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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与权威

透视班级集体活动的有效性

【摘要】只要在大学里当班级干部的同学都会发现这样一个无奈的现实:组织班组集体活动变得十分的困难,特别是越是高年级的班级,组织班级活动越是困难,参加者也越加的少。以至于班干部们怨声载道,无比怀念高中班级的团结,管理的顺畅,只觉大学的同学都太个人主义了。果真如此吗?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就要对高中与大学的班级情况进行一定的考察 。
【关键词】高中;大学;班委会;合法性;权威;距离
【写作年份】2009年


【正文】
   
  只要在大学里当班级干部的同学都会发现这样一个无奈的现实:组织班组集体活动变得十分的困难,特别是越是高年级的班级,组织班级活动越是困难,参加者也越加的少。以至于班干部们怨声载道,无比怀念高中班级的团结,管理的顺畅,只觉大学的同学都太个人主义了。果真如此吗?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就要对高中与大学的班级情况进行一定的考察 [1]
 
  首先,从组织上进行比较。高中和大学的班级具有班委和团委两部分,另外在大学里,如果一个班级里有两个以上党员,则可组成一个党小组,党小组一般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协助其办理日常事宜,党小组一般不参与班级事务,所以,主要还是由班委和团委负责对班级事务的管理。而班委和团委均有一定的分工,班委主要负责班级事务,团委主要负责团里的事务,但是两者的分工并不是绝对而明确,当班级有活动或团里把活动分派下来时,两者往往互相配合。班委一般设有班长、副班长(有时候设置),学习委员,生活委员,宣传委员,体育委员等,团委一般设有团支书、组织委员等。在高中还设有各科代表,大学则由于经常是大班上课而且学习的科目变动不断,所以不设各科代表。
 
  其次,从职权上说,无论是大学和高中,班干部都只有服务同学的义务而不存在任何可以强制的权力。班长往往仅起到召集班干部会议和班级会议的作用,并无高于其他班干或一般同学的决策权,如果班长不在,则副班长和团支书也可以负责召集会议。在高中,班委会 [2]和班级会议时,需要预先通知班主任或负责老师,而大学的班委则可以直接召开班委会或班级会议,无需通知班主任。
 
  再者,从班委会的产生上说,大学的班委会一般是通过选举产生,高中的班委会可以由选举产生,也可以由老师指定。从选举的情况上看,都有一个特点:无论是大学还是高中,越往高年级,同学参与的积极性就越低。
 
  第四,从班委会的活动内容来看,高中的班委会活动很大一部分是学校委派的,班级一般都要积极参加;大学许多活动学校只是要求参加,并不作强制性规定(校运会除外)。高中班委会主要负责的是如何更好的督促同学们认真学习,而在大学中,学习依靠的是个人自觉。另外,高中的班委会每个星期都会召开班会,总结上一个星期的事项,宣布下一个星期的任务,而大学并不存在定期班会一说,一般是当有需要的时候才通知全班召开班会。
 
  第五,高中的班级都有一个固定的学习场所,而大学的班级一般没有一个固定的学习场所。
 
  以上是笔者所考察的高中班级和大学班级的一些情况,从中笔者可以得出大学的班级与高中班级的几点相同点和不同点。
 
  相同点是:
组织结构
主要由班委和团支部组成
权力状况
班干部没有权力,只有服务同学的义务
职务分工
不是十分明晰,互相协助

   不同点是:
项目
大学班级
高中班级
活动场所
没有固定场所
有固定场所
活动范围
班级自愿决定是否参加学校活动
学校指派,需要主动配合,主要是学习任务
班会情况
无定期班会
每星期一次
班主任参与情况
一般不参与班级活动,学生自己组织
积极介入,班委活动一般要通知班主任
产生方式
选举
选举或老师指派

  由以上的对比,笔者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合法性来自于权威和选举;仅仅由选举得来的合法性往往是脆弱的;在权威之下的合法性往往高于选举。下面笔者将详细论述如何的出以上结论:
 
  首先,合法性来自于权威和选举。政治学中合法性概念是指民众对某种政治统治的自愿服从和认同 [3]。这是韦伯对合法性观点,即认为合法性不过是对享有权威者的地位的确认和对其命令的服从。历史上关于合法性的学说还有很多,比如洛克的契约论,卢梭的公意说等,这些学说与韦伯学说的区别在于,韦伯所说的合法性是一个经验事实,而卢梭等人的则是一个价值判断,在韦伯看来社会人文科学的研究应当“价值无涉”,即社会学家在研究社会问题的时候不应把自身的价值判断预先加以科学研究之上,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科学研究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对此笔者十分赞同。因为这样可以有效的避免许多价值争论,对于科学的研究问题十分有益。
 
