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晚,“明德法律文化论坛”第70期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725会议室成功举行。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盖尔霍恩教授”、名誉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客座教授艾德华(Robert Randle Edwards)为大家做了一场题为“古为今用:中国古代的低成本治理方式”的学术报告。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北京邮电大学、西北大学、西华师范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学者二十余人参加了论坛。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北京市曾宪义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基金会共同主办,由北京市曾宪义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基金会提供资金支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马小红教授主持了本次论坛。
艾德华教授在演讲中指出,过去五年中,世界陷入了严重的经济危机,政府支出上升而收入下降,研究如何从中国古代的低成本治理方式中寻求借鉴而为当今各国政府所用,现在应当是一个比较恰当的时机。艾德华教授认为,在古代中国,虽然人口数量很大,但是统治者依靠民间道德规范、社会治理方式与统一的刑事规则和惩罚相结合的方式,使得政府的管理成本较低而实现社会稳定。他以清朝为例,说明他所看到的中国古代低成本治理方式,如政府在维持治安方面支出甚少,邻里之间的纠纷倾向于通过双方的直接和解,或者通过宗族领袖、乡里长老的居中调停而解决。艾德华教授还列举出清代有助于低成本治理的几种重要方法和制度,比如保甲、里甲、自首、家规、族规、调解、商会等等。艾德华教授提出,面对当今的世界性经济危机,古代中国的低成本治理方式具有当代意义。

艾德华教授做学术报告
在评议阶段,与会嘉宾围绕艾德华教授的讲座展开了激烈而富有建设性的讨论。吴佩林教授、朱伟一教授、马小红教授、张勇凡助理教授、邓建鹏教授、李启成副教授、柴荣教授、黄东海研究员、蒋旭杲博士、周大伟研究员等先后发言,参会学生亦积极参与讨论。大家对艾德华教授的深厚中国法律史功底深表钦佩,对他富有创见性的设想予以充分肯定,并就相关问题展开深入讨论。吴佩林教授提出,家法族规在古代中国的社会治理中作用显著,在关注其对于现代社会的借鉴意义的同时,也需要研究社会变迁对于社会治理方式的影响。朱伟一教授认为,家族在现代中国仍然很重要,它只是变换了形式,变成了一种新形式的家族,中国人的思维方式还是传统的,本质上并没有发生变化。邓建鹏教授提出,我们应该更多搜集一些民间的数据,来论证中国古代的低成本治理方式,才能得出一个更加准确的结论。柴荣教授建议,这种“成本”还可以做扩大化的解释,不仅是经济上的成本,还可以是对社会关系的破坏度的成本,例如调解是在保全双方“面子”的情况下把事情解决了,因此就社会的和谐度而言,它的成本是低的。黄东海研究员提出,中国古代的赋税征收弹性有限,低成本治理方式是不得不做出的选择。蒋旭杲博士认为,自古至今的治理成本问题是个变量,中国古代的治理成本低的原因是“礼”得到普遍的遵守,现在的治理成本问题应该多关注于政府本身。周大伟研究员认为,现在我们正在学习西方,而西方开始对自己的制度进行反思,艾德华教授提出治理方式的古为今用概念是有建设意义的。

会议讨论现场
会议持续了两个多小时,气氛活跃,讨论热烈,主讲人和与会嘉宾、参会学生围绕会议主题,纷纷提出自己的观点与看法,涉及面广,信息量大,观点精彩纷呈,取得了良好的学术讨论效果。
在论坛结束时,马小红教授进行了总结,并宣布法律文化研究中心法律与历史研究所聘任研究员的决定。马小红教授说,艾德华教授不远万里来到人大明德法律文化论坛,宣讲中国传统法律的现代价值,这本身就证明了中国传统法律的世界意义。本次论坛的讲座,筹备了很长时间,我们邀请的各位,是法律史研究中的佼佼者。大家都感到百余年来法律史的研究已经积累了一定的成果,也引起了国际学界的关注。为了更好地展开学者间的交流,大家深感形成学术共同体以相互砥砺的重要。法律与历史研究所愿意承担这一学术责任,聘任有志于推进法律史研究并在研究中取得不凡成果的各位为研究员。大家同心协力,将法律与历史研究所作为学术交流的平台,以繁荣法律史研究。为此,法律与历史研究所在征得每一位学者同意的基础上,决定聘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尤陈俊助理教授、西华师范大学吴佩林教授、北京邮电大学网络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黄东海研究员为副所长,共聘任25位学者为研究员(名单请点击中华法律文化网站链接)由尤陈俊助理教授负责“明德法律文化沙龙”活动,以促进青年法史学者间的学术交流。研究所将创造条件,出版法史研究精品成果。

与会学者合影
当日上午,马小红教授、艾德华教授、吴佩林教授、马泓波副教授、李伟博士等就“中国古代的低成本治理方式”研究中档案资料的作用进行了讨论。

与会学者合影
(撰稿:白金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