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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选拔200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留学候选人报名系统有关事宜"的说明


    近日就第三批补充录取的申请,接到一些电话询问报名系统有关事宜,现做以下统一答复:

    1.报名系统将于11月14日零点零时开启,11月22日零点零时关闭。

    2.报名时,推荐人员如未确定“可利用合作项目”,则选择“待定”。

    3.报名时,推荐人员如未确定留学单位且无意向留学单位,则“留学单位”项不予选择,此项留空即可。

    4.报名时,推荐人员如无法确定“留学期限”,则统一填写为“1”。

    5.报名时,推荐人员如未确定外方导师且无意向外方导师,则“国外导师情况”页所有内容统一填写“abc”。

    此外,对于我院已经提交申请材料的同学,请参照附件中相关说明尽快体检并补交“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复印件”(一式三份)11月14日下午交齐,空白打印三份《单位推荐意见表》(于11月14日下午统一填写)。

附件: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函件
      申请材料的说明
      关于填写2008年补充选拔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的说明

录入编辑: 郭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