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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奖”申报通知

 

“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奖”是为繁荣中国的法律文化研究,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由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中国法律史学会、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曾宪义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基金会设立的全国性法律文化研究奖项。本届评奖由澳麦尔基因技术公司参加提供资助。现将奖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等级

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奖设一等奖3项,每项奖金3万元;二等奖6项,每项奖金1万元;三等奖10项,每项奖金5千元;优秀成果奖(青年)10项,每项奖金3千元。

   二、申报范围

(一)申报者范围

普通高等学校教师,法学研究机构研究人员,在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立法、司法机关中从事法律文化研究工作者均可申报。每人限报1项。合作研究成果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青年奖单独申报,申报时年龄应在35岁(含)以下。

(二)申报成果范围

1.      成果内容:限于中外法律史,比较法律文化等相关研究成果。

2.      成果类型:

1)学术著作(不包括工具书、译著、论文集和个人文集);

2)学术论文(不包括译文)。

3.      时间范围:

199912月至200912月在国内外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学术著作和论文(以版权页为准)。

4.      申报成果的要求:

1    多卷本学术专著以整体形式申报;

2    丛书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专著单独申报;

3    论文必须发表在正式学术刊物上及公开出版的论文集上。

5.      下列成果不予受理:

1    著作权存在争议的;

2    违反学术规范的。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者请登陆中华法律文化网(/upic/)下载《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奖申报表》,按要求填写后,由所在单位并加盖公章后寄给联系人,同时报送电子版至:ruclcc@163.com

(二)报送材料

1.      《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奖申报表》3份;

2.      著作一式3本,每册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贴纸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3.      论文一式3份,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全文、版权页。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贴纸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不再退还。

四、报送时间和地点、联系方式

(一)受理申报时间和地点

邮寄方式申报时间和地点: 2010115日至2010531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请挂号寄至: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曾宪义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基金会办公室 曹爱莲收,请在邮件明显处注明“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奖申报”。

邮编:100872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

曹爱莲:(010-82509233);

  勇:(010-62517859),13910696918

传真:010-62514365

专用邮箱:ruclcc@163.com

 

              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

              中国法律史学会

              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

              曾宪义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基金会

2010115

 

录入编辑: 冯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