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刑法是我国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保障法。环境刑法学将成为我国刑事法学中一个最有发展前景的新兴的分支学科。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环境刑法的功能,促进刑法与环境法的学术互动与发展,推动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我们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将于2009年4月4日举办首届环境刑法论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9年4月4日(星期六)8:30至18:00
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01国际学术报告厅
二、会议主题与参考议题
主题:和谐社会语境下的环境刑法
参考议题:
1、 应对环境犯罪的基本刑事政策
2、 国外有关危害环境行为犯罪化的动态考察
3、 破坏环境资源罪的现行立法利弊评析
4、 环境犯罪立法的科学化
5、 环境刑法与相关行政法的协调
6、 环境犯罪对传统刑法学提出的挑战
7、 环境犯罪类型的考察
8、环境犯罪的因果关系
9、环境犯罪的结果犯与危险犯
10、生产销售环境污染设备的刑事责任
11、环境犯罪与环境违法行为的区分
12、环境犯罪的责任形式
13、环境犯罪的处罚及其科学化
14、环境犯罪与公益诉讼
15、环境犯罪案件中被害人权益的保护
16、环境犯罪与执法及法律监督
17、环境犯罪的现状与危害性之所在
18、环境犯罪的特点、原因与对策
19、环境犯罪与地方保护主义
20、环境犯罪与经济发展
三、论文征集
四、会议报到及相关事项
决定出席会议者,望提前予以告知。
北京地区出席会议的来宾和代表请于4月4日8:20分以前直接进入会场。京外出席会议的来宾和代表请于4月3日来京报到和住宿。会议期间宾客食宿费用由会议举办方承担。
五、联系人
时延安 副教授 shiyanan698@263.net 电话:010-82500387(0) 13661038844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2008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