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各位博士生:
接学校招生就业处通知,现开始遴选2009-2020学年度“中美富布赖特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生,有关通知如详见下文。如有兴趣的同学请在9月17日之前将有关材料提交到法学院团委办公室(明德法学楼607办公室),由法学院团委统一推荐到学校招生就业处。
学校有关部门将在申报材料的基础上确定人选,报名/评审费可在学校确定人选之后汇交。若对各项材料的具体要求有疑问(除《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公派出国申请表》),请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咨询。
特此通知。
法学院团委
2008年9月12日
关于遴选2009—2010学年度“中美富布赖特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生的通知
根据中美教育交流协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受教育部委托,将继续选派“中美富布赖特项目”出国留学人员于2009—2010学年度赴美研修。现将我校遴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中美富布赖特项目”是中美两国政府间重要的教育交流项目之一,由中国教育部与美国国务院共同负责,留学基金委和美国驻华使馆共同负责实施。“中美富布赖特项目”在派遣中国学者赴美研修的同时,每年也接收美国学者来华任教。该项目在我国高等院校的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和学科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目前,“中美富布赖特项目”赴美中国学者/研究生的派出规模为不超过60人/年,被录取人员将作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派出。项目经费由中美双方共同投入。联合培养博士生在美享受十个月的奖学金,留学期限不超过10个月.
二、遴选条件:
我校本次的遴选类别为联合培养博士生(Ph.D. Dissertation Research Program)。候选人应在过去四年内没有在美留学和长期研究的经历。具体要求为:
候选人年龄应不超过35岁,并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博士生(资助专业领域见附件2。在职、定向、委培生除外),已完成第一年基础课程并已确定博士论文研究课题;或为硕博连读生/直博生,已完成前三年的基础课程并已确定博士论文研究课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女性候选人。
候选人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责任心和责任感。
②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优秀学生。不受理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的人员的申请。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至少工作五年以上方可申请。
③具有相当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
④身心健康。
三、评审程序
我校将于9月底之前确定校方推荐的联合培养博士生人选。该项目的专家通讯评审工作将于2008年10-11月进行,留学基金委将于11月下旬组织中美联合评审专家组对通讯评审合格者进行面试并确定奖学金提名人选。被录取的联合培养博士生由美方协助安排接受院校。派出时间暂定为2009年8-9月。
四、申请要求与截止时间
请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按规定要求(见附件1)于2008年9月18日11:30前递交至招生就业处(北区食堂609室)。
五、根据留学基金委的有关规定,被推荐人选需交纳报名/评审费500元人民币,请候选人在校方推荐名单确定后将该项费用通过银行汇(送)至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请勿邮寄)。(请在汇款用途一栏里注明09-10年度中美富布赖特项目)
帐号:0102 0495 0902 6401 697
开户行: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六、根据国家公派留学改革的有关规定,被录取人员出国前须与留学基金委办理签约、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学习结束后须严格遵守《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按期回国服务。中国政府不受理“中美富布赖特项目”留学人员的J-1签证豁免申请。
联系人:苗苗 电话:62511693
招生就业处
2008年9月11日
附件1:2009-2010学年度“中美富布赖特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生子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要求
材料清单:
1、《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公派出国申请表》(下载地址:UploadFiles/20085714376185.doc,最后一页须导师、学院、研究生院培养办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项目申请表(下载地址见后述“要求”1)
3、英语水平证明(Report on proficiency in English)
4、课程评估体系说明(Academic Records Information)
5、大学本科/研究生阶段成绩单(Official Academic Transcript)
6、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中英文)
7、专家推荐信(三封)(英文)
8、有效TOEFL或IELTS考试成绩单
9、签字表(Signature Form)
要求:
1、请申请人登陆http://www.csc.edu.cn/Chuguo/810e52383d6b4f1790ccf8d8ee7efdf8.shtml进行相关操作。网页信息包括:联合培养博士生网上申请指南、联合培养博士生网上申请地址、项目申请电子信息表。请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人员仔细阅读网上申请指南后进行网上申请并打印申请材料清单中第1、2、3、6、8项。
2、请按照相应提交材料清单顺序装订申请材料,使用订书器在每套申请材料的左上角装订。请勿使用回形针装订或擅自增加封皮。
3、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人员应在英文版成绩单、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加盖单位主管部门公章。
4、申请人须提交完整申请材料复印件九套,原件由本人留存。
5、未按要求准备或准备不齐的申请材料将不予受理。
6、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的申请材料将不予受理。
7、若对各项材料的具体要求有疑问(除《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公派出国申请表》),请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咨询。
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 五栋大厦A3楼13层
邮编:100044
联系人:金星晖 胡小芃
电话:66093952 66093957
传真:66093954 66093945
电邮地址:xhjin@csc.edu.cn 和xphu@cs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