  根据韦伯合法性理论分析以上的班级结构,可以发现班委会的合法性来源有两种,一是通过同学选举产生,经过选举,同学对新产生的班委产生了认同,也就赋予其合法性。二是通过老师的指定,老师代表者权威,而老师指定的同学也就赋予了其合法性,但是这里必须说明在老师指定的同学一般都是学习成绩比较好的,而学习成绩好本身代表着一种权威,因为学生主要的任务是学习,而成绩好的学生一般会得到别人的钦佩,某种程度上也可成为班上的权威。而某种程度上,老师本身的指定会增加同学对班委会的认可。由此可得,此时合法性的来源来自于选举和权威。
 
  其次,仅仅由选举得来的合法性往往是脆弱的 [4]。判断一个班委会的合法性大小,一个客观的标准就是班委组织的活动同学参与程度的大小。如果班委组织的活动,同学参与的程度比较高,则说明这个班委会的合法性较高,虽然这不是绝对的,反之亦然。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发现高中的班委会除了选举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合法性来源是老师的权威,而大学则恰恰少了这一个权威,而且到了大学学习并不像以往那么受同学重视,因此同学往往也并不因为一个人学习成绩好而对之特别信服,更何况,能够当选班干部的并不一定成绩就好。因此,可以说大学的班委会相对于高中的班委会是缺乏权威的,而高中的班委会而言则权威比较充分,由此笔者可以得出第三个结论——权威之下的合法性往往高于选举。
 
  为什么会这样?
 
  笔者认为,首先,可以用一个词来概括——距离。在上文中权威是老师和成绩好的学生,老师通过班主任的地位以及其在知识上的领先性与学生拉开了距离,成绩好的学生凭借者其学习上的成就使得别的学生落在了后面,许多学生由于种种原因无法达到像如此成就,于是就产生了羡慕和钦佩,而老师的指定又间接的增加了这种感觉。面对着不可及的事物,人们总会产生一种畏惧和崇敬的心理 [5],就像人类早期不断的出现的拜物教一样。而在大学,一方面缺乏了,老师的权威作用,另一方面,由于个人意识的不断觉醒,人们认识到别人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学习成绩在大学中往往起不了像高中那种拉开距离的作用,因为大学并不像高中一样仅重视学习,而包括许多方面,比如在大学,一个能够主动到外边找工作的人往往比一个闷头读书的人更为人所欣赏。班干部与同学的距离近了,同学缺少了对之的尊重,也就不会像高中那么有效了。
 
  其次,权威可以起到压制个人私欲的作用。韦伯在《以政治为业》一文中揭示,政党的领袖可以使得其党员抛弃私欲而团结在政党人物的周围,朝着领袖指引的方向奋斗。大凡权威人物往往都能够是人们暂时忘记自身的私欲。在高中的集体活动中,往往活动之前老师往往都会进行一方动员,呼吁同学积极参加。而大学的许多集体活动往往只是班委会加以组织,相比之下,高中的班委会一般会较之大学的班委会更有效力。
 
  最后,相互间的疏远使得大学的班委会无法很好的运作。在高中,一个班的同学就固定在一个教室上课学习,相互之间都十分熟悉,当班委提议活动时,无论出于友谊还是别的原因,往往都不会加以拒绝,而大学,同学一般只是在开学的时候聚一下,然后就各自上各自的课,而且也不像高中有一个统一的教室,因此,彼此之间十分的不熟悉,或者形成一个一个的小团体,比如最常见的是男女分团,男生一伙,女生一伙,所以在既缺失了权威,又产生了如此之多的利益团体的情况下,大学班委活动开展的难度可想而知。
 
  综上所述,大学的班委比高中的班委开展活动困难并不仅仅是由于同学们个人意识的觉醒,更主要的是原因是大学的班委比高中的班委缺乏权威,再加上同学之间也较之以往疏远了,纵向的权威失去了,横向的密切的同学关系无法建立,因而大学的班委活动相对困难。


【作者简介】
赵敖宇,毕业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现正在读研究生。

【注释】
[
1] 由于条件限制,笔者只能仅就自身所就读的高中和大学来分析。
[
2] 这里的班委会包括团支部。下文所提及的班委会均是这个意思。
[
3] 参见鲁彦平:《我国政府的合法性基础:模式、挑战和转变》,
[
4] 这里有一个前提,就是高中的班委会比起大学的班委会更有效。
[
5] 至于为什么由此而产生权威,茨格威在《异端的权利》中曾得到清晰的阐明:人们太嫌怠懒,面对着晦涩难解的谜团和生命强加的责任,多半便渴望着由明确而普遍有效的秩序造就的机械世界,好免除他们的思考之劳。

录入编辑: 彭奕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