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5日,马小红教授应邀在“独墅湖人大法学论坛”第二十三期主讲“守望和谐的法文明”,经济法教研室徐孟洲教授、徐阳光老师参加了讲座,09级法律硕士二班赫珂珂同学担任主持人。
马小红教授兼任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律思想史研究会副会长,董必武法律思想研究会理事,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理事,明德法律文化论坛主持人,《法律文化研究》执行主编。曾担任中国法律史学会秘书长(2004年)、《法律史论集》副主编、编辑部主任(1998-2004),人民大学历史与社会高等研究所合作教授。出版独著《礼与法,法的历史连接》(荣获2006年司法部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优秀科研作品奖、2008年曾宪义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研究基金会第一届“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奖”二等奖)、《中国古代法律思想史》,撰写《守望和谐的法文明》(第一作者)等,并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百年中国宪政反思》、《论礼治的改造》、《确定性与中国古代法》等数篇。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法律史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
首先,在论坛开篇,马小红教授发表了自己对中国传统法文明独特的见解。她认为传统的法文明不等于古代的法文明,清末修律宣告了古代法文明的终结,但是传统的法文明却在流动和延续。传统法文明是古代法文明与现代法文明的桥梁,是和谐的法文明,因而,守望和谐的法文明是现实的。在比较中西方法文明时马小红教授指出,西方在传统的平台上延续了自己的法文明,而中国经过近代清末修律的过程却终结了自己的古代法文明,对于中国传统法文明目前我们处于守望阶段,这也是一个整理时期,要奉献给当代,她倡导我们要寻找出历史的真实,复原和传播中国博大精深的传统法文明。其次,马教授认为中国传统法是礼、律、例三者有机的结合,礼是一种和谐精神的追求,律是稳定但求简的形式,而例是一种变通应变的形式。从中国古代法律所追求的人与自然的和谐、社会和谐和家庭的和谐三个方面,马教授对礼的“和谐”内容和途径进行了阐述。
在互动环节,同学们就自己感兴趣的法律史问题与马老师进行了深入的互动交流,马老师渊博的史学知识让同学们受益匪浅。在论坛最后的点评环节,徐孟洲教授指出,没有历史知识,在这个世界上是站不稳脚步的,大国崛起时可以凭借的软实力就是文化。不学习历史,我们可以做一些工作,但是成不了大家和名家。他建议同学们在部门法研究中要学习借鉴“找本源、求真实”的史学研究方法,掌握好、学习好法律史知识,成为优秀的法律人才!在讲座最后,主持人赫珂珂首先代表同学向马老师表示感谢,“站在人大的讲堂,起点就会高一些,平常马老师把每一节课堂都当做讲座来讲,而马老师这次精心准备的专题讲座让同学们耕更加深刻的感受到了中华法律文化的博大精深”。最后赫珂珂代表同学们表示要好好珍惜学习机会,争做优秀的人大法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