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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德法律文化论坛第118期|礼治三千年——中国礼治中所蕴含的法理

明德法律文化论坛第118期

2025年12月23日下午15:00,明德法律文化论坛第118期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725会议室成功举行。本期论坛由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顾涛教授主讲,讲座主题为“礼治三千年——中国礼治中所蕴含的法理”。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北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国家法官学院、天津师范大学等高校的师生到场交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马小红教授主持了本次活动。

论坛现场图片1

讲座伊始,顾涛教授以法律史学界反思法理与礼治的三个代表性观点引入,层层推进,指出中国近代法学从概念体系到理论方法大多移植于西方,法学学科受到“西方中心观”的影响,使得传统中国浑然一体的“礼法”结构在现代学术分科中被割裂,“礼”被窄化为仪式、习俗,而其作为国家制度、社会规范与价值内核的复合性则被忽视。随后,他详细溯源了近代中国“礼法”从“合一”走向“割裂”的历史过程:新文化运动时期,陈独秀在《宪法与孔教》一文中便提出礼教与宪法互不相容,塑造了一种二元对立的叙事。而更早引发礼法关系理论转换的学者则是严复,在翻译《法意》的十年间,他逐渐接受了孟德斯鸠“礼俗—法制”的二元框架,将“礼”归于内在的习惯与风俗,将“法”归于外在的强制性规范。这一经由严复转化并传播的“礼俗—法制”二元论,通过梁启超等人的进一步阐发,深刻塑造了二十世纪中国学界对传统礼法关系的认知框架,使“礼”与“法”在概念上被剥离并对立起来。

顾涛教授

“如果要展开对中国传统礼法关系的研究,就必须首先回归并重释‘礼’这一核心概念。”为了超越礼法之间简单“二元对立”的理论框架,顾涛教授提出了解析礼的“冰山模型”:可见的礼仪、仪节等“礼之末”仅是冰山露出水面的部分,其下更庞大的基底则包含了以修身齐家等伦理实践为内涵的“礼教”、以规范与制度为表征的“礼法”乃至以国家治理理念为核心的“礼治”等多个层面,它们共同构成了“礼之本”。只有打破对“礼”的形式化理解,穿透礼仪表象,深入礼作为规范、制度与治理理念的复合体内部,才能挖掘其蕴含的治理智慧与社会整合功能,激活传统资源,回应现代社会的伦理与治理挑战。

会议现场

随后,与谈嘉宾分别就讲座内容进行了评述。

顾元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顾元教授认为,“法”是一个不断演进的社会现象,探讨中国古代礼法体系的核心在于如何界定“法”的概念。无论中外,法从礼中独立出来并逐渐系统化都是一个必然的历史过程,挖掘传统礼治的现代性价值是当代法律史学者的重要任务。

柴荣教授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柴荣教授指出,礼是中国古代治国理政、司法诉讼等活动中至关重要的依据。近代以来,无论在思想还是实践层面,中国对西方法理学的学习皆非完全的西方中心主义,而是以传统文化为根基有意识地甄选适合中国社会发展的理论,这也是马克思主义得以在中国社会深深扎根的重要原因。

王立教授

国家法官学院王立教授特别认同顾涛教授提出的“礼治与法治并非完全对立,它本身有一个庞大的体系”的观点。她提出,在中国社会传统礼治的“破”与现代法治的“立”的时代变迁中,如何通过实践处理好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是亟待解决的社会现实问题。

朱腾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朱腾教授认为,优秀传统礼治文化的赓续需要综合考虑学术研究与实践关怀两个层面。把“礼”拉进“法”的轨道里面进行研究,始终面临着二者在传统概念与现代概念、狭义概念与广义概念上如何对接的困境。其中,狭义的“礼”在“礼仪”与“礼义”两个层面与狭义的“法”的关系问题是至关重要的。

娜鹤雅副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娜鹤雅副教授指出,近代法律人在传统礼治文化与外来法治文明之间如何进行取舍,是一个需要深入探究的课题。此外,在传统社会中,礼与家庭和女性的关联至深,近代以来,礼与法又是如何调节女性与家庭关系的,也值得学界作进一步的考察分析。

孙明春副教授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孙明春副教授提出,顾涛教授的研究成果为我们树立了用跨学科的研究方法剖析宏大命题的典范。继承和发展中国礼法之治的优秀传统,不是简单的复古,而是需要从中提炼出中国人向上向善的精神内涵。

李驰老师

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李驰老师聚焦近代以来“礼法鸿沟”的现象,以黄宗羲《明夷待访录》为中心,反思明清之际“法”的内涵是否已向“礼”回归,并提出在宋明以来的思想演变中,是否存在一个“法”的内涵逐渐泛化的过程,将关于“礼法关系”的讨论引向了更精微的思想史辨析层面。

张宜副教授

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张宜副教授指出,近代以来遭受批判的“吃人礼教”,实为经历改造后的礼制形态,其原初体系与社会功能已被重塑。针对当前“国学复兴”中的具体实践,张宜老师认为,未加辨别地复原传统礼仪,未必符合其本意,反而可能折射出传统在现代转化过程中面临的异化风险。

尤陈俊教授

在深入讨论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尤陈俊教授进一步提出三个关键问题:如何界定传统中国语境中的“法理”概念及其与“礼”的关系;历史学与法学在研究礼治与法治关系问题时使用的文献存在何种差异;如何看待社会结构变迁之于礼治资源适用的影响。

姜晓敏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姜晓敏教授认同顾涛教授对“礼”的复杂性的辨析,并进一步指出不能习惯于以现代西方法学强调规则与强制的“规范”视角来切割和解读中国传统法。中国古代治国理政所依赖的“礼”,其核心是一种引导性的“典范”,它通过为社会不同阶层树立层次化要求,来实现社会整体的向上、向善。

宋玲教授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宋玲教授强调,“礼”是理解中华文明与传统文化的核心,可谓“无礼则无中国”。对传统国家治理、法律建构及价值观塑造等议题的深入研究,均需从“礼”这一基础入手。顾涛教授所展现的研究路径为系统认识“礼”及理解中国古代法理提供了极具启发性的线索。

李力教授

西北师范大学李力教授认为,顾涛教授跨学科的研究超越了就事论事的局限,其致力于长时段、学术史式的梳理,为理解传统与近代化的持续对话提供了宝贵视角。但是与此同时,这一命题也面临着一系列深层理论挑战,例如如何在中国礼学语境中阐述法理概念,以及如何研究真正的“中国古代法理学”,这些难题恰恰构成了未来研究的魅力与动力所在。

马小红教授

马小红教授针对讲座内容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认为将礼治研究往前推进,是今人必须迈出的一步。顾涛教授非常详细地梳理了近代以来关涉礼法思想研究的学术史,为我们展现了礼治与法治复杂联系的历史面貌,十分富有启迪价值。

在互动环节中,顾涛教授针对老师和同学们的提问作出了详细解答。马小红教授对顾涛教授的精彩讲座和各位与会师生的积极参与表示感谢,本期论坛在热烈的气氛中圆满结束。

录入编辑: 张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