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对于快速发展的法学教育,您认为应如何进行规范、调整、指导,从而促使法学教育的健康发展而非“大跃进”式的追求数目上的膨胀?
曾宪义:这些年来我国法学教育规模迅速扩大,到2003年9月底,全国设置法律院系或本科以上法律专业的普通高校发展到350所,且有十几所高校正在申请法学专业或法学院(系)。法学学科学位制度从无到有、成效显著,自1981年开始,逐渐形成了一套既与国际惯例接轨、又具有中国特色的正规法学学科学位制度,包括法学学士、法律硕士、法学硕士
当然,在法学教育的大发展中也带来一些问题,这已经引起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人士的重视,近几年来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法学教育进行了改革与完善。1997年1月正式成立了“国家教委(现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和规划全国的法学教育。针对中国高等法律院系本科、专科名目繁多的专业设置,按照教育部本科生培养“宽口径”、“厚基础”的原则,指导委员会决定从1999年开始只按一个法学专业招生本科生。同时,根据中国法治建设的需要和中国法学教育的实际情况,指导委员会确立了高校法学教育必须开设的14门核心课程。建立了涵盖法学所有学科领域的全国权威教材,并建立对外交流与合作的稳定机制。
为从制度上保证法学教育人才培养的质量,全国已建立起政府、社会对法学教育的宏观监控机制,指导委员会将协助教育部制定一系列法学教育质量管理评价体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法学专业设置标准》、《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本科教学工作和评价方案》以及《高等学校法学专业优秀评价体系》。2003年,指导委员会在全国选择了6所法学院进行了试点合格评估。
记者:自2001年中国建立统一的司法考试后,这一考试对法学教育的影响受到广泛的关注。有人认为司法考试是法学教育的促进器,有人认为这一考试成了指挥棒。你如何看待二者的关系?
曾宪义:中国司法考试是一个中间桥梁,主要制度价值是将高等教育特别是高等法学教育的优秀人才选拔到法律职业队伍中。司法考试和法学教育是一种良性互动关系。主要表现在:
司法考试报名资格要求考生必须完成四年制本科教育,高等法学教育成为司法考试的最大供给源。
在司法考试内容上,主要以法学本科教育为主。高校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确立的高校法学教育14门核心课程,成为司法考试的基本内容。法学教育工作者积极参与司法考试的宏观管理与具体组织实施,保证了司法考试的成功举办。
记者:您所领导的人大法学院在中国乃至世界法学教育中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请介绍一下人大法学院的具体情况。
曾宪义:人大法学院的前身法律系成立于1950年,是新中国诞生后创办的第一所高等法学教育机构。人大法学院的发展也成为中国法学教育发展的缩影。
今天人大法学院已经建成全国法学教育领域的一个教学中心、研究中心和国际交流中心。人大法学院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形成了完善的学术梯队。法学院现有博士生导师50名,有40多名教师在国内外学术团体中担任主要领导职务。人大法学院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专业目录的9个专业学位点中,设有硕士学位学科点9个、博士学位点8个,并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3个,即宪法行政法学、刑法学和民商法学。设有两个教育部研究基地,即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和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占全国法学类重点研究基地的三分之一。学科竞争力强,学科发展平衡。近年来出现了一批高质量的科研成果。
记者:高水平的教学科研机构容易出现人才自产自销的状况。人大法学院如何克服这一弊端?
曾宪义:“近亲繁殖”现象是长期以来实行的选拔优秀毕业生留校机制造成的,导致了几代师生同在一个教学单位共事,从而形成人际关系复杂,学术缺乏活力的局面,不利于教学与科研质量的提高。为克服这一现象,人大法学院明确规定,在引进与选拔人才方面改变主要从本院应届毕业生留人的做法。今后,原则上不留本校应届毕业生,主要从全国的著名大学和科研机构引进一流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同时选拔、吸引国外名牌大学和科研机构的年轻博士归国任教。
新闻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