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汉武帝像(图片来自 昵图网 )
“六条问事”为汉代创建的监察法制,规定了汉代刺史的监察范围。汉武帝时期,将天下地方郡县分为十三个监察区“部州”,各“部州”设立监察地方的官吏,称为“部刺史”。汉武帝亲自为其指定监督范围,共有六条,分别是:
1、“强宗豪右田宅踰制,以强陵弱、以众暴寡”
2、“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背公向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
3、“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厉杀人,怒则加罚喜则任赏,烦扰苛暴剥戮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妖祥讹言”
4、“二千石选署不平,茍阿所爱,蔽贤宠顽”
5、“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托所监”
6、“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正令”
汉武帝时期的汉帝国疆域(图片来自 维基百科 基于 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Share Alike 3.0 Unported license 协议使用)
根据“六条问事”之法,刺史的主要监察对象是地方豪强势力和地方高官,主要监督范围是这些人违反国法,侵剥民众、贪腐朋比等行为,由于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封建统治秩序,所以为最高统治者所关注。“六条问事”后来成为中国传统法制中监察机关权力的代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