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习建议】:
本章所讲述的太平天国的法律制度具有两大特点,一方面体现了农民阶级的普遍要求和朴素的维护主义,另一方面也有浓厚的宗教迷信色彩和空想成分,受封建法制影响较深。学习本章,应以其纲领性文件、刑法、诉讼制度为重点。
【本章知识点】:
1.《天朝田亩制度》
2.《资政新篇》
3.太平天国的刑法
第一节 太平天国的纲领性文件
【基本内容】:
一、太平天国的基本建国纲领是《天朝田亩制度》。它是以土地制度为核心的经济、政治、社会改革方案,在农业经济、政治制度、诉讼审判制度三方面体现了太平天国农民政权的主要政策。
二、《资政新篇》是太平天国革命后期提出的带有资本主义色彩的纲领性文件,在政治、政权建设、社会改革、经济发展、法制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
【概念辨析】:
1.《天朝田亩制度》:
是指导太平天国革命的总体性文件纲领。它以土地制度为核心,具体规定了土地所有、劳动方式、财产分配等一系列农民极为关心的制度。其基本原则是土地平均占有、共同参加劳动、财产“圣库”所有、平均分配。实施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彻底废除贫富不均的社会现象,真正实现所有的社会成员“有田同耕,有饭同吃,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它反映了长期在经济上处于受压迫地位的农民对自给自足生活的向往,也表现了将“均贫富”的极端小农思想变为政治、经济纲领的政策,但由于这一设想明显脱离生产力实际水平,违背生产力的发展规律,因而成为缺少现实基础的空想社会蓝图,虽以法典的方式正式颁布,但未能有效实施。
2.《资政新篇》
太平天国革命后期提出的变革理论,由革命后期的重要领袖之一洪仁玕提出。它的核心思想是健全太平天国的政权体制,加强国家与社会的法制化程度,并通过法律手段,推行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商业、贸易和生产。洪仁玕认为,国家的强盛与衰弱和法律制度是否健全密切相关。他主张仿效英美的法律体系,使整个社会规范化、有序化。在此体系下,国家应建立正常的官民沟通机制,确立新闻官、确立官员民选制度。在经济上,洪仁玕主张学习西方,兴办实业,要发展铁路、公路、轮船,开办银行、矿业,实施专利制度、保险制度。
《资政新篇》提出的法治方针与经济政策,对太平天国来说,在很大程度上是脱离现实的空想。但在近代中国,洪仁玕提出的在法律、政治、经济方面学习西方,引进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法律手段保障新生产方式的确立和运作,在促进中国社会近代化方面具有重要意义。《资政新篇》中所涵盖的思想理论,不仅超越了龚自珍、魏源等思想家,在很大程度上也超越了此后资产阶级改良派的思想。
第二节 太平天国的刑法和诉讼制度
【基本内容】
一、刑法。刑法在太平天国的法律中占据最大的比重,其法源是《十款天条》和《太平条规》,定都天京后,制订了《太平刑律》。其内容主要是打击敌对分子和活动、在意识形态里推行农民革命教条、严惩破坏军纪和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刑法体系简单且残酷。
二、诉讼审判制度。在体制上,太平天国实施行政、司法合一的制度。由两司马负责审理纠纷,但实践中多由总制或军政长官裁决案件。审判活动较为民主。
第三节 太平天国法律制度的经验和教训
【基本内容】:
太平天国的法律制度体现了农民意志,在否定封建土地所有制上,它反映了几千年来中国社会矛盾的核心。太平天国提倡男女平等、诉讼民主,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由于主观上的局限性,它也有浓厚的落后性,即它的内容充斥着宗教迷信色彩;讲求封建等级特权原则;打击面过宽,不能较好的处理群众内部的矛盾,未能划清敌我界限。
【疑难分析】:
太平天国的思想理论不能在现实社会中得到实现,主要原因何在?
太平天国政权所确立的思想理论主要有《天朝田亩制度》和《资政新篇》,二者代表性质不同的生产方式,但都不能在中国社会中实现。
一、《天朝田亩制度》主要的缺陷在于其内在的逻辑矛盾。作为这次革命的主要参与者的农民,渴望经济上的自主和身份上的平等,渴望从根本上消除产生贫困两极分化的制度。但在其所勾画的新社会蓝图时,受其所代表的生产力、生产关系的影响,不可能具有历史进步性,不可能带动社会的前进。它的理论一旦付诸实施,甚至不能保证必要的生产、再生产的社会秩序。一方面,在财产分配制度上反对贫富不均,进而反对私有制,主张实行财产公有、平均消费的军事公产制度,超出了现实的经济基础和社会条件,挫伤了生产者的积极性,对社会生产、再生产产生了极大的消极作用。另一方面,西方基督教教义与中国传统的宗法观念在理论上难以融合。太平天国的领袖们运用前者的平等思想来发动群众,组织革命;但又用后者来架构政权,确立皇权至上、等级特权的社会政治结构。财产分配的极端化和社会结构的旧体系,直接影响了新政权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及赖以维持和发展的民众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