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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章传》之一

 

    天下惟庸人无咎无誉。举天下人而恶之,斯可谓非常之奸雄矣乎。举天下人而誉之,斯可谓非常之豪杰矣乎。虽然,天下人云者,常人居其千百,而非常人不得其一,以常人而论非常人,乌见其可?故誉满天下,未必不为乡愿;谤满天下,未必不为伟人。语曰:盖棺论定。吾见有盖棺后数十年数百年,而论犹未定者矣。各是其所是,非其所非,论人者将乌从而鉴之?曰:有人于此,誉之者千万,而毁之者亦千万;誉之者达其极点,毁之者亦达其极点;今之所毁,适足与前之所誉相消,他之所誉,亦足与此之所毁相偿;若此者何如人乎?曰是可谓非常人矣。其为非常之奸雄与为非常之豪杰姑勿论,而要之其位置行事,必非可以寻常庸人之眼之舌所得烛照而雌黄之者也。知此义

者可以读我之李鸿章

 

序 例


  一、书全仿西人传记之体,载述李鸿章一生行事,而加以论断,使后之读者,知其为人。

  一、中国旧文体,凡记载一人事迹者,或以传,或以年谱,或以行状,类皆记事,不下论赞,其有之则附于篇末耳。然夹叙夹议,其例实创自太史公,史记:《伯夷列传》《屈原列传》《货殖列传》等篇皆是也。后人短于史识,不敢学之耳。著者不敏,窃附斯义。

  一、四十年来,中国大事,几无一不与李鸿章有关系。故为李鸿章作传,不可不以作近世史之笔力行之。著者于时局稍有所见,不敢隐讳,意不在古人,在来者也。恨时日太促,行箧中无一书可供考证,其中记述误谬之处,知所不免。补而正之,愿以异日。

  一、平吴之役,载湘军事迹颇多,似涉枝蔓;但淮军与湘军,其关系极繁杂;不如此不足以见当时之形势,读者谅之。

  一、中东和约,中俄密约,义和团和约,皆载其全文。因李鸿章事迹之原因结果,与此等公文关系者甚多,故不辞拖沓,尽录入之。

  一、合肥之负谤于中国甚矣。著者与彼,于政治上为公敌,其私交亦泛泛不深,必非有心为之作冤词也。故书中多为解免之言,颇有与俗论异同者,盖作史必当以公平之心行之。不然,何取乎祸梨枣也!英名相格林威尔尝呵某画工曰 Paint me as I am 言,勿失吾真相也。吾著此书,自信不至为格林威尔所呵。合肥有知,必当微笑于地下曰:孺子知我。

  光绪二十七年十一月既望 著者自记

 

第一章  绪 论


 天下惟庸人无咎无誉。举天下人而恶之,斯可谓非常之奸雄矣乎。举天下人而誉之,斯可谓非常之豪杰矣乎。虽然,天下人云者,常人居其千百,而非常人不得其一,以常人而论非常人,乌见其可?故誉满天下,未必不为乡愿;谤满天下,未必不为伟人。语曰:盖棺论定。吾见有盖棺后数十年数百年,而论犹未定者矣。各是其所是,非其所非,论人者将乌从而鉴之。曰:有人于此,誉之者千万,而毁之者亦千万;誉之者达其极点,毁之者亦达其极点;今之所毁,适足与前之所誉相消,他之所誉,亦足与此之所毁相偿;若此者何如人乎?曰是可谓非常人矣。其为非常之奸雄与为非常之豪杰姑勿论,而要之其位置行事,必非可以寻常庸人之眼之舌所得烛照而雌黄之者也。知此义者可以读我之李鸿章

  吾敬李鸿章之才,吾惜李鸿章之识,吾悲李鸿章之遇。李之历聘欧洲也,至德见前宰相俾斯麦,叩之曰:为大臣者,欲为国家有所尽力。而满廷意见,与己不合,群掣其肘,于此而欲行厥志,其道何由?俾斯麦应之曰:首在得君。得君既专,何事不可为?李鸿章曰:譬有人于此,其君无论何人之言皆听之,居枢要侍近习者,常假威福,挟持大局。若处此者当如之何?俾斯麦良久曰:苟为大臣,以至诚忧国,度未有不能格君心者,惟与妇人孺子共事,则无如何矣。(注:此语据西报译出,寻常华文所登于星轺日记者,因有所忌讳不敢译录也。)李默然云。呜呼!吾观于此,而知李鸿章胸中块垒,牢骚郁抑,有非旁观人所能喻者。吾之所以责李者在此,吾之所以恕李者亦在此。

