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30日,由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办的民商法前沿论坛在明德法学楼国际学术报告中心举行。本期论坛聚焦“重庆最牛钉子户拆迁案”,深入讨论了刚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实施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杨立新教授、张新宝教授、姚辉教授、刘俊海教授、汤维建教授、刘飞宇副教授,资深律师贺继军先生、郝志刚先生出席了论坛。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吴春歧副教授主持。
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高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部分学者指出,我国物权法全面体现了中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突出了对国有财产的保护,严格规定了财产征收征用行为,确立了对国家、集体和私人的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反映了中国基本经济制度和市场经济规律的客观要求。它的出台将有利于维护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和人民的切身利益。
然而,物权法刚通过不久,发生在重庆九龙坡区的“史上最牛的钉子户拆迁案”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关于公共利益的认定问题,成为本案争议的一个重要焦点。吴苹夫妇以开发项目的商业性,来否认其公共利益性质;地方政府则以关系当地居民居住质量为由,来突出其公共利益性质。
论坛上,来自民商法、行政法、诉讼法等领域的学者和法律实务部门的工作者畅所欲言,结合“钉子户”案件,就物权法中公共利益的界定问题、公权力机关在征收拆迁纠纷中的角色问题、个人权利行使与公共利益的矛盾解决机制问题、行政法规合宪性审查问题等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与会嘉宾分别从不同的视角发表了对“钉子户”案件的看法,围绕该案提出了立法、司法和执法过程中的大量理论和实践问题,达成了很对一致共识。
很多学者认为,“重庆最牛钉子户拆迁案”彰显了我国公民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的提高和法制的进步,同时给社会各界提供了一个去深入学习、认识和思考《物权法》及其适用的良好机会。不管“重庆最牛钉子户拆迁案”结果如何,都将会给我国法制建设带来重大积极影响。
最后,与会学者和律师与同学们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互动,气氛热烈。(熊丙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