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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

法学教育研究会2008年年会在长春召开

 

                    (新闻稿)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法治精神在法学教育中充分地体现,落实胡锦涛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周永康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报告,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于200891820日在长春召开2008年年会暨“法学教育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论坛。会议由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大学法学院承办。

918下午先举行了教指委和研究会秘书处工作会议。晚上,举行了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工作会议,教指委委员、研究会正副会长、秘书长出席。教指委名誉主任、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曾宪义教授主持会议。教指委主任、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文显教授简要的作了工作汇报。教指委委员、研究会副会长、分管两会秘书处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韩大元教授,教指委秘书长、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徐卫东教授和研究会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叶秋华教授报告了会议的筹备情况和会议议程等事项。

918上午,会议开幕式在吉林大学东荣会议中心隆重举行,来自全国政法院校的校长、院长、教授和专家200多人参加了此次盛会。曾宪义教授主持开幕式。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马建华博士和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徐卫东教授代表会议承办单位致欢迎词。吉林大学党委书记陈德文教授讲话。张文显教授代表两会做工作报告,对去年的工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布置了2009年的工作。教育部高教司李静处长讲话,重点就做好政法院校培养合格政法人才试点工作、允许本科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质量工程等问题做了说明,强调政法院校要重视研究从在校学生培养合格政法人才,既要符合教育规律,又要符合市场导向,要处理好培养和实践的关系、教学与实践的关系、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良性互动关系。

接着,举行了第一阶段专题论坛。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副书记兼法学院院长郑成良教授、中南财经大学校长吴汉东教授、浙江工商大学校长胡建淼教授、国家法官学院院长怀效峰教授、国家检察官学院院长石少侠教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校长王彦吉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院长孙笑侠教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教授等八位教授做了主题发言。

918下午,举行分组讨论,与会代表分别就如何在法学教学与研究中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司法考试与法学专业教学培养方案调整、如何加强法学教师队伍建设等问题各抒己见,交换意见,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919上午,吉林大学法学院六十周年院庆庆典在吉林大学前卫校区隆重举行。与会代表出席庆典。教指委名誉主任、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曾宪义教授代表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代表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代表与会的全国政法院校,向吉林大学法学院全体师生员工和吉林大学法学院的校友们致以衷心的、热烈的祝贺。

下午,张文显教授继续主持举行大会和闭幕式。首先,各组召集人向大会汇报了各组讨论情况。接着举行第二阶段专题论坛。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教授和华东政法大学校长何勤华教授、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教授做了专题发言。最后,曾宪义教授致闭幕词,他向参加本次年会的全体代表,向承办此次会议的单位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大学及法学院表示了衷心的感谢。他就本次年会上各位委员、各位理事讨论的议题及提出的建议做了总结,希望全国法律院校继续团结奋斗、再接再厉,推动中国法学教育改革和发展,为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教育体系不断作出更加出色的成绩。

会议期间,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大学分别宴请了与会代表。20日晚上,还举行了庆祝吉林大学法学院六十周年文艺烟火晚会。

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郑晓辉、研究会秘书处曹爱莲老师参加了上述活动。

录入编辑: 冯勇