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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淡无奇的八年

告别《中外法学》

 

按:本文将刊登于《中外法学》2008年第1期。作为学术期刊的编辑,自己已经是过足了瘾了。在这个领域,今后自己期盼着能够办一个私人的出版社,出版点有特色的书,例如毛边书、限量印行的编号书之类。只是不知道出版之禁何时能开。

 

    1999年下半年,法学院决定由我接替罗玉中和李贵连先生主持《中外法学》的编辑工作。选中了我的原因一直不了解,大约跟我过去曾经在中国政法大学主持过《比较法研究》编辑工作的经历有关吧。我也没有假客气地推辞一番,因为自己的确对于编辑刊物很有兴趣,怕学院领导把假客气当作真拒绝,那就事与愿违了。

 

今天,新编辑部给我颁发了优秀编辑奖

 

    当然,我也深知这不是一个轻松的位置。作为北大法学院主办的学术刊物,《中外法学》已经具有相当的学术影响力。自己刚到北大四年,虽然对于编辑工作并不陌生,但是如何更上层楼,提升这份刊物的学术品质,至少不要让层次降低,以不负法学院同事以及读者的期待,对于我而言仍然是一个大考验。

 

    首先当然是要保持学术水准。我个人觉得,《中外法学》应当是一个纯粹的学院派刊物。所谓学院派,倒不是说它跟中国的具体法治建设没有关联,而是说这种关联必须建立在一种深刻的学理基础上,而不是急功近利地为现实服务。另外,学院派还要体现在刊物注重对于学术传统的承继,也就是说,在这里发出的文章应该是特定课题的研究历史链条中的一环,一种具有原创性学术价值的推进。还有,刊物追求的方向是国内最具学术水准的法学刊物,因此,怎样对于时代与社会需求具有良好的判断力,并且力求引领学术研究与法治建设的潮流,都是编辑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总之,就是发表成果不仅要入流,而且要努力追求陈寅恪先生所谓“预流”之境界。

 

    学术的高水准需要相应的编辑规范。在这方面,我过去有过一些积累,就把自以为较为合理的一整套规范系统地运用到了本刊的编辑中。文章的分类只是按照形式加以区别,即只设置论文、评论和书评三个基本栏目。借鉴了一些国际知名学术期刊的注释规范也逐渐成型。文章的篇幅也尽可能地少加限制,因此所发表文章的数量就减少许多。为了集中地对于某些重大学术课题进行推进,编辑部还推出了八个专号,涉及宪政、司法改革、民法典编纂、物权法草案、近代西方法的引进、死刑、劳动教养制度的改革、刑事诉讼法的修改等广泛的领域。这种以专号的形式集中研究某个课题的做法已经成为《中外法学》的一个传统。

 

    一份刊物的品格也是由编辑部的组成人员塑造的。本刊得益于参与编辑事务的法学院同事们很多。他们大多属于兼职,在完成自己承担的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同时还要审阅大量来稿。他们本身的学术造诣和眼光保障了刊物选文的质量,与此同时他们还必须作出某些特殊的牺牲——正因为自己是编辑,于是就要尽可能回避,不在自己所作刊物上发表文章。两位专任编辑蒋莺和苏素华兢兢业业,不辞辛劳,使得刊物的综合性品质得以保证和提升,同时也让我这个主编角色变得更轻松愉快。

 

 

颁奖会暨座谈会合影

 

    总之,我担任主编的八年算得上是波澜不惊,稀松平常。过去自己主持《比较法研究》前后毛算也是八年(中间几年由高鸿钧兄主持),看起来八年对于我而言属于编辑生活的一个周期。自己很高兴能够与各位优秀的同事编辑这份刊物,也很欣慰比我年轻而且很有学养和创意的梁根林教授接任主编,他跟我多次商量如何把刊物办得更好,并提出了很好的思路。这对于这份刊物、对于北大法学院都是一件好事。我愿意在这里表达对这份刊物真诚的祝福。

录入编辑: 冯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