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尊敬的____________先生/女士: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拟联合举办“完善证据制度,预防刑事错案”研讨会,特邀请您拨冗参加。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一、主题:完善证据制度,预防刑事错案
二、时间:2009年8月5、6日(8月4日报到)
三、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山路甲1号宁夏悦海宾馆
四、会议形式:学术专题研讨,主要议题初步确定如下:
1. 当前中国刑事证据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2. 完善证据制度与预防刑事错案的关系;
3. 取证制度与刑事错案;
4. 举证制度与刑事错案;
5. 质证制度与刑事错案;
6. 认证制度与刑事错案;
7. 检察机关在预防刑事错案中的角色与职责;
8. 检察人员的证据意识与刑事错案的预防。
五、会议要求:参会人员请于会前一周来电来函告知发言题目或简要提纲;愿意在会上交流的论文可以在会前一周提交或者在开会时提供;入选的论文将择优在《证据学论坛》(第15卷)上发表。
六、费用承担:本次会议不收会务费;交通费和住宿费由参会人员自理;会议餐费和资料费主办方承担。
七、消息查询:如欲了解会议的进一步消息,可浏览
中国证据法网(www.evidencelaw.net)
中国刑事法律网(www.criminallaw.com.cn)
中国物证技术学网(www.forensicscience.com.cn)
八、会务联系:
联系人: 赵洁 梁坤
办公电话: 0951-5926069 010-62515694
手机: 13895403388 13810809342
电子邮箱: nxjcbjb@163.com lk0302@yeah.net
宁夏回族自治区 中国人民大学
人民检察院 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二〇〇九年六月 二〇〇九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