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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200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的通知[截止至12月17日]


  提交材料要求:申请材料按顺序排序好并用大信封装好,信封上写明学号、姓名、专业、年级、联系方式等信息(所需材料参见附件6:《中国人民大学200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说明》)。

备注:1、报名截止日期:12月17日16:30
      2、报名地点:明德法学楼609室,联系人:金云峰,电话:82509230
      3、特别提示:(1)12月17日截止日前提交的材料需多准备出一份学院留底,申请人有关在派出期间教务安排及延期答辩等不清楚事宜,须本人提前咨询相关教务秘书。(2) 请申请人详细了解留学学校情况,并认真阅读教务处制定的《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赴境外大学学习及课程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见教务处主页)或研究生院制定的《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赴境外大学学习及课程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见研究生院主页)。凡提交申请材料的学生,即视作已了解该规定。

  法学院学生申请需提交的材料和注意事项请参见研究生网站人民大学主页公告栏

法学院外事
2008年12月2日

录入编辑: 郭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