者条件: 1、项目申请人须为我校工作两年以上的教师或科研人员,且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申请者必须有两名副教授以上职称学者的书面推荐。 2、申请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过去负责的中国人民大学亚洲研究中心项目已结项。 3、凡正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北京市社科基金项目、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人员,原则上不得申报。 四、 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论文、专著等,研究周期一般不应超过两年。 五、 资助项目额度:每个院(系)项目申报数量最高不超过2个,每项 不超过4万元人民币。 六、申请截止日期:2009年3月20日 七.有关申请表格附后,各单位及申请者可以下载并录入打印填写申请书,本单位签署意见后盖章,A4纸复印一式二份(一份为原件),于左侧装订,连同电子版交给本单位科研秘书。 八.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好项目的申报,科研秘书请于3月20日前将本单位的申报表(纸质一式二份,包括中英文)、申报一览表(表头见下)统一交到亚洲研究中心办公室(明德楼主楼1110室),同时将申报表、申报一览表的电子版通过email交至我中心。联系电话:82509639,email: wsc_hmt@ruc.edu.cn 。 九.系、所、院项目申报一览表表头: 单位,负责人,学科,课题名称,项目类别,经费(万),成果形式,计划完成时间,职称,年龄。 请在项目申报一览表中注明本单位科研秘书姓名和联系电话。 十.有关国际会议的申报事项另行通知。 中国人民大学 亚洲研究中心 2009年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