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韩非(公元前280~公元前233),又称韩非子,战国晚期韩国(主要区域在河南省)人。战国时思想家,法家主要代表人物。韩非出身于韩国贵族家庭,在政治上主张变法图强,积极 韩非主要的思想观点有: 一, 以法为本的法制 韩非提倡缘法而治,治国必须以法为本。这与以主观意志为转移,强调“礼治”、“德治”的儒家学派形成鲜明的对比。韩非的法,不只指刑法,而是指包含了赏罚在内的一切统治策略和手段。 二, 严刑重罚,赏罚并重 韩非接受了老师荀子“人性恶”的观点,认为再三的教化仍不足以止乱,而刑罚则可以起到立竿见影的作用。重刑不仅不伤民,反而能让民不受伤害。因为重刑可以止奸,以重刑罚轻罪,,民就不敢犯罪,自然不会受到伤害。反之,轻刑会让民无畏惧之心,轻易犯罪,反使自身受到伤害。通过杀一儆百,最终实现以刑去刑的目的。 三, 法、术、势相结合的君主专制 韩非主 韩非作为先秦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在总结批判前期法家理论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了法家思想体系,成为古代法家学派最具代表性的人物和封建法治理论的奠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