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赫拉克利特(Heraclites of Ephesus,约公元前540-约公元前470与480之间),爱非斯人,贵族出身。赫拉克利特有着丰富的辩证法思想,他认为世界的本原是永恒运动、发展着的火,燃烧的火象征着自然界中普遍的川流不息的现象和转化。
赫拉克利特坚持英雄创造历史的观点,声称“多数人是坏的,少数人是好的”。他不仅以这套理论敌视奴隶阶级,也用它来排斥广大的自由民。并曾经为顽固的贵族主义分子赫尔谟多罗鸣不平。
赫拉克利特的法律论和他的政治观点是一致的。他不仅鼓吹贵族主义法律制度,甚至鼓吹专制主义法律制度,认为“法律也就是服从一个唯一的人的意志”。他强调重视法律和恪守法律,为的是有效的巩固贵族统治。他认为“一个城邦国家要用法律武装起来”。而这么做的目的在于“扑灭放肆”,即制止人民自由参与国家活动。
赫拉克利特的法律思想中,还包括有早期自然法论的因素。这种自然法被称之为“神的法律”。他认为人类的一切法律都因唯一的神的法律而存在,神的法律随心所欲地支配一切,满足一切,也超过一切。
赫拉克利特的法律思想中也包含了一定的进步成分,他认为城邦制度要得到发展,必须不断清除旧的氏族制度。另外,应该用成文法代替习惯法,这实际上削弱了贵族的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