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9月29日晚上18:30,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曾宪义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基金会、北京市法学会中国法律文化研究会共同主办的第87期明德法律文化论坛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725会议室成功举办。《政法论丛》(CSSCI)杂志主编孙培福教授作了题为“感知学术论文的深层规律”的学术讲座。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马小红教授担当了本次讲座的主持人。
首先,马小红教授对主讲人孙培福教授作了简要的介绍并向到场的嘉宾表示了感谢。
讲座正式开始后,孙培福教授对本次论坛主题展开了精彩的论证。基于多年的主编经历,孙培福教授认为学术论文写作不仅仅应当“会写学术论文”,更应当明晰如何“写好学术论文”。在讲座中,孙培福教授围绕“会写学术论文”、“写好学术论文”两个关键问题,结合丰富鲜活的实例加以阐述,为与会嘉宾深入浅出地展现了学术论文的深层规律。
第一部分是关于“会写学术论文”的阐述。孙培福教授认为学术论文写作中的“会写”不同于日常用语表达中的会写,是具有内在规律性的概念表达。孙培福教授认为明确何为学术论文的“会写”,首先应当知道何为学术论文写作中的“不应写”。孙培福教授认为学术论文写作中“不应写”主要具有六种情形。一是学术论文写作中的“八股化倾向”;二是学术论文写作中不能正确认识阐述对象;三是论文写作主题不明确、意旨不清晰;四是论文结构不清晰,文章脉络混乱;五是论证不严谨,逻辑不准确;六是论文不能清晰地表现出作者所关切的问题。
在分析完学术论文写作中“不应写”的情形后,孙培福教授提出学术论文写作的“会写”应当具备三个要件,分别是“明确性”、“周密性”、“有序性”。“明确性”是指论文写作用语应当明确,同时也要求写作思路应当清晰、明确。“周密性”是指论文写作既要考虑到能力所及的方面,也要兼顾我们智力、知识尚感触不到的方面。“有序性”是指论文写作应当逻辑缜密、铺陈得当、论证有力。
第二部分是有关“写好学术论文”的阐述。孙培福主编认为“会写学术论文”并不意味着一定能“写好学术论文”,“写好学术论文”满足一些高于“会写学术论文”的内在规律性要求。首先,选题应当做好学术梳理工作、应当是可论之题,同时应注意不一定要选在学术空白处。论文写作的梳理工作要尊重已有的学术成果,从梳理的成果中提炼出自己的论题。论题应当是可以进行法律推论的论题,不能凭空而论。选题也不应当刻意追求“学术空白”,“学术空白”领域并不一定具有可研究的价值。其次,学术论文写作应注重论证的充分性、有效性。孙培福教授认为论文写作中的论证是一套推演体系,是一副逻辑架构,是论文的生命所在,往往反映着论文的学术水准。因此,在论文写作时应当注重论证的充分性、有效性。至于如何提高论证的充分性、有效性,孙培福教授提出应当有序、合理地设置二级标题,加强论证方式的多元化,同时在论证中要通过理性判断适当援引经验作为论证依据。此外,学术论文写作应当追求“情趣”。孙培福教授指出论文写作的“情趣”是学术论证过程中所体现出的规律性,是一篇“好”论文内在具有的抽象美。孙培福教授总结道:学术论文成功的论证贯穿美的律动,“好”论文应当充满“情趣”。
最后,在提问交流环节,在场的老师和同学就自己关心的问题与孙培福教授进行了交流,孙培福教授一一做了耐心解答。中国人民大学马小红教授做了最后的总结,历时两个多小时的论坛在融洽热烈的氛围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