  自李鸿章之名出现于世界以来,五洲万国人士,几于见有李鸿章,不见有中国。一言蔽之,则以李鸿章为中国独一无二之代表人也。夫以甲国人而论乙国事,其必不能得其真相,固无待言,然要之李鸿章为中国近四十年第一流紧要人物。读中国近世史者,势不得不曰李鸿章,而读李鸿章传者,亦势不得不手中国近世史,此有识者所同认也。故吾今此书,虽名之为同光以来大事记可也。

  不宁惟是。凡一国今日之现象,必与其国前此之历史相应,故前史者现象之原因,而现象者前史之结果也。夫以李鸿章与今日之中国,其关系既如此其深厚,则欲论李鸿章之人物,势不可不以如炬之目,观察夫中国数千年来政权变迁之大势,民族消长之暗潮,与夫现时中外交涉之隐情,而求得李鸿章一身在中国之位置。孟子曰:知人论世,世固不易论。人亦岂易知耶?

  今中国俗论家,往往以平发平捻为李鸿章功,以数次和议为李鸿章罪。吾以为此功罪两失其当者也。昔俾斯麦又尝语李曰:我欧人以能敌异种者为功。自残同种以保一姓,欧人所不贵也。夫平发平捻者,是兄与弟阋墙,而盐弟之脑也此而可功,则为兄弟者其惧矣。若夫吾人积愤于国耻,痛恨于和议,而以怨毒集于李之一身,其事固非无因,然苟易地以思,当夫乙未二三月庚子八九月之交,使以论者处李鸿章之地位,则其所措置,果能有以优胜于李乎?以此为非,毋亦旁观笑骂派之徒快其舌而已。故吾所论李鸿章有功罪于中国者,正别有在。 

  李鸿章今死矣。外国论者,皆以李为中国第一人。又曰:李之死也,于中国今后之全局,必有所大变动。夫李鸿章果足称为中国第一人与否,吾不敢知,而要之现今五十岁以上之人,三四品以上之官,无一可以望李之肩背者,则吾所能断言也。李之死,于中国全局有关系与否,吾不敢知,而要之现在政府失一李鸿章,如虎之丧其伥,瞽之失其相,前途岌岌,愈益多事,此又吾之所敢断言也。抑吾冀夫外国人之所论非其真也。使其真也,则以吾中国之大,而惟一李鸿章是赖,中国其尚有瘳耶?

  西哲有恒言曰:时势造英雄,英雄亦造时势。若李鸿章者,吾不能谓其非英雄也。虽然,是为时势所造之英雄,非造时势之英雄也。时势所造之英雄,寻常英雄也。天下之大,古今之久,何在而无时势?故读一部二十四史,如李鸿章其人之英雄者,车载斗量焉。若夫造时势之英雄,则阅千载而未一遇也。此吾中国历史,所以陈陈相因,而终不能放一异彩以震耀世界也。吾著此书,而感不绝于余心矣。

  史家之论霍光,惜其不学无术。吾以为李鸿章所以不能为非常之英雄者。亦坐此四字而已。李鸿章不识国民之原理,不通世界之大势,不知政治之本原,当此十九世纪竞争进化之世,而惟弥缝补苴,偷一时之安,不务扩养国民实力,置其国于威德完盛之域,而仅摭拾泰西皮毛,汲流忘源,遂乃自足,更挟小智小术,欲与地球著名之大政治家相角,让其大者,而争其小者,非不尽瘁,庸有济乎?孟子曰:放饭流歠,而问无齿决,此之谓不知务。殆谓是矣。李鸿章晚年之著著失败,皆由于是。虽然,此亦何足深责?彼李鸿章固非能造时势者也,凡人生于一社会之中,每为其社会数千年之思想习俗义理所困,而不能自拔。李鸿章不生于欧洲而生于中国,不生于今日而生于数十年以前,先彼而生并彼而生者,曾无一能造时势之英雄以导之翼之,然则其时其地所孕育之人物,止于如是,固不能为李鸿章一人咎也。而况乎其所遭遇,又并其所志而不能尽行哉?吾故曰:敬李之才,惜李之识,而悲李之遇也。但此后有袭李而起者乎,其时势既已一变,则其所以为英雄者亦自一变,其勿复以吾之所以恕李者而自恕也。

 

 

