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晚,法学院601国际学术报告厅座无虚席,连讲台上也坐满了听众,我国台湾著名学者、法制史专家张伟仁教授做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名家法学讲坛”,做了题为“自由与专制 ——貌合而神离的老庄政法理论”的精彩演讲。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法制史教研室主任、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赵晓耕教授,法学院院长助理冯玉军教授,法制史教研室讲师高仰光博士、法理学教研室讲师尤陈俊博士以及清华大学法学院讲师聂鑫博士等出席了讲座。讲座由赵晓耕教授主持。
韩大元教授首先作了简短而热情洋溢的致辞,对张伟仁教授在学术研究上作出的杰出贡献表达由衷的敬意,并对张伟仁先生的到来表示诚挚的感谢。

接下来,张伟仁教授就“自由与专制——貌合而神离的老庄政法理论”这一主题展开演讲。在一个半小时的演讲中,张伟仁教授围绕老庄政法思想的“貌合”与“神离”两方面娓娓道来。张教授认为老庄思想的“貌合”主要体现在:首先,老子和庄子对于原始社会的假想基本是类似的,就是以每个人脱离社会而独立生活为前提的“大道流行的社会”,老子和庄子把他们所生活的春秋战国时代的种种混乱与纷争都归结于人的智慧与文明,这是“大道废”的祸根,而解决现实社会问题、回归理想的原始状态的方法便是“绝圣弃智”。而老庄思想的“神离”则体现在“绝圣弃智”的做法和对待个体的态度上,张伟仁教授认为老子所谓“无为”的做法实际上是一种“障眼法”,使用“无为”的形式以达到“有为”的目的。相比之下庄子的“无为”思想将自由的精神贯彻得更为彻底。此外,老子思想中缺乏孔子“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那样推己及人的精神,庄子则更加尊重每一个个体的好恶与价值。最后,张伟仁教授对中国的法治建设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中西社会与历史存在较大差异,西方人并不真正了解中国的传统文化,因此我们在借鉴西方法治经验的同时,必须加强对自己传统文化的深入研究,这才是解决中国问题的根本出路。张伟仁先生的讲座博通古今,条分缕析,其中还穿插了许多典故,生动有趣,引来听众们的阵阵笑声。
讲座之后,冯玉军教授、聂鑫博士、尤陈俊博士和高仰光博士分别作了简短而精彩的点评,张伟仁教授随后作了细致的回应。在自由提问阶段,多位同学踊跃发言,就讲座内容发表了自己的见解,提出相关问题,张伟仁教授都一一予以耐心的解答。

最后,韩大元院长代表法学院向张伟仁教授赠送了名家法学讲坛纪念礼品和法学院60周年院庆纪念品,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下帷幕。

名家法学讲坛开始之前,韩大元院长在明德法学楼205贵宾室会见了张伟仁教授,我院叶秋华教授、赵晓耕教授、办公室副主任路磊参加了会见活动。韩大元院长和张伟仁教授就相关学术问题和开展学术交流合作进行了深入交谈。(文/王祎茗 沈玮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