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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精神(十)

  
(法)孟德斯鸠(Montesquieu)著 张雁深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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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希腊人的某些制度   
 
  古希腊人深信在乎民政治下的人民接受品德培养的必要性。为了启迪人民,他们建立了某些奇特的制度。当您在莱喀古士的传记里看到他为拉栖弟梦人制定的法律时,您会觉得是在浏览西瓦楠布人的历史。克里特的法律是以拉栖弟梦的法律为蓝本。柏拉图制定的法律也仅仅是在其基础之上的修订而已。   
  我请求人们略加注意:这些立法者的才能该是何等的广阔!可以看到他们触犯了人们约定俗成的习惯,把所有的品德混合起来,向全世界显示他们的智慧。   
  莱喀古士把偷窃和公允精神混合起来,把最为苦难的奴役和极端的自由混合起来,把最残忍的感情和最大限度的节制混合起来,借以巩固他的城围。他似乎剥夺了这个城市的一切财源、艺术、商业、金钱和城围;人们虽有野心,却断绝了发财的欲望,虽然具有天然的感情,却丧失了孩子、丈夫和父亲;甚至贞操也被剥夺了。斯巴达就是通过这些方法获得了强盛和荣耀。这些制度经久不衰。如果不能推翻他的政体,即使在某些战役中取胜也毫无意义。   
  克里特和拉科尼亚运用这种类型的法律统治国家。拉栖弟梦最后被马其顿人所吞并,克里特 [2] 也是最后才灭亡于罗马人。撒姆尼特人实行同样的制度,罗马人获得了二十四次胜利后才最终消灭了它。   
  人们从希腊法律制度中所看到的这种不可思议的民族个性,在我们时代的渣滓和腐败之中也能看到。一个贤明的立法者曾经造就了一国的人民;那里的人民把正直看做是理所当然的事,就如同斯巴达人视勇敢为当然的事一样。贝恩先生是一位名副其实的莱喀古士。虽然他是以和平为本,然而莱喀古士则是以战争为目的;但是,两者在促使人民走单一道路,在自由人中提高自己威望,在克服偏见,克制自我感情方面都是极为相似的。   
  巴拉圭为我们提供了另一个例证,曾有人把 宣教会 以指挥命令作为人生惟一快乐的行径视为一种罪恶。然而,用集权统治民众能给人民带来更多幸福的话,将永远是一件幸事。   
  宣教会的荣耀在于,首先在这些地区将宗教和人道结合起来。恢复那些被西班牙人摧毁的地区,并开始医治了人类遭受的重大创伤中的一种。
  宣教会对它称之为荣誉的所有事物都怀有美好的感情,对它信奉的宗教虔诚不已。这个宗教的信徒地位卑微,远不如布道者高贵。这种感情和虔诚能使宣教会从事宏伟的事业,并获得成功。它把散居在丛林中的人民召唤出来,给予他们稳定的生计和衣食。当他们以此促进了人类的生产的话,其功绩是不可限量的。   
  如果有人试图建立同样的法律制度,就得首先建立如同柏拉图式的共和国里所描述的那种财产共有制的社会。树立起他所倡导的那种对神明的敬重,与异邦人隔绝而保存自己的习俗;由城市当局进行贸易,公民则不得经商;他们有着同我一样的艺术品,却没有我们一样的奢华,有着我们一样的需要,却没有像我们一样的欲念。   
  他们还应该摈弃金钱。因为金钱的效力使人的财富日益膨胀,甚至超越了自然所限定的界限;并且使人们学会毫无意义地保存那些毫无意义地积聚起来的东西;近而使人的欲望毫无节制地滋生。大自然原本给予我们非常有限的手段去刺激情欲,并促使人们相互腐化,然而金钱却弥补了其不足。
    爱比淡尼安人觉得他们的习俗在与野蛮人的交往中逐渐被败坏,于是便选举了一位专职官吏,他代表城市而且只代表城市从事所有的贸易活动。因此,贸易不会败坏政体,而政体也不能剥夺社会从贸易中获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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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编辑: 王成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