第二章 李鸿章之位置

 中国历史与李鸿章之关系 本朝历史与李鸿章之关系

  欲评骘李鸿章之人物,则于李鸿章所居之国,与其所生之时代,有不可不熟察者两事。

  一曰李鸿章所居者,乃数千年君权专制之国,而又当专制政体进化完满,达于极点之时代也。

  二日李鸿章所居者,乃满洲人入主中夏之国,而又当混一已久,汉人权利渐初恢复之时代也。

  论者动曰:李鸿章近世中国之权臣也。吾未知论者所谓权臣,其界说若何。虽然,若以李鸿章比诸汉之霍光、曹操,明之张居正,与夫近世欧美日本所谓立宪君主国之大臣,则其权固有迥不相俟者。使鸿章而果为权臣也,以视古代中国权臣,专擅威福,挟持人主,天下侧目,危及社稷,而鸿章乃匪躬蹇蹇,无所觊觎,斯亦可谓纯臣也矣。使鸿章而果为权臣也,以视近代各国权臣,风行雷厉,改革庶政,操纵如意,不避怨嫌,而鸿章乃委靡因循,畏首畏尾,无所成就,斯亦可谓庸臣也矣。虽然,李鸿章之所处,固有与彼等绝异者,试与读者燃犀列炬,上下古今,而一论之。

  中国为专制政体之国,天下所闻知也。虽然,其专制政体,亦循进化之公理,以渐发达,至今代而始完满,故权臣之权,迄今而剥蚀几尽。溯夫春秋战国之间,鲁之三桓,晋之六卿,齐之陈田,为千古权臣之巨魁。其时纯然贵族政体,大臣之于国也,万取千焉,千取百焉。枝强伤干,势所必然矣。洎夫两汉,天下为一,中央集权之政体,既渐发生,而其基未固,故外戚之祸特甚。霍、邓、窦、梁之属,接踵而起,炙手可热,王氏因之以移汉祚,是犹带贵族政治之余波焉。苟非有阀阅者,则不敢觊觎大权。范晔后汉书论张奂皇甫规之徒,功定天下之半,声驰四海之表,俯仰顾盼,则天命可移,而犹鞠躬狼狈,无有悔心,以是归功儒术之效,斯固然矣。然亦贵族柄权之风未衰,故非贵族者不敢有异志也。斯为权臣之第一种类。及董卓以后,豪杰蜂起,曹操乘之以窃大位,以武功而为权臣者自操始。此后司马懿、桓温、刘裕、萧衍、陈霸先、高欢、字文泰之徒,皆循斯轨。斯为权臣之第二种类。又如秦之商鞅、汉之霍光、诸葛亮,宋之王安石,明之张居正等,皆起于布衣,无所凭藉,而以才学结主知,委政受成,得行其志,举国听命;权倾一时,庶几有近世立宪国大臣之位置焉。此为权臣之第三种类。其下者则巧言令色,献媚人主,窃弄国柄,荼毒生民,如泰之赵高,汉之十常侍,唐之卢杞、李林甫,宋之蔡京、秦桧、韩侘胄,明之刘瑾、魏忠贤,穿窬斗筲,无足比数。此为权臣之第四种类。以上四者,中国数千年所称权臣,略尽于是矣。

  要而论之,愈古代则权臣愈多,愈近代则权臣愈少,此其故何也?盖权臣之消长,与专制政体之进化成比例,而中国专制政治之发达,其大原力有二端:一由于教义之浸淫,二由于雄主之布划。孔子鉴周末贵族之极敝,思定一尊以安天下,故于权门疾之滋甚,立言垂教,三致意焉。汉兴叔孙通、公孙弘之徒,缘饰儒术,以立主威。汉武帝表六艺黜百家,专弘此术以化天下,天泽之辨益严,而世始知以权臣为诟病。尔后二千年来,以此义为国民教育之中心点,宋贤大扬其波,基础益定,凡缙绅上流,束身自好者,莫不兢兢焉。义理既入于人心,自能消其枭雄跋扈之气,束缚于名教以就围范。若汉之诸葛,唐之汾阳,及近世之曾、左以至李鸿章,皆受其赐者也。又历代君主,鉴兴亡之由,讲补救之术,其法日密一日,故贵族柄权之迹,至汉末而殆绝。汉光武宋艺祖之待功臣,优之厚秩,解其兵柄;汉高祖明太祖之待功臣,摭其疑似,夷其家族。虽用法宽忍不同,而削权自固之道则一也。洎乎近世,天下一于郡县,采地断于世袭,内外彼此,互相牵制,而天子执长鞭以笞畜之。虽复侍中十年,开府千里,而一诏朝下,印绶夕解,束手受吏,无异匹夫,故居要津者无所几幸,惟以持盈保泰守身全名相劝勉,岂必其性善于古人哉?亦势使然也。以此两因,故桀黠者有所顾忌,不敢肆其志,天下藉以少安焉。而束身自爱之徒,常有深渊薄冰之戒,不欲居嫌疑之地,虽有国家大事,明知其利当以身任者,亦不敢排群议逆上旨以当其冲。谚所谓做一日和尚撞一日钟者,满廷人士,皆守此主义焉,非一朝一夕之故,所由来渐矣。

