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时节,香山红叶映照京华之际,2008年11月1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和曾宪义法学教育和法律文化基金会主办的“全国法律文化博士论坛”(北京 2008)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隆重举行。
本届论坛的主题是“中国传统司法的历史发展”和“近代以来西方司法制度在中国的传播和影响”。这次的主题更侧重于关注两者的“合作”,在对中西方司法文化如何影响中国社会进行追本溯源的基础上,寻求两者的融合之道,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社科院、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吉林大学、湘潭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清华大学、南京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等十五所高校的百位博士生和中国法律史学会四位执行会长等二十余位知名法史教授参加了本届论坛。我校法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副会长叶秋华教授和赵晓耕教授、王云霞教授、马小红教授、丁相顺副教授出席论坛并担任主持人和评议人。
此次论坛分为开幕式、大会研讨、闭幕式等六个单元。上午九点,论坛开幕式在明德法学楼601国际学术报告厅拉开帷幕。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赵晓耕教授主持了开幕式。开幕式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利明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曾宪义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文化研究院院长,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范忠信教授致辞,北京大学的博士生尤陈俊代表与会的博士生发言。其中,曾宪义教授回顾了近代以来,尤其是文革后法律史学科的发展历程,并对论坛的成功举办寄予厚望,而范忠信教授也回顾了全国法律文化博士论坛创办的由来,并对曾宪义教授及其基金会的鼎力支持表示了感谢,开幕式后,与会代表在明德法学楼前合影留念。
上午10点整,论坛的主题讨论正式展开。论坛旨在为全国法律史博士生提供开放性的学术交流平台,故博士生是此次论坛的主体。
第一个论坛研讨单元在中国人民大学叶秋华教授的主持下进行,主题是“西方司法文明在中国的传播与影响”。贺鉴、侯宇清、杨建军、马剑银、侯猛、尤陈俊等六名博士分别就中国法的“混合”发展、判例法的借鉴、法律事实认定的思维类型、法律移植、司法改革、台湾地区民事习惯调查等问题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中国政法大学曾尔恕教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张彩风教授和湘潭大学夏新华教授对上述发言进行了评议。


下午两点钟,第二个论坛研讨单元在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徐立志教授的主持下展开,主题是“近代中国司法制度的历史变革”。易江波、李婧、张群、李在全和刘全娥博士分别围绕法律概念—“业”、近代银行法制、抗战时期民国司法行政、民初司法官制度和陕甘宁边区审委会等方面进行了发言,中国政法大学张中秋教授和中国人民大学丁相顺副教授对此进行了评议。


短暂茶歇后,下午3点半,第三个论坛研讨单元在中国人民大学马小红教授的主持下开始,主题是“中国传统司法制度及其理念”。胡震、范晓东、宁全红、李文军、郭成龙、宋国华、陈煜、李剑以及袁翔珠等九名博士生分别针对“通行”、传统司法的和谐理念、周代狱讼、司法中的鬼神观念、儒家思想与酷刑关系、晁迥慎刑思想、“奸党”罪、凉山彝族的纠纷及调解、清代苗疆土地保护等问题进行了发言,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吉林大学霍存福教授、中山大学马作武教授、北京大学张建国教授、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范忠信教授和南京师范大学李力教授进行了评议。

11月2日,上午九时,在中国政法大学郭成伟教授的主持下,第四个论坛研讨单元继续在601报告厅进行,本单元的主题是“清代司法制度及其转型”。魏淑民、黄东海、邓健鹏、蒋铁初、胡康和江兆涛博士分别围绕清代地方审级、司法行为偏好、清代州县讼案裁判、清代民事诉讼的伪证、《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清末诉讼习惯法调查等方面阐述了自己的看法,湘潭大学李交发教授、南京师范大学李力教授和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西北政法大学汪世荣教授进行了评议。


虽然时间短暂,但是,在一天多的时间里,26位博士仍然围绕论坛主题,针对自己研究的问题,在各自10分钟的发言时间里做出了简明扼要的阐释,教授们对各位博士的发言进行了认真、细致、具有建设性的评议,让在场的学子们获益匪浅,在自由讨论时间里,气氛也相当热烈,与会的学子和教授们进行了热烈、友好的讨论,体现出了法史学界一贯的“自由争辩、无拘无束”的良好作风。
通过一天卓有成效的交流,使我们对“中国传统司法的历史发展”和“近代以来西方司法制度在中国的传播和影响”这两大主题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对于中国传统司法中的财富与糟粕,我们都有了更加深刻的认知,对于近代以来,西方司法制度对中国社会的影响,我们也有了更加透彻的认识,无论是中国的传统司法,还是近代西方司法制度,都在中国这块土地上留下了深刻的烙印,不管是优是劣,都是我们必须正视的,而我们现在的法治建设也只能在这样的基础上进行,而要想让两者在中国的土地上都能发挥积极作用,达到“1+1>2”的效果,尊重中国人的传统、习惯,使西方的司法制度得以与中华民族最根本的文化结合,让中国人民乐见其成,而非抵触在心,或许才是一条正确的“融合”之道。值得一提的是,这届论坛中,各位博士的论文和发言反映出了“法律史与法律的专业关系越来越密切”的趋势,这对法律史学科的发展无疑是有积极推动作用的。
法律史学子对论坛的热情参与,诸位前辈学者对论坛的大力支持,让我们对全国法律文化博士论坛的前景充满了信心,论坛期间,曾宪义教授表达了“希望论坛一届一届的办下去!”的殷切期望,而李交发教授对于论坛“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届”的展望,也反映了法律史学界同仁的一致愿望,从论坛举办的实际效果看,法律史学界乃至法学界的学子和老师得以通过这个平台直接交流自己的观点和心得体会,再通过这一平台,让众人的心血结晶普惠整个学界,这对法律史学科的自身发展、法律史学子专业素养的提高都有着很大的促进作用。
专题讨论结束后,西北政法大学汪世荣教授主持了闭幕式。首先,赵晓耕教授对这次论坛进行了总结性的点评,随后,下届论坛主办方代表、湘潭大学李交发教授进行了发言,最后,曾宪义教授致闭幕词。
2号下午,与会代表参观了位于北京植物园的曹雪芹故居和梁启超墓,并举行了告别晚宴,至此,本届论坛顺利落幕。
(撰稿 袁辉 冯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