  逮于本朝,又有特别之大原因一焉。本朝以东北一部落,崛起龙飞,入主中夏,以数十万之客族,而驭数万万之主民,其不能无彼我之见,势使然也。自滇闽粤三藩,以降将开府,成尾大不掉之形,竭全力以克之,而后威权始统于一,故二百年来,惟满员有权臣,而汉员无权臣。若鳖拜,若和珅,若肃顺、端华之徒,差足与前代权门比迹者,皆满人也。计历次军兴除定鼎之始不俟论外,若平三藩,平准噶尔,平青海,平回部,平哈萨克布鲁特敖罕巴达克爱鸟罕,平西藏廓尔喀,平大小金川,平苗,平白莲教天理教,平喀什噶尔,出师十数,皆用旗营,以亲王贝勒或满大臣督军。若夫平时,内而枢府,外而封疆,汉人备员而已,于政事无有所问。如顺治康熙间之洪承畴,雍正乾隆间之张廷玉,虽位尊望重,然实一弄臣耳。自余百僚,更不足道。故自咸丰以前,将相要职,汉人从无居之者(将帅间有一二则汉军旗人也)。及洪杨之发难也,赛尚阿琦善皆以大学士为钦差大臣,率八旗精兵以远征,迁延失机,令敌坐大,至是始知旗兵之不可用,而委任汉人之机,乃发于是矣。故金田一役,实满汉权力消长之最初关头也。及曾胡诸公,起于湘鄂,为平江南之中坚,然犹命官文以大学士领钦差大臣。当时朝廷虽不得不倚重汉人,然岂能遽推心于汉人哉?曾胡以全力交欢官文,每有军议奏事,必推为首署遇事归功,报捷之疏,待官乃发,其挥谦固可敬,其苦心亦可怜矣。试一读曾文正集,自金陵克捷以后,战战兢兢,若芒在背。以曾之学养深到,犹且如是,况李鸿章之自信力犹不及曾者乎?吾故曰:李鸿章之地位,比诸汉之霍光、曹操、明之张居正,与夫近世欧洲日本所谓立宪君主国之大臣,有迥不相俟者,势使然也。

  且论李鸿章之地位,更不可不明中国之官制。李鸿章历任之官,则大学士也,北洋大臣也,总理衙门大臣也,商务大臣也,江苏巡抚湖广两江两广直隶总督也。自表面上观之,亦可谓位极人臣矣。虽然,本朝自雍正以来,政府之实权,在军机大臣(自同治以后,督抚之权虽日盛,然亦存乎其人,不可一例),故一国政治上之功罪,军机大臣当负其责任之大半。虽李鸿章之为督抚,与寻常之督抚不同,至若举近四十年来之失政,皆归于李之一人,则李固有不任受者矣。试举同治中兴以来军机大臣之有实力者如下:

  第一 文样沈挂芬时代  同治初年

  第二 李鸿藻翁同龢时代 同洽末年及光绪初年

  第三 孙毓汶徐用仪时代 光绪十年至光绪廿

  第四 李鸿藻翁同龢时代 光绪廿一年至光绪廿四年

  第五 刚毅荣禄时代   光绪廿四年至今

  案观此表,亦可观满汉权力消长之一斑。自发捻以前,汉人无真执政者,文文忠汲引沈文定,实为汉人掌政权之嚆矢。其后李文正翁师传孙徐两尚书继之,虽其人之贤否不必论,要之同治以后,不特封疆大吏,汉人居其强半,即枢府之地,实力亦骤增焉。自戊戌八月以后,形势又一变矣,此中消息,言之甚长,以不关此书本旨,不具论。

  由此观之,则李鸿章数十年来共事之人可知矣。虽其人贤否才不才,未便细论,然要之皆非与李鸿章同心同力同见识同主义者也。李鸿章所诉于俾斯麦之言,其谓是耶。其谓是耶,而况乎军机大臣之所仰承风旨者,又别有在也,此吾之所以为李鸿章悲也。抑吾之此论,非有意袒李鸿章而为之解脱也。即使李鸿章果有实权,尽行其志,吾知其所成就亦决无以远过于今日。何也?以鸿章固无学识之人也。且使李鸿章而真为豪杰,则凭藉彼所固有之地位,亦安在不能继长增高,广植势力以期实行其政策于天下。彼格兰斯顿、俾斯麦,亦岂无阻力之当其前者哉?是故固不得为李鸿章作辩护人也。虽然,若以中国之失政而尽归于李鸿章一人,李鸿章一人不足惜,而彼执政误国之枢臣,反得有所诿以辞斧钺,而我四万万人放弃国民之责任者,亦且不复自知其罪也。此吾于李鸿章之地位,所以不得置辩也。若其功罪及其人物如何,请于末简纵论之。


录入编辑: 